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绿色投资的3个关键推动因素
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将需要对可再生能源进行巨额绿色投资。 Image: Freepik
现今的基础设施投资决策将锁定未来几十年的排放走向,并有可能决定世界实现《巴黎协定》将全球温度上升限制在远低于2℃这一目标的能力。
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EMDEs)随着其扩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面临着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电力需求将以先进经济体的三倍左右的速度增长。例如,从2020年到2030年,东南亚和非洲的电力需求预计将增长50%以上,印度将增长60%以上。
每个国家的国情、优先事项和资源情况不同。在国际标准和前瞻性气候政策的支持下,未来将需要形成一个由公共和私人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复杂生态系统,以推动可融资的的基础设施项目。
1. 可行的和有竞争力的低碳技术
从太阳能和风能到电池存储和电动车,低碳技术不仅在技术发明上是可行的,在商业推行上也是可行的。部署这些低碳技术的“一带一路”倡议项目数量激增,这符合中国2021年9月的承诺,即“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绿色低碳能源,且不在国外建设新的燃煤发电项目。”
例如,由于太阳能和风能的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正在降至甚至低于火力发电成本,出于经济和环境原因,这些技术越来越受到青睐。在国际能源署(IEA)的净零排放(NZE)场景下,预计到2050年,太阳能和风能发电量将分别增加20倍和11倍。
目前这种转型的例子包括晶科能源及其对东南亚太阳能光伏供应链的扩展,它通过对太阳能光伏制造的对外投资促进了经济增长、就业和创新。另外,丝路基金对非洲和中东地区的可再生电力资产进行投资。例如,就投资额而言,Noor I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单体项目;就容量而言,它将成为最大的CSP综合体。这个采用清洁技术的例子将使可再生能源更具有可融资性。华能集团正在投资建设欧洲最大的电池储能项目。
2. 促进棕色投资向绿色投资转型
金融机构在低碳转型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化石燃料的使用逐渐减少,它们必须管控转型风险,同时开发创新的融资机制和中介渠道,以支持低碳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2026-2030年期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将需要每年投资4000亿美元用于风能和太阳能发电,260亿美元用于电池储存,3000亿美元用于输电和配电,1330亿美元用于电动车和电动车充电器。
绿色投资融资机制在过去十年中迅速发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例如,发行的绿色债券只占全球债券市场的1%左右。要将可持续基础设施转化为主流资产类别,仍然需要大量技术创新。
许多金融机构正在通过“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以下简称GIP)和格拉斯哥净零排放金融联盟(GFANZ)等倡议设定目标,以扩大绿色基础设施的融资规模,同时减少与碳密集型行业的接触。
随着全球对减少化石燃料使用需求达成共识,在该行业涉及投资、贷款或其他接触的金融机构可能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在国际能源署的净零排放情景中,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供应的总能源在2020年至2050年期间将分别下降89%、76%和56%。
中国银行是正为此采取行动的其中一家金融机构,其董事会对绿色金融的承诺对评估金融机构的气候相关转型风险非常重要。新加坡的星展银行承诺在2039年之前退出热煤,并实施了世界上第一个由银行发布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融资框架与分类法。瑞士再保险公司正降低对于碳密集度高的生产商的承保比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采用严格的ESG方法,以推动项目成为银行可担保的投资。
3. 政策框架和有利环境
为了发挥全球日益增长的绿色投资浪潮,投资目的国需要构建起有利的政策和监管环境,并改善有助于提升项目“可融资性”的条件。低碳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同化石燃料替代品相比竞争力越来越强,但其通常需要较高的前期投资成本,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成本会被较低的运营和燃料费用所抵消。因此,融资成本可能成为绿色基础设施投资是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但对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来说,其债务融资成本可能比美国和欧洲高700-1500个基点(一个基点相当于1/100个百分点)。与政策、货币、限制等有关的具体项目风险会进一步增加融资成本。
为了管控这些风险,必须营造一个支持性的有利环境,其中包括有效的国家气候变化和绿色投资政策,并辅以能源、运输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有利的部门法律和监管框架。多边开发银行在助力提升信心和降低融资风险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那些无法从资本市场和商业贷款机构吸引资金的项目调动投资。
采取行动为绿色转型融资
自GIP启动以来,我们的成员机构已经广泛投资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绿色项目。然而,要帮助这些经济体实现其气候目标,还需要付出更多努力。为了支持和营造“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内有利环境,GIP计划通过与世界经济论坛和其他地方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在绿色投资潜力巨大且需求迫切的关键地区推出区域分会。
本文作者:
Antonia Gawel,全球气候总负责人;气候与自然中心副主任, 执行委员会成员,世界经济论坛
宋莎,气候与自然中心,可持续发展与中国合作伙伴关系专家,世界经济论坛
本文原载于世界经济论坛Agenda博客,转载请注明来源并附上本文链接
翻译:张一凡
校对:王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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