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我们共同的责任
贫困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消除贫困也是完善全球治理共同的任务。《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明确将“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列为首要发展目标。中国古代经济学家管子说,“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消除贫困有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实现包容性增长。贫困人口的脱贫不但可以扩大市场容量,提高专业化分工程度,促进更为有效的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而且具有更强的边际消费能力,将为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中国古话讲“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无论什么扶贫措施,要持久见效,归根到底必须要有产业做支撑。中国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存在诸多制约因素。改变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水平低下的局面,走出产业发展水平低下-投资环境吸引力不足-产业发展水平继续下降的恶性循环,在依靠当地市场和企业的自我生长和发育的同时,迫切需要引入外部市场化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区域性的产业投资基金就是以基金的形式,引导和整合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资源,投资于特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主体。产业投资基金介入贫困地区产业开发的好处是,通过产业资本和贫困地区资源的结合,带动当地贫困人口就业和贫困地区财政投入水平的增加,从而实现本质脱贫。具体来说,在企业层面,可以增强当地企业的资本实力,改进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在产业层面,推进传统农业的转型升级,培育农村的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提升农村产业的竞争力;在社会层面,可以优化投资环境,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
为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遇到的瓶颈,中国政府设立了两只合计规模150亿元的产业扶贫基金,存续期15年,未来将继续扩大规模。两只基金均由中国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和管理。在贫困地区开展基金投资,必须打破常规,创新投资方式。比如,选取与条件具备的贫困地区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整合贫困地区特色资源的上游生产环节,实现当地特色产业由无序竞争向良性发展转变;投资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在贫困地区建设产业园区,改善企业生存发展的小环境;在基金投资中,灵活采用子基金、债权投资,以及优化直投等方式,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参与扶贫,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践证明,基金运用于产业扶贫,可以发挥基金期限长、成本低的优势,结合政府的扶持政策和大型龙头企业的人才、技术、管理优势,投资于贫困地区的特色资源和特色产业,有效提升贫困地区“自主造血”能力。
消除贫困是人类共同的事业。通过发展产业实现永久脱贫是中国扶贫走出的路子,也将对发展中国家的脱贫事业具有借鉴意义。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理应携起手来共同向贫困宣战,以尽快实现“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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