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和平建设需要全面革新吗?

联合国和平建设需要全面革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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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和平建设亟需一场大刀阔斧的革新。一份 应联合国要求撰写的报告 并于上周发布,该报告显示,若联合国希望成为可持续和平进程中有意义的支持者,就必须超越表面的改变和浅层行动。

这是对联合国成员国的一次警示,它们应成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并切实把握机遇,提升联合国和平建设参与的成效。

其序言 《联合国宪章》 指出,该组织的核心目标是使子孙后代免遭战争祸害。因此,正如报告所论证的,维护和平应被视为其根本 存在理由。

然而,联合国的应对措施仍过度侧重于处理冲突的 表象 ,而非解决根本原因。因此, 和平建设应对措施 普遍资金不足、被忽视且成效不佳。这可归因于缺乏系统性、协调性的规划,以及行动的碎片化。

为应对这些挑战,联合国和平建设架构(PBA)距其设立已有10年,目前正在进行审查。这是对PBA进行的第二次审查。第一次审查 于2010年进行,影响有限,且PBA至今仍因被认为缺乏成效而饱受批评。 2014年12月,联合国大会(UNGA)和安全理事会(UNSC)要求开展PBA审查,以研究成员国如何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和平建设。一个由七名全球和平建设专家组成的小组获得任命,该报告于今年6月29日发布,并于昨日(7月13日)正式推出。

该报告向成员国和联合国秘书处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需要转变思维,即成员国应认识到,和平建设是联合国所有工作各方面的关键共同责任。为此,和平建设必须以更为整体的方式看待,其努力应超越和平建设委员会(PBC)、和平建设基金(PBF)和和平建设支助处(PBSO)的工作范围。

报告发布后,该进程中最重要的环节现已开始。依照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要求,成员国必须审议该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这项任务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迄今为止,尽管设立了PBA,和平建设在联合国体系内或成员国中几乎未受关注。报告明确指出,联合国的碎片化是问题的一部分,尤其因为这一状况是成员国自身纵容所致。不同政府间机构和机构常常开展和平建设应对工作,但联合国专门的和平建设机构作为协调机制仍未得到充分利用。

例如,报告明确指出,联合国大会与安理会成员国在界定各自的和平建设角色、责任和参与方面存在普遍分歧。因此,两个机构在参与和平建设工作时均表现出不一致和缺乏连贯性。

这给国家层面的和平建设优先事项排序带来重大问题,并导致资金难以预测,且存在大量互不相关、缺乏协调的应对措施、政策和计划。这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应对措施往往缺乏切合实际的参与和退出时间表。

报告确认,和平建设 应旨在 预防武装冲突的爆发、复发或持续, 而非仅作为冲突后环境的一部分。因此,和平建设不仅被视为一项活动,而是一个 涵盖 广泛的政治(包括关注善治)、发展以及人道主义和人权方案与机制的进程。

此外,和平建设并非仅是技术问题,而 此前的审查 未能全面应对其固有的政治性质。新一轮审查呼吁政府间机构之间及内部加强互动,并在国家层面更加重视建设领导力、扩大包容性。正如报告所述,这意味着联合国需要更好地统一应对和平与安全、人权和发展问题的措施。

这对联合国成员国意味着什么?咨询小组报告提出了大量建议,成员国将不得不考虑如何落实这些建议。这意味着它们现在需要从空谈转向行动,而这首先始于思考若干问题。

第一,哪些角色和机制可以加强联合国内部的伙伴关系,包括通过安理会、联大和和平建设委员会之间的协调?第二,如何更好地共同确定目标并监测和报告进展?第三,如何使和平建设委员会的结构更加灵活多元,并加强其对预防冲突的重视?第四,成员国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和平建设资金的可预测性?最后,成员国如何在国家和地方层面为改善领导力、扩大包容性作出贡献?

如果成员国希望使和平建设取得成功,就必须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要使之有效,它们必须认识到,这一改革只能通过政策、预算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深层结构性变革才能实现,正如报告所述。试图仅凭表面程序来补救联合国和平建设,无异于用创可贴处理枪伤。

本文与 ISS合作发表。发表本文并不意味着世界经济论坛认同文中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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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ustavo de Carvalho,安全研究所(ISS)冲突管理与和平建设高级研究员。

图片:人们手持地球仪。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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