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DF-17很可能成为首个进入军事服役的高超音速助推滑翔系统,但其他高超音速武器(包括无动力和有动力型号)也将很快跟进。
若要管控此类系统的扩散及其影响,就需要采取军备控制措施。然而,在稳定的安全架构内,军备控制本已颇具挑战;而当支撑性结构已然瓦解时,军备控制将变得更为困难,《中程导弹条约》的失效便是明证。可以说,此时军备控制的价值也反而更加凸显。
高超音速滑翔飞行器和高超音速巡航导弹曾在数十年间只是造价高昂的实验室项目,如今已不再是未来的武器。对于高超音速滑翔系统而言,那一天已经到来,而此时正值大国间的安全共识已然瓦解之际。时机并不有利。
从闪光到爆炸
高速武器的军事吸引力显而易见:它能够压缩从闪光到爆炸的时间间隔。这既提高了武器的生存能力,也削弱了目标作出反应的能力。即便对手能够作出反应,要拦截在高空机动飞行的高速武器也颇为困难(但并非不可能)。
高超音速飞行范围通常被认为始于马赫5。第一代滑翔飞行器武器的速度可能低于马赫10,而就巡航导弹而言,各国库存中的第一代系统速度可能处于马赫5至7之间。
2019年10月1日中国建国70周年阅兵式上,DF-17以模型形式亮相,同时还展示了所谓CJ-100导弹的运输-竖立-发射车。
CJ-100似乎是一种速度相对较高、飞行高度较高的陆基攻击巡航导弹。目前尚不清楚该武器是否具有较高的超音速(约马赫4),或能否达到更高速度。DF-17与CJ-100的作战状态仍有待确认;不过,中国宣称两者均已列装中国人民解放军。
北京的雄心与莫斯科和华盛顿相当,三方均在大力推进滑翔飞行器和吸气式推进方案。俄罗斯的“先锋”助推滑翔系统已接近服役,可能在2020年进入武装部队的装备序列。莫斯科还在测试一型马赫5以上的巡航导弹。与此同时,美国有多个高速武器项目分别由空军、海军和陆军推进,而法国和印度也在开展高超音速武器的设计工作。
作战运用
这些系统设想的作战用途众多,但从军备控制角度看,这也是问题的一部分。俄罗斯“先锋”的助推器采用洲际弹道导弹,因此似乎在俄罗斯核武器学说中具有“战略”角色。
而中国的DF-17则基于中程弹道导弹,因此在任何中美军事对抗中,其角色可能仅限于“战区”层面;不过,它对印度或日本等地区对手而言,将具备射程更远的“战略”级能力。
模糊性是威慑的固有特征。确定性的缺失本应促使各方谨慎行事,但也可能导致误判或先发制人。
尽管普遍假定“先锋”将配备核弹头,但关于DF-17的情况则更为模糊。中国方面的表态显示,该系统配备的是常规弹头。然而,此类系统本身即具备双重(常规与核)能力。
威慑
模糊性是威慑的固有特征。确定性的缺失本应促使各方谨慎行事,但也可能导致误判或先发制人。当前高超音速技术的发展加剧了这种模糊性,各国同时追求此类武器的战术与战略角色。现有的发展路径可能促使对手作出最坏情形的假设。
面对来袭高超音速武器所压缩的决策时限,以及对弹头性质和攻击规模的不确定性,目标方可能会作出最坏的假设。事实上,高速武器可能促使部分大国重新采用“预警发射”学说。
俄罗斯的世界观中已包含对美国通过使用远程精确武器实施“全球快速打击”而发动斩首攻击的威胁担忧。美国库存中新增高超音速武器只会加剧这些担忧,无论其是否有充分依据。
然而,高超音速武器的扩散不太可能与当代亚音速巡航导弹的扩散情形相似,因为进入门槛较高,且《导弹及导弹技术控制制度》(MTCR)等协定将成为潜在使用者的障碍。尽管如此,鉴于当前各方大力发展高超音速技术的势头,其进入大国武器库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从军备控制的角度看,真正拥有高超音速滑翔飞行器或高超音速巡航导弹的国家数量可能十分有限。尽管任何军备控制协议最终都需要多边化才能充分生效,但高超音速条约的签署国数量远不及《导弹及导弹技术控制制度》那样广泛。即便是大国之间的双边协定,也可成为一个良好的起点。
速度失衡:高超音速与军备控制,道格拉斯·巴里,国际战略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