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们需要保护鲨鱼

为何我们需要保护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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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鲨鱼一直被描绘成食人鱼,是任何胆敢(或莽撞)与之共享水域的游泳者的威胁。然而,这种描述与事实相去甚远。事实上,鲨鱼极其脆弱,其数量锐减主要源于人类行为,亟需全球保护。

诚然,过去几年间已开展了许多值得称道的鲨鱼保护行动。总部位于美国的组织野生动物援助(Wild Aid)发起的一项运动,已促使亚洲各地对鱼翅的 需求大幅下降 。例如,中国已在官方政府宴会和活动中禁止供应鱼翅汤这一传统佳肴,此举促使去年12月至今年4月间的鱼翅销售额下降了30%。在中国鱼翅贸易中心南部城市广州,商贩报告称过去两年销售额下降了82%。

鉴于鲨鱼一旦被捕杀,其经济价值便会骤降,因此敦促各国采取行动保护本国鲨鱼种群并不困难。 澳大利亚海洋研究所的一项研究 发现,帕劳的鲨鱼潜水产业价值远高于其捕鲨产业。一条常出没于帕劳主要潜水点的礁鲨,每年价值约17.9万美元,一生价值约190万美元;而同一条鲨鱼死后的价值仅约108美元。

同样,过去20年间,鲨鱼潜水产业为泰国每年带来约1.1亿美元收入,为加那利群岛带来约2200万美元,为巴哈马带来高达8亿美元的巨额收入。不难看出,若允许渔民大肆捕杀这些国家的鲨鱼种群,将适得其反。

划定保护区和鲨鱼洄游通道同样重要。上个月,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 扩展了海洋边界 ,将太平洋偏远岛屿海洋国家纪念碑的范围从50英里扩展至200英里专属经济区界限,有效地将该地区的国家公园合并为一个大型保护区,禁止在其中从事商业捕捞。

过去几年间,帕劳、密克罗尼西亚、印度尼西亚和马尔代夫也设立了类似的保护区。但太平洋上这一新设保护区的面积相当于得州、加州、蒙大拿州和亚利桑那州面积之和,可能成为全球同类保护区中面积最大的一个。

尽管这些措施无疑是积极的举措,但任何国家单独行动都无法确保鲨鱼种群获得充分保护。毕竟,鲨鱼是全球性的洄游动物,它们不受经济专属区、保护区或各国领海边界的限制。若缺乏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鲨鱼保护工作便难以真正奏效。

此类行动不仅须直接以保护鲨鱼种群为目标,还须应对鲨鱼面临的主要威胁,例如非法贸易、误捕和过度捕捞。

以气候变化为例。 里斯本大学海洋学中心 的一项最新研究报告显示,二氧化碳排放引起的海洋酸化可能导致全球鲨鱼种群到2100年减少多达40%。再加上每年已有超过7300万条鲨鱼个体丧失,局势显然不可持续。

目前,全球尚无保护鲨鱼的条约。但制定国际保护措施的框架已经存在。例如, 《迁徙物种公约》在与各国以及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媒体和私营部门合作方面已有良好记录,能够推动符合国际标准的协调行动。

该公约关于鲨鱼保护的谅解备忘录列有七种濒危物种,迄今已吸引35个签署国。下个月,这些国家的代表将在厄瓜多尔基多开会,讨论将大锤头鲨、双髻鲨、长鳍真鲨、锯鲨和蝠鲼列入名录。鉴于已提议保护的鲨鱼物种数量众多,一些人已开始将该公约的缔约方大会称为“鲨鱼COP”。

但提议必须转化为行动。鲨鱼面临的威胁已有充分记录。现在是时候发起协调一致的全球努力,保护海洋中一些最古老、最脆弱,同时也最具价值的物种了。

本文与 Project Syndicate合作发表。

作者:布拉德尼·钱伯斯(Bradnee Chambers)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UNEP/CMS)的执行秘书。

图片:鲸鲨在日本南部冲绳岛本部町冲绳美ら海水族馆的一个水箱中与其他鱼类同游。该水族馆称此水箱为全球最大。路透社/Yuriko Na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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