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是否应该承担更多风险?

管理者是否应该承担更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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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沃顿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Todd Gormley 的说法,股东认为管理者在三种情况下表现不佳。一种情况相当明确——管理者被认为没有在履行职责时付出足够努力。另一种情况是,他们采取有利于自己、却不利于投资者的行动。第三种——也许不那么显而易见——情况是,管理者为了“求稳”而不承担创造股东价值所必需的风险。

在一篇新的研究论文《求稳?管理者偏好、风险与代理冲突》中,Gormley 与合著者、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的 David Matsa 探讨了这样的问题:管理者规避可能损害公司、但也可能创造股东价值的风险时,可能会引发哪些问题。在接受 Knowledge@Wharton 采访时,Gormley 谈到,为什么“求稳”是一个难以发现的问题,以及给予管理者更大的公司所有权份额,如何导致影响股东价值的风险规避行为。

以下为此次对话经编辑的文字稿。

管理者为何以及如何“求稳”:

我的研究主要探讨管理者为何未必总是以股东的最佳利益行事,以及投资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遏制管理者的不当行为。

一般来说,我们认为管理者表现不佳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他们可能没有付出足够努力——因为努力是有成本的,如果我们作为投资者不监督他们,他们就不会付出努力。第二,他们可能采取有利于自己、却不利于股东的行动。第三种是我的研究重点:管理者可能会做我和合著者所说的“求稳”——他们可能不愿承担创造股东价值所必需的风险。

管理者可能不愿承担[风险],因为他们在这些公司中投入了很多。如果[业务]走下坡路,他们的职业生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个人财富受到的影响也可能远大于分散投资的股东,因此他们会倾向于承担更少的风险。

“管理者这种求稳行为……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整体价值、投资和增长。”

我和合著者试图确定,求稳是否是一个显著影响投资者的问题。为此,我们考察了公司在受到保护、免遭恶意收购时会如何行动。在美国,有几个州通过了法律,使得收购位于这些州的公司变得困难。这很值得关注,因为在金融学领域,我们认为收购是一种约束管理者的机制。如果管理者表现不佳,做出损害股东价值的事情,就会压低股价,基本上也会让另一群投资者更容易进场,收购公司、解雇管理者并提升价值。

因此,如果我是管理者,而我的州刚通过一项保护我免遭收购的法律,我就不再担心这一点,那么我现在就可以更多地[依据]自己的利益行事,而非股东的利益。问题是:管理者受到保护后会怎么做?

我和合著者发现,当管理者受到州级法律保护后,他们承担的风险减少了。我们观察到股票波动率下降,现金持有量上升。我们还观察到,他们进行了更多多元化收购;此前的研究表明,这是管理者试图降低风险的一种方式。而且,这种行为看起来也不符合股东利益。我们看到,这些收购带来了负面……回报。我们还发现,这类收购集中出现在我们认为求稳更为重要的公司中:陷入困境风险更高的公司,以及管理者个人承担公司风险更多的公司。

主要启示:

我们的研究有一项主要启示: 管理者这种求稳行为,以及不承担可能创造价值之风险的动机,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整体价值、投资和增长。 Twitter 想一想,要为股东创造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就必须承担风险。过去那些最终大获成功的产品,都是有人冒险创造出来的。如果管理者不这么做,他们就未必是在创造价值。

另一项启示是,股东很难发现普遍存在的求稳行为。[股东]看不到管理者在各种投资之间如何选择——看不到预期回报是什么、风险有多大。我们不知道管理者是否避开了一些本可以创造大量价值的项目,只是因为他们担心风险以及个人承担的风险。或者,我们看到这些公司持有更多现金。这些公司表示,持有现金是为了确保有投资机会出现时手头有资金。事实如此吗?还是说,他们持有现金是因为担心陷入困境,只是想确保公司未来不会遇到问题,而这实际上并未为股东创造价值?股东很难知道答案。但我们的研究试图指出,管理者总体上可能承担的风险低于我们希望他们承担的水平。因此,鼓励他们承担更多风险或许很重要。

最令人意外的结论:

我不会说这让我意外,但我猜这会让其他人感到意外:管理者这种求稳行为集中出现在公司所有权份额最高的管理者身上。我们通常会在沃顿商学院教学生,如果想鼓励管理者努力工作、不浪费现金,就给他们更多公司股票,让他们持有更多所有权份额。诚然,这会让他们努力工作、不浪费现金。但实践中常被忽略的是,这实际上可能会加剧某些问题,尤其是求稳[行为]。给他们更多所有权,只会让他们更多地暴露于公司的风险之中,也会让他们更有动机求稳。

“给予[管理者]更多所有权……会让他们更有动机求稳。”

实际意义:

我们的研究发现有一项实际意义:作为投资者、作为股东,如果你认为管理者没有采取能够创造股东价值的行动,那么了解他们为何没有这样做,对于解决问题很重要。我举个例子。去年夏天,《华尔街日报》刊登了一篇很好的文章,作者大意是在感叹,美国企业和创业者对风险变得畏缩。由于这些公司不承担风险,美国过去五到十年的增长和投资一直疲弱。问题是:他们为什么不承担这些风险?如果我们作为股东认为,这是因为这需要付出很多努力,而管理者不愿付出这些努力,那么一种解决办法就是给予他们更多的公司所有权。

另一方面,如果他们不承担风险是因为想求稳、担心自己的职业生涯,那么解决办法就截然不同。你未必会想给予他们更多所有权,因为那只会让他们更多地暴露于公司风险之中。相反,你或许可以考虑其他做法,例如授予他们期权;包括我自己的研究在内,以往研究表明,这会鼓励他们承担风险。

这项研究还可能适用于哪些领域?

我猜,求稳对创业者来说也很重要。[例如,]想想那些从沃顿商学院毕业的学生。他们都可以去一家公司找一份好工作,有不错的薪水、福利和医疗保险。现在,其中一些学生也可能有一个创办新公司或开发新产品的好点子,可以选择[去实现]。但显然,创办自己的公司有风险。我猜很多人不会这么做,而是会去找一份稳妥的工作,获得固定薪水和医疗福利,而不去创办新公司。我会把这称为可能是在求稳。我认为这可能相当重要。

关于被澄清的误解:

我们的研究可能澄清的最大误解,或许是这种看法:给予管理者更大的公司所有权份额,就必然能确保他们采取最佳行为。近期,人们对此给予了很多关注[,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之后——人们认为应该给予管理者更多所有权,给他们限制性股票,使其承担公司的长期风险。这或许能消除一些问题,但实际上也可能加剧其他问题,尤其是求稳。当他们与公司的长期风险紧密绑定时,就有更多事情需要担忧。他们实际承担的风险可能低于股东希望他们承担的水平。他们可能仅仅因为项目有风险,就放弃那些能够创造大量价值的项目。

“我的研究显示,管理者可能付出了很多努力,但这些努力未必是为了创造股东价值。”

这项研究的独特之处:

与其他关于管理者为何可能行为不当的研究相比,我的研究有一点不同:以往大多数研究都聚焦于这样一种观点,即管理者不够努力,想过一种我们称为“安逸生活”的日子——他们不想努力工作。而我的研究显示,事实上,管理者可能付出了很多努力,但这些努力未必是为了创造股东价值。相反,他们努力的方向可能是降低公司的风险,以满足管理者个人利益,而非股东利益。

接下来是什么?

我一直在考虑接下来研究的一件事是,近期的医疗保健法是否会影响个人选择创业。如果你想一想,在医疗保健法通过之前,如果你是个人创业者,很难以个人身份获得医疗保险。因此,你的另一个选择就是去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至少可以获得医疗保险。如今法律已经通过,我们有了医疗保险市场,个人获得保险容易得多,我猜会有更多人选择创办自己的公司,因为他们知道,不必去找一份稳定的朝九晚五工作也能获得医疗保险。

本文由 Knowledge@Wharton合作发布。发表本文并不代表世界经济论坛认同其中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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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dd Gormley 是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

图片:2012 年 2 月 29 日,班加罗尔一家外包中心内,工人位于显示世界各地时区的时钟下方。路透社/Vivek Prak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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