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中西方是否还有网络空间合作的可能?

网络犯罪在世界各地猖獗。 Image: FlyD/Unsplash
- 网络空间就像之前的公海或太空一样,已经成为民族国家争夺影响力、安全并进一步实现战略利益的又一新战场。
- 从战略层面来看,西方和中国都深刻吸取了教训:网络诈骗团伙一旦长期存在,便可能演变为结构复杂、根深蒂固的地下网络黑产生态。
- 历史早已表明,哪怕在最严峻的地缘环境中,围绕具体问题展开务实合作,也能为重建信任与对话打开大门,最终实现大国间的稳定。
正如海洋和太空曾是各国角逐的竞技场,网络空间已成为民族国家争夺影响力、安全并进一步拓展战略利益的又一新战场。西方国家与中国之间在网络治理、间谍活动指控,甚至网络犯罪本身的定义等问题上的分歧,已经导致双边关系高度紧张。
这种紧张关系不容忽视——紧张局势确实存在——但也要理解,战略竞争、不断变化的世界秩序以及“大国博弈”并非新鲜事。历史反复证明,即便在最敌对的地缘政治环境中,务实、聚焦具体问题的合作依然可以建立互信、推动对话,并最终促进大国之间的稳定关系。如今,对抗日益严重的跨国金融网络犯罪,或许正是又一个契机。
网络犯罪危机日益加剧
回顾冷战时期,美苏在核裁军与和《限制战略武器谈判》(SALT)上的合作,是最广为人知的例子之一。事实上,在跨国犯罪问题上,合作往往更为直接有效。例如,美国和古巴即使长期敌对,但仍联手打击劫机和空中犯罪;苏联和西方国家尽管意识形态分歧深远,但也在打击毒品贩运方面取得了成功。他们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和双边渠道共享情报,以瓦解贩运网络,并努力遏制海洛因的流通。
在当今背景下,西方与中国早年在打击“金三角”和湄公河地区毒品生产方面的合作经验,值得当前政策制定者重新审视。这一合作始于1972年尼克松与毛泽东之间历史性的会晤,即使在随后几十年最具战略意义的时期,合作也不断发展。合作在1990年代末至2000年代初取得了显著成效,虽然期间也经历了合作破裂的阶段,但双方始终在软安全问题上寻找共同原则与目标,不断尝试建设性接触。
如今,在东南亚各地,尤其是在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三国的湄公河地区,这些历史上的毒品与犯罪集团已演变为技术娴熟的“网络犯罪工厂”。这些金融网络犯罪团伙在新冠疫情后呈爆炸式增长,短短五年内,其累积的非法资本已将给全球经济造成3万亿美元的损失——相当于法国的GDP总量。

去年,联合国和国际刑警组织宣布该地区正在陷入一场“网络犯罪危机” ,呼吁全球紧急合作。除了金钱损失外,更令人震惊的是,数十万“网络奴工”被贩卖至该地区强迫从事诈骗。中国著名演员王星就曾在泰国度假时被当街绑架,引发广泛关注。
这些犯罪活动规模空前,远非简单骗局,而是发展出完整的恶意网络攻击工具体系,依托地下黑市不断壮大。
他们招募中英文母语者,从而最大化攻击全球受害者。中国因地理位置接近、移动支付与社交平台高度融合而成为重点目标。与此同时,西方消费者和企业也成为了犯罪目标,英国和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企业和消费者也遭受重创,损失达数百亿美元。网络犯罪活动呈爆发式增长,利用西方和中国的技术基础设施,推动国内大型洗钱网络的扩张。
从战略层面来看,西方和中国都深刻吸取了教训:网络诈骗团伙一旦长期存在,便可能演变为结构复杂、根深蒂固的地下网络黑产生态。
着眼长远,寻找合作契机
苏联解体后, 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苏联解体后诞生的“俄语网络诈骗集团”,最终演变成2020年代全球最复杂、最具破坏力的银行诈骗与勒索软件攻击团伙。如今,同样的生态系统引发了全球最复杂的以经济为目的的网络攻击;各国政府宣布这些攻击为国家紧急状态。例如,英国将其列为一级安全威胁。他们的战术、技术和工具已被全球各地复制与改造,并引发中国近年来勒索攻击报告激增,并创历史新高。
“软”安全与“硬”安全并行
长期以来,跨国犯罪问题往往被各国政府视为次要议题,相较于贸易或国家安全不具优先性。但这不意味着合作无法进行。
尽管中西方之间的战略分歧依旧存在,但在遏制网络犯罪这类全球性问题上,合作依然可行、也应当推进。中国和西方国家可以尝试通过以下三个主要途径来协助应对这场网络危机:
1. 重点能力建设
显然,一些东南亚国家亟需更多专业知识、更强有力的治理和执法资源,以阻止此类恶意活动的进一步蔓延。中国和西方国家可以通过双边合作,或通过东盟网络能力计划等多边平台和机制共同努力,为促进区域合作做出更多贡献。
具体来说,需要更多直接资金投入,共享领域专业知识,并加快电子证据共享等协议落地。尤其需要更多来自欧洲、美国和中国的网络警察和专家来培训区块链分析师、程序员和网络安全调查员,以协助地区执法部门追踪和打击犯罪团伙。
2.执法合作
网络犯罪集团正是利用执法系统漏洞作案,西方和中国可以携手努力弥补这些差距,尤其着力加强情报共享与执法协同。正如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信任基础薄弱时,即便双边政治沟通受阻,国际刑警组织或其他区域工作组和联合行动模式仍旧可以在多边环境下发挥作用,有效促进共享情报并协调行动。
3. 多利益相关方缓解措施
直接执法行动在网络空间最终会受到限制。打击网络犯罪的有效行动取决于公私合作,这种合作需要充分调动私营部门的专业知识、技术和能力。要解决如此大规模的网络犯罪问题,只有在中西方能共同将科技公司与公民社会组织纳入全球行动框架下,携手区域合作伙伴,才能真正切断网络人口贩卖链条与金融犯罪网络。
全球紧张局势不断加剧的当下,找到共识显得尤为重要。历史早已表明,哪怕在最严峻的地缘环境中,围绕具体问题展开务实合作,也能为重建信任与对话打开大门,最终实现大国间的稳定。中国与西方都无法承受另一个网络犯罪“避风港”的出现,因为这可能会进一步威胁全球繁荣,造成危害,更可能成为动摇世界稳定的又一根导火索。
本文作者:
William Dixon,皇家联合军种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原载于世界经济论坛Agenda博客,转载请注明来源并附上本文链接。
编辑:万汝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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