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国家的经济不平等现象正在加剧

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是,低收入地区倾向于拥有较少的医保服务,较低的教育水平和较高的失业率 Image: Brett Zeck / Unsplash

William Gbohoui
Economist, Fiscal Affairs Department
Raphael Lam
IMF Deputy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for China, IMF
Victor Lledo
Senior Economist, IMF’s Fiscal Affairs Department

在许多发达经济体中,国家区域之间和区域内部的社会经济不平等现象正在加剧,这一不平等问题现正处于政策辩论的最前沿,人们认为某些人和地方已被抛在身后。全球贸易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已经深刻改变了地图上的工作和产业布局,但各国内部的经济利益并未得到很好的再分配。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人们为寻求更好的工作和生活而进行迁移会是一种解决方案。 但是我们发现,人们很难搬到拥有更多工作机会、蓬勃发展的城市,例如华盛顿特区、旧金山或伦敦,部分原因是他们负担不起这些城市的居住费用,或者他们没有高薪工作所要求的技能。

我们最近的论文研究了包括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和德国在内20个发达经济体的区域不平等问题。 我们发现,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很大,这种差距持续存在并随时间推移而加大。

在此可能需要重新考虑政府的税收和支出政策,各国可以借此更好地解决地区之间的不平等问题。 政策可以帮助人们提高技能,以获得更高薪的工作,并帮助重建社区以创造当地的就业机会。

各国区域间的收入差距持续存在,并且在过去15年中一直在加剧。

区域不平等的事实与阻力

在许多发达国家,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主要是地区价格差异所致,例如,与新泽西州相比,在密苏里州100美元可以购买到更多的商品和服务。 但是,即使我们控制了价格差异,区域差距仍然很大。 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是,低收入地区倾向于获得较少的医保服务,较低的教育水平和较高的失业率。

更重要的是,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持续存在,并且在过去15年中有所加剧,强化了地区间不平等现象。落后的地区(失业率高的地区)平均有70%的机会一直处在落后状态。在意大利和加拿大等一些国家,落后地区一直落后的概率还会更高。这些国家的落后地区没有迎头赶上,仅以较慢的速度增长,三年内GDP增长了1个百分点。

您可能会认为这问题很简单,人们可以迁移到高收入地区寻找更好的工作。但是基于单个家庭的微观数据研究发现,较富裕地区的较高平均收入,更多地会被该地区更高昂的生活成本所抵消。人们发现迁移变得更加困难,因为发达地区的住房成本高,而低技能工人难以找到高薪工作。举例来说,我们的估算表明在过去的十年中,西班牙和美国的低收入家庭向高收入地区的转移所获得的净收益下降了25%至35%。

从财政政策中寻求答案

还好我们有多种政策选择可以帮助解决区域不平等问题。例如,决策者可以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强化收入再分配。增长友好型政策关注改善教育、医疗保健、基础设施并提供经济适用房,能够使技能水平较低的低收入人群更容易在其他地方找到工作。

我们的文章为决策者提供了不同的政策选项,而这些决策者将试图决定是否、何时以及为何人推行针对性的、基于地区的政策来解决区域不平等问题。这些政策通过补贴、捐款或公共投资来帮助特定地区的个人和企业,例如欧洲的结构和投资基金,或美国的企业区。

针对地理位置的政策可以对现有的社会转移政策做出补充,如失业保险。假如转移政策的接收者高度集中在一个国家(例如墨西哥和美国)的落后地区,又假如一些国家发现很难通过经济状况调查在全国范围内选定政策接收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针对地理位置的政策(例如在落后地区促进就业)可能会产生更大的影响,更好的补充现有措施。

您读了吗?
谁来负责?

每个国家都需要决定合适的政府层级(地方政府,州政府或联邦政府)来实施这些策略。财政自治程度部分取决于该国是联邦制还是单一制,更广泛来讲则地取决于政府间财政安排的性质。

例如,收入和支出权力的高度下放可能意味着地方政府在设计和实施针对地理位置的政策时,拥有更大的控制权和能力。考虑到共同的责任,政府间的协调是关键所在。

作为一般原则,中央政府通常会主导政策设计,而地方政府则更多地参与政策实施,因为他们最了解当地的需求和偏好。在联邦制国家或高度去中心化的国家(例如美国),地方政府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来确定收入和财产税税率以及教育和医疗保健支出。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还包括现有的政府间转移支付系统,以及地方政府的技术能力。

在考虑有关收入不平等的事实和政策时,区域规模是关键要素。在任何国家,针对特定区域的政策都可以对传统的社会转移形成补充,以缓解区域之间的不平等问题。

本文作者:

William Gbohoui,经济学家,财政部

Raphael Lam, 驻中国副代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Victor Lledo, 财政事务部高级经济学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本文原载于世界经济论坛Agenda博客,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博客联合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并附上本文链接。

翻译:陈达铿

编辑:王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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