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方式构建创新、合作、公平的互联网环境
上个月,旨在重新定义互联网时代中的知识产权的相关立法在欧盟委员会以微弱的票数差距(40票)未能通过。今年6月,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临时批准了此项法律。由于未能投票通过,欧盟委员会将重新讨论该项立法,并可能做出相应的修改。欧洲议会将于9月份对该法律进行第二次全员投票。
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所制定的的相关法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激起了热烈的讨论,各方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其中,包括公民社会、科技界以及创新产业业界。对于这些群体来说,法令中有3条尤其值得关注,其中两条将会对数字内容分销商产生很大的影响:第11条规定,对新闻内容的使用征收链接税;第13条规定,将强制性使用技术手段来识别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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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反对这两者法条,理由主要有:对于关键词的定义并不明确;法条有多种解读方式,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法条对网络自由构成了限制;法条限制了受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正当使用;法条还使得网络环境的竞争力下降,因为法条明显有利于大型企业或是现存的数字平台垄断企业。Frédéric Donck发布在Internet Society上的一篇文章很好地说明了这一切。
另一方面,创新知识产权所有者、艺术家、新闻工作者以及相关机构则并没有对法条本身过多指摘。他们转而关注互联网会对他们所受到的补偿带来怎样的影响。即使是在上个月的投票结果出炉之后,也很少有人提议修正法条中“模棱两可”之处。
实际上,双方的确达成了几条共识。首先,由于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以及消费者习惯的改变,对于创造性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与时俱进、做出改变。其次,当自己的作品被以特定方式使用时,作品的所有者应当得到一定的酬劳。问题的关键在于,欧洲议会的法令能否保障这两条原则得到贯彻。法条术语模棱两可,各国解读方式不一,网络自由缺失,垄断现象加剧,这些都是我们所面临的风险,对于创新经济来说弊大于利。只有通过正确的治理模式、制定正确的政策,才能改变这样的现状。
欧洲议会应当注意以下三点,为创新经济制定真正的、现代化的知识产权法律。
1.目光长远
互联网已经有一定的历史了。物联网的出现,把共享经济带到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们必须承认,分享经济是自19世纪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后的又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从根本上转变了信息生态系统以及创新经济。更进一步来说,像AR、VR、人工智能这样的新兴科技对于经济的影响力也会不断增大。欧洲委员会在制定法律时频繁使用“上传(upload)”一词,恰恰说明了它并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上传”的内容一般有明确的所有权,而研究表明,在欧洲,比起从互联网上下载特定内容,用户更倾向于以“信息流”的形式在线获取信息——这是对特定内容的暂时使用,并不涉及所有权问题。然而,法律中却丝毫没有出现类似的的关键词。
此外,立法还应当考虑到未来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包括新的消费习惯和行为模式。就目前来说,当知识产权立法正式实施,人们的消费习惯和整个产业也将会发生变化,这就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这正是第四次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目光长远的思维模式能够考虑到长期的发展状况,帮助各组织、各机构走在时代的前列。Peter Hinssen为公司和组织设计了“面向未来的思考方式”;对于治理和制定政策来说,这种思考方式同样重要——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可以和业界进行合作。这一点将有助于改善欧洲议会的知识产权立法。
2.系统思考,灵活治理
系统性思考,就是要关注行业生态环境和利益相关者、行业潮流以及其他元素之间的关系,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哪一个环节的影响力更加显著。欧盟知识产权法律的第13条就欠缺这种思考方式。Frédéric Donck在文章中提到“公民社会和学术机构,包括电子前线基金会、欧洲数字版权协会、知识共享、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力研究所,对法案第13条的潜在的负面影响表示担忧,因为该法条会限制表达自由,危害法治、市场竞争以及整个互联网构架。”
预测未来、理解潮流、用系统性的方法应对挑战,比如保护知识产权,绝非易事,我们不能把它当做儿戏。正因为如此,任何决策机关都会犯错。因此,对于取得成功来说,灵活性、适应性以及做出改变的能力就变得愈发重要——对于商界和业界如此,对于公共部门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政府和政策制定者们仅仅只是为了应对现存的问题而制定政策,他们的努力很可能付之东流,甚至还会起到副作用。因此,高效的应急措施十分重要,可以方便调整现有的政策。然而,把“随机应变”的原则融入法律之中则更加重要。但新的欧洲议会知识产权法律能否适应系统性的变化以及技术、消费者习惯和电子内容格式的转变呢?世界经济论坛认为,灵活治理至关重要。灵活的治理方式不仅仅能够适应新的科学技术,缓解政策的不协调,加快决策进程、应对突发状况,还能够使得多方利益相关者一同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来。
3.综合考量多方利益
如果留意,就会注意到,在上文中我用的词是“创新经济”而非“创新产业”。产业界只是知识产权法令和相关政策的多方利益相关者中的一员。除此之外,利益相关者还包括实施欧盟法律的欧盟各国以及作为知识产权内容消费者的各国公民——新的法律同样会对他们产生极大的影响。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也应当参与到法律制定的过程之中。欧盟委员会应当为他们提供发声的渠道,聆听他们的意见,制定出能够综合考量多方利益的知识产权法律。
抓住机遇
从现在起直到9月12日的第二次全员投票,欧盟委员会正面临着绝佳的机遇,把上述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运用到制定新的知识产权法律的过程之中。世界经济论坛塑造信息和娱乐系统的未来倡议为各利益相关方搭建了平台,以便他们和欧盟委员会合作,共同解决创新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如对知识产权以及内容生产者的保护。欧盟委员会也应该抓住这个机遇,对知识产权法律做出相应的修改,为世界各国政府做出高效、成功治理的表率。
作者:Claudio Cocorocchia,世界经济论坛全球领导力成员、信息与娱乐系统倡议执行负责人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本文由世界经济论坛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并附上原文链接。
翻译:彭永康
责编:张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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