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摩擦阻碍了应对塑料污染所需的规模经济。
贸易便利化有助于推动“三R”——减少(reduce)、再利用(re-use)和回收(recycle)。
各国政府与企业必须协作,在全球层面扩大循环经济的规模。
新冠疫情期间,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明显放缓,但一个新兴角度有望帮助重振向更绿色、更循环的社会转型的势头。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各国政府也正表现出日益浓厚的兴趣,致力于治理塑料污染。
在全球价值链和一体化市场的格局下,加大塑料行动力度存在一个重要的跨境维度,无论是现有的还是潜在的。直至近期,有限的塑料回收工作常常涉及出口,而其中绝大部分流向了中国。由于存在废弃物倾倒以及妥善处置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这些流动已引发争议。
2018年,中国对部分塑料废弃物进口实施禁令,其他多个国家随之效仿。随后,在2019年5月,《巴塞尔公约》的187个缔约方(该公约是关于有害废物及其他废物越境转移和处置的条约)将大多数类型的塑料废弃物列入受控废物清单。自2021年起,经过分拣、清洁、未受污染且设计上便于回收的塑料废弃物可以自由贸易,而其他类型的塑料废弃物则需取得进口国和过境国的同意。
这些变化有助于改善塑料废弃物管理,减少其泄漏进入环境。然而,若无额外的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进而阻碍全球塑料回收市场的发展。迄今为止,此类摩擦尚未出现,但有助于减少和再利用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也未得到足够重视。
世界经济论坛近期召集了来自消费品品牌、各行业、政府和民间社会的一批专家,讨论贸易在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中可发挥的作用。这一初步跨部门讨论的成果以及随后的诸多讨论,催生了一份新的社群报告,概述了加速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所面临的贸易壁垒。
针对“三R”(减少、再利用和回收)的新支持性行动
我们希望贸易政策制定者和环境从业者都能发现本报告对其讨论有所助益,并有助于推动针对“三R”(减少、再利用和回收)的新支持性行动。
国内禁令与审批迟缓制约再生塑料的使用
各国的法规决定了哪些产品可以进入市场。除了禁止塑料废弃物进口外,多个国家还对高质量再生塑料进口实施了更为复杂的规定,从而限制了再生塑料包装的使用。此外,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国内市场无法获得同等质量的再生塑料,制造商不得不为某些消费品转而使用原生塑料原料。部分市场针对再生塑料产品使用的监管审批流程较为缓慢。
标准不统一与数据有限使循环供应链更加复杂
在价值链体系下,标准差异带来挑战,无论是在再生塑料的生产、使用还是标签方面。生产商提供的塑料等级各不相同,要求回收商生产不同等级的再生塑料,从而增加成本。材料特性信息的缺失使回收过程更加复杂,因为某些添加剂在机械回收过程中可能对人类或生态健康构成风险。
与此同时,可追溯性的缺失和数据短缺,使得市场中各类材料的分布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尤其是再生成分的情况。
需要加大努力,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循环塑料投资
构建循环塑料经济所面临的部分挑战在于,新兴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的上游与下游投资均不足。需要孵化并扩大创新与新创企业的规模,包括新材料设计和新商业模式,并弥补城市级废弃物收集与回收系统的运营融资缺口,同时更广泛地调动资本,投向循环利用方案和废弃物管理。
循环塑料投资的推进速度可能因多种因素而放缓或加快,其中尤为关键的是监管环境、当地基础设施与技能、激励措施、政府采购政策以及整体投资扶持。通过将解决方案提供方与公共和私人资金机会相匹配,促进并吸引对可持续塑料解决方案的投资,也将有助于弥补这一缺口。
流程
自2021年起,大多数塑料废弃物贸易将作为受控废物,适用《巴塞尔公约》事先知情同意(PIC)程序。企业访谈显示,迄今为止,部分国家缺乏高效审查和处理事先知情同意通知的能力。在许多情况下,文件仍以纸质形式提交,导致货物运输出现长时间延误。
世界经济论坛在贸易便利化方面正在开展哪些工作?
进一步探索
那么,贸易政策和能力建设可以在应对这些挑战中发挥怎样的作用?我们的社群在三个领域提出了进一步探索的设想,并辅以监管合作:
1. 边境措施
可以努力完善协调制度(HS)分类。该国际货物分类体系目前尚不区分易回收与难回收的塑料废弃物,也不区分原生塑料与再生塑料。这样做有助于确保为循环经济目标而交易的废弃物更易于识别,并使政策得以调整。《巴塞尔公约》秘书处正在该领域起草拟议修正案。[KB1]
例如,可以通过对这些特定类型的塑料设定较低关税,来鼓励易回收塑料的贸易。各国同样可以禁止出口国内受限的塑料类型,以避免劣质材料倾销至外国市场。
可以将围绕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便利化协定》(TFA)开展的能力建设与PIC程序的数字化联系起来。各国已表现出一定意愿,希望转向PIC要求的电子化和自动化通知,但重要的是避免电子系统与纸质系统同时运行。
还可以开展各国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查明导致塑料废弃物非法贸易和倾倒的系统薄弱环节。全球塑料行动伙伴关系(GPAP)将密切研究如何推动此类合作,将其打造为关键行业领袖和决策者的一个平台。
2. 内部措施
某些政策虽然在边境之外实施,但仍会对贸易流动和投资决策产生影响。可以利用贸易承诺,使外国服务提供商能够在某一市场内提供回收服务,并给予其与本国参与者同等的待遇,以营造竞争环境。还可以开展工作促进投资,包括为再生塑料的生产和消费提供财政或监管激励。
可以通过贸易政策推动相关领域国际标准的达成,以此作为国内监管举措的指导,避免任意歧视并促进趋同。
3. 透明度
对国内措施的透明度对于企业参与贸易和开拓跨境市场至关重要。各国可以达成一致,无论是通过WTO在全球层面还是在其他平台,就与塑料生产、废弃物和回收相关的贸易措施及可持续性标准分享信息。
通过数据收集与监测提高透明度至关重要,这也是GPAP的重点领域之一。
分享回收率数据,并监测和分析全球再生塑料产量趋势,将大有裨益。同样,需要以足够细化的程度(借助经完善的HS分类体系)改进塑料及塑料废弃物的贸易与跨境流动数据。
此外,一个提高透明度、保持一致性并降低风险的监管环境,将鼓励对发展中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的投资,并支持为建设更稳健的内部废弃物管理设施而进行资源采购。
建立面向公众开放的跨境塑料流动数字系统,将使各国政府能够更有效地打击非法活动,并提供关于塑料回收率和再循环率的更准确统计数据。
各国政府可以运用一系列不同的贸易工具来推进这些设想。在全球层面,部分WTO成员已表现出启动新倡议的兴趣,而自由贸易协定(FTA)则是另一种选择。无论是在标准、材料处理规则还是化学品治理方面的监管合作,都将至关重要。贸易政策可以支持塑料循环经济在上游和下游的规模扩大,应抓住这些机遇,以重塑全球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