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与劳工的交汇点是过去12个月来备受关注的话题。从英国脱欧到美国总统选举,政界人士一直试图利用这样一种观点:贸易,尤其是贸易自由化,会对劳工标准和劳动条件产生负面影响。
当然,贸易自由化会带来赢家和输家。一些国内产业遭受了损失,原因是全球竞争加剧。随着商品、服务和资本的全球流动性增强,也有人担忧,出口国较低的劳工标准可能会削弱进口国较高的劳工标准,最终导致“逐底竞争”。
实际上,支持逐底竞争理论的经验性证据至多仍模棱两可。没有明确证据表明,较低的劳动力成本会显著提升出口表现或吸引外国投资。与劳动力生产率、政治稳定等其他因素相比,劳动力成本往往并非决定性因素,不会在外国直接投资决策中起决定作用。
然而,这种说法颇有影响力。贸易自由化会损害国内市场就业标准的观点尤其引起公众共鸣,政界人士不断重提这一说法也就不足为奇。贸易协定与劳工之间的互动,近30年来一直是贸易谈判代表、政策分析人士和学者共同关注的议题,这同样不足为奇。
情况有所改善吗?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能否或是否应当利用贸易协定,在全球范围内改善劳工权利和社会条件。赞成者——主要是富裕的发达经济体——尽管有相反证据,仍主张通过贸易促进劳工标准可以解决对逐底竞争的担忧。其理论认为,企业更可能将业务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这会导致本国就业岗位流失,并诱使人们降低劳工标准以保住这些岗位。
同样,也有人主张,利用贸易协定改善海外工人的处境是一种道德义务。但历史上,不少发展中国家一直拒绝这一主张;它们也认同较低的劳工标准可以在贸易中带来竞争优势这一观点。它们认为,贸易与劳工之间建立的联系是一种保护主义机制,旨在剥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市场上少数几项优势之一。
试图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纳入劳工标准的努力因此屡遭拒绝。不过,欧盟和美国等主要经济体推动的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已纳入贸易与劳工之间的联系。
双方都以价值观为依据,为劳工条款辩护。美国表示,在自由贸易协定(FTA)中保护工人权利是核心价值;欧盟则表示,此类条款是其价值观导向议程的关键组成部分。。
执行
欧盟和美国谈判达成的协定采用了相当相似的做法。双方都利用这些协定要求各国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核心标准。这样可以防止这些国家——例如哥伦比亚、秘鲁和韩国——为了在贸易或投资中获得竞争优势而修改国内劳工标准,或不执行这些标准。
那么,这些协定最终是否改善了欧盟和美国贸易伙伴境内的劳工权利和条件?美国在促使贸易伙伴于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前进行重大国内劳动法改革方面,确实取得了一些成功。
美哥自由贸易协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决定暂不批准该协定,直到确信哥伦比亚已采纳多项改革,包括加强劳动法的执行、保护工会官员以及将反工会行为刑事化。
与世界最大经济体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有效的诱因,但这些协定批准后的记录远没有那么令人满意。美国政府问责局指出,美国自由贸易协定所包含的劳工标准要求执行不力。部分原因是缺乏执行力度——仅有一项仲裁裁决针对美国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劳工违规行为作出。此外,用于监督的资金和资源也不足。
至少,美国协定允许其实施贸易制裁。根据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劳工条款不适用于争端解决:如果贸易伙伴决定不遵守规定,就没有强制执行机制可用。
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对劳工标准的影响甚至可能更加有限。欧盟不得不依靠监督和友好合作,确保贸易伙伴遵守相关劳工条款。
现有证据 表明,影响有限,是因为欧盟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当地民间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沟通效率低下。
这些批评令欧盟深受触动。欧盟最近提出了相关提案,以提高成效,但目前呈现出的印象是言辞与行动脱节。欧盟和美国都试图将自由贸易协定包装成促进劳工标准、保护工人的工具,但双方都未能建立起使其发挥作用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