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多边贸易政策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最有效方式

A man is seen in front of an electronic board showing stock information on the first day of trading in the Year of the Pig, following the Chinese Lunar New Year holiday, at a brokerage house in Hangzhou, Zhejiang province, China February 11, 2019. REUTERS/Stringer ATTENTION EDITORS - THIS IMAGE WAS PROVIDED BY A THIRD PARTY. CHINA OUT. - RC1BBA5F8720
According to a new paper, global prosperity requires even stronger multilateral cooperation.Image: REUTERS/Str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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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多边协定的传统论据建立在这样一个理论前提之上:自由市场均衡是有效率的(Irwin,1996)。这一观点由来已久,最初基于这样的假设: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因此企业没有市场力量,其相对价格能够准确反映各自的生产边际成本,而这是实现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一项关键要求。

然而,随着人们认识到垄断力量的重要性,贸易经济学家逐渐摆脱完全竞争理论,主要转向垄断竞争(出于分析上的便利)。在垄断竞争中,即使不存在任何战略互动,企业也能凭借产品差异化获得市场力量(Costinot 和 Rodriguez Clare,2014)。令人有些意外的是,他们仍然发现,自由贸易是最佳的多边贸易政策,因为自由市场均衡仍然有效率,因此没有通过政策干预改善企业和国家之间资源配置的空间(Melitz 和 Redding,2015)。这一令人意外的结果建立在一项(最广泛采用的)假设之上:各企业的加价率保持不变,因此相对价格仍能反映相对边际成本。因此,原有的见解——自由贸易使各国政府无论面对怎样的技术或地理差异,都能够实现(受约束的)效率——并不会因企业拥有市场力量而发生根本改变。

问题由此而来:如果大企业和小企业的市场力量与加价率呈不对称变化,那么多边自由贸易有效率这一观点是否仍然成立?我们的新论文(Nocco 等人,2019)认为,答案是“既是,也不是”。是,因为在同一个世界里,推动全球繁荣需要更强有力的多边合作。不是,因为在这样的世界里,自由贸易虽然仍优于自给自足,却不一定有效率。

企业间市场力量不同时,自由贸易并非有效率

在垄断竞争条件下,如果接受规模更大、生产率更高的企业能够收取高于规模较小、生产率较低企业的加价率这一点,那么自由贸易就没有效率。这是马歇尔需求第二定律(MSLD)的一个副作用。该定律认为,随着消费增加,需求会变得更缺乏弹性;这一特性在理论和实证层面都颇具说服力(Mrazova 和 Neary,2013;Mayer 等人,2016)。当 MSLD 成立时,生产率更高的企业不会将其成本优势完全传递到价格上,因此,其价格与生产率较低企业价格之比,会高于各自边际成本之比(Melitz 和 Ottaviano,2008)。由此,资源配置效率受到损害:生产率更高的企业追求垄断租金,愿意把高于最优水平的市场份额留给生产率较低的企业。结果是,超过最优水平的生产性资源被“困”在低生产率用途上。

竞争强度越弱,这种资源错配就越严重。这是当前先进的竞争强度衡量方法直接得出的推论。以“布恩指标”为例,它被定义为特定市场中利润对边际成本的弹性(Boone,2008)。在 MSLD 成立时,只要成本较低的企业利润更高,布恩指标就是负值。更激烈的竞争会提高低成本企业相对于高成本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降低布恩指标(即提高其绝对值),使高成本与低成本企业之间的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率。这意味着,对于国内市场竞争程度较低的国家,自由贸易的低效问题更为突出。这些国家的国内市场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差(创新和生产成本更高),地理条件也较差(距离其他贸易伙伴更近)。我们将这些国家称为“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

如果市场规模、技术和地理条件方面的差异较大(较小),那么在自由贸易下,处于不利地位与处于有利地位国家之间的福利差距就会大于(小于)有效率的水平。具体而言,我们发现,与最优水平相比,自由市场的筛选力度不足,因此各国生产者的数量和本地销售商品的种类都过多。出口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尤其是在效率最低的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此外,自由市场提供的产品组合中,低成本品种少于最优水平。与附近或本地生产的商品相比,远距离生产的商品消费过多,也加剧了自由贸易的低效问题。由于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距离贸易伙伴更远,这种低效在这些国家尤为明显。

企业间市场力量不同时,需要更强有力的多边合作

这些发现表明,多边合作能够改善自由市场的结果。然而,要制定有效的多边政策相当复杂:需要针对企业和地点采取具体措施,提高(降低)低成本(高成本)企业向所有国家,尤其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的销售额,并减少所有国家,尤其是处于不利地位国家的企业进入。具体而言,需要两类政策工具。多边协商一致的单位补贴(税收)或关税,可用于促进(限制)低成本(高成本)企业的销售,尤其是那些位于贸易网络边缘的企业。同时,多边协商一致的利润总额税可用于在引入补贴时遏制过度的市场进入,尤其是在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有意思的是,即使通常情况下无法使用这些精细的政策工具,多边政策干预仍能改善自由贸易的结果。例如,某国可能只能对所有在其市场销售的企业实施统一的单位贸易补贴,并对其所有生产者征收统一的利润总额税。

无论如何,都迫切需要具有约束力的多边协定,因为各国通常都有动机单方面偏离有效率的多边政策,以改善贸易条件(Bagwell 等人,2016)。一方面,各国都有动机征收利润总额税,以减少本国生产者数量,并使其能够按垄断价格出口。处于有利地位的国家征收的这类税更高。另一方面,各国也都有动机采用单位补贴,以促使进口商品和国内销售商品按边际成本定价。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获得的平均补贴更高。

结语

自由贸易是有效率的多边贸易政策,这一观点是国际经济学的标志性主张。如果大小企业之间的市场力量不对称,这一结论可能就不成立。然而,在这样的世界里,考虑到贸易伙伴的地理条件、市场规模和技术水平,多边政策仍能使全球福利高于自由贸易的结果。这些政策会促进低成本企业的销售,并限制高成本企业的销售,尤其是在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借用保罗·克鲁格曼的著名说法(Krugman,1987),自由贸易作为一种理念,其纯真已无可挽回地消逝,因为它的地位已从最优选择转变为合理的经验法则;但多边主义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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