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元宇宙空间不断演进,大量关于我们生活中更多、更细致层面的数据正在后台被收集。
与此同时,基于“公开”与“私密”二元划分的隐私法律日益增多,导致隐私声明越来越多,而用户存在不阅读的风险。
隐私法律并非为当前物理空间与数字空间的融合而设计,必须加以调整,以保护用户的情境完整性。
当前形式的元宇宙正以不断演进的数字环境形态出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生活、工作、休闲时间和人际关系都在线上度过——这是一个与我们的物理经济和社会相互连接的平行存在空间。
随着如此先进的现实逐步展开,互联网的诸多优势将得到增强,但元宇宙也使通过人们的数字活动来了解和追踪他们变得更加普遍,以至于大量数据在后台被收集和整理。
这种数字化形式带来了日益严峻的数据保护与隐私挑战,因为如今的隐私法律是为实体档案柜而设计的,只是经过更新以适用于互联网。将其应用于为用户提供持续、实时且同步体验的虚拟社会,需要对一些既有理论和概念进行深刻的重新思考。
全球大多数隐私法律都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个人必须选择是私密还是公开。因此,隐私法律要求个人了解其数据如何被使用、由谁使用以及用于何种目的。过去几十年间,此类要求不断加速,组织必须向客户传达的细节清单也日益增多。这一趋势可能导致个人收到大量隐私声明,解释用户数据如何被使用,甚至使最具隐私意识的人也不愿去阅读这些声明。
出于多种原因,元宇宙中需要重新思考这一范式。个人的身份日益不再仅仅局限于线下或线上、物理或虚拟之中。相反,他们同时存在于两个(或多个)世界之中,消费者可能在物理空间中做某件事,例如购买一件莱昂内尔·梅西球衣,这可能帮助他们获得该球衣的数字副本,或获得虚拟仿真物的权利,例如非同质化代币(NFT);反之,偶然看到某产品的数字版本,也可能促使客户购买其实体对应产品。
超越内容访问
这些体验可以在元宇宙中相互融合,并催生新的体验。例如,一位网球迷可以借助虚拟现实重温其最爱比赛中的一个瞬间,该瞬间经过在线捕捉和再现,以检验自己能否打出与其最爱球员相同的一击。
然而,在线空间中的信息分享与连接可能补充或增强现实生活中的相遇,且一个人的虚拟身份会影响其社会接纳度,因此用户必须能够基于目标群体和受众来管理信息流动,而不仅仅是限制信息流动。
例如,如果有人想分享一次周末活动的体验和感想,比如在元宇宙中参观一座著名的艺术画廊,他们应当能够针对不同受众发布不同的内容。其中一些粉丝可能感兴趣并称赞其参观经历,一些人则对风景和地貌图片表现出真正的兴趣;另一些人则可能嘲笑其吸引关注的企图,或对其流行文化兴趣不屑一顾。
在这种情境下,受众可以隐身,而用户分享的内容却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因此,隐私必须在公共环境之内得到保护,而非依靠外部手段,即用户应当能够控制对意义和情境的访问,而非对内容本身的访问。“选择退出”或删除个人数据等用户权利,必须与规范不同场景中信息的各种社会惯例相协调。此外,它还必须涉及对个人信息如何被传输的控制。在公共环境之内得到保护。
例如,某人可能乐于与医疗机构中的护士分享个人健康数据,但若护士在午餐时将同样的信息告知陌生人,则会感到反感。同样,元宇宙中的隐私必须包含情境完整性,即在特定场景中的用户,有责任不将该信息传播到该场景之外。
未来关于用户“选择退出”或删除个人数据权利范围的争议,将对推进元宇宙中的隐私保护至关重要。
Adrian Kuenzler,苏黎世大学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教授
拓展隐私的范围
同时驾驭公共与私人空间,要求元宇宙中所呈现的属性能够让用户围绕这些空间设立边界,从而向不同且可能相互冲突的受众有意义地展现其真实自我的各个侧面。
随着元宇宙催生出海量数据——这些数据包括用户档案、身份信息、交易记录、健康数据和金融信息,并推动其关键服务与体验——隐私的概念已不能再依赖于“合理的不受打扰期望”。相反,隐私是由多方群体、技术流程与功能的混合,以及不同情境下相互交织、不稳定且不断变化的社会惯例共同治理的,因为内容与意义是由众多其他用户同时并按顺序共同创造的。
核心要旨因此,元宇宙所有涵盖性功能的核心要旨在于:监管机构应当对数据收集、使用、权利及救济采取更为严格的做法,使用户能够有意义地细分其受众、限制信息流动,并限制能够解读或误读信息的接收者。在元宇宙中管理印象、信息流动和情境,其重要性可能至少不亚于在物理世界中限制个人信息的流通。
从这个意义上说,未来关于用户“选择退出”或删除个人数据权利范围的争议,将对推进隐私保护在元宇宙中至关重要。以元宇宙为核心的平台所收集、生成和处理的数据,可能涵盖我们的客厅环境、指纹和视网膜的细节、我们的情绪表达、我们的工作表现和薪资、我们的移动和位置,以及我们所说和所做的一切。
为了使用户对元宇宙的信任围绕有价值且令人满足的体验展开,我们需要采纳一种更为宽广的隐私概念——一种能够应对虚拟社会复杂挑战的隐私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