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隔离感染者与接触者的应用在减缓新冠病毒传播方面成效显著。
这些应用需要政府收集数据并精确定位您的位置,由此引发隐私担忧。
现有监管指引可以有效运用,并采取因国而异的方式,在必要之处加以强化。
为应对新冠疫情,许多国家已转向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DCTs),以抗击这场致命的大流行病。概括而言,这些是用于检测、追踪并授予权限,以将感染者与未感染者隔离开来的应用程序。
新近研究表明,在已实施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的国家(如英国和西班牙),该技术在减缓新冠病毒传播和挽救生命方面,优于人工接触者追踪。
若与数字基础设施、检测、保持社交距离和疫苗相结合,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有望彻底改变抗击大流行病的斗争,并将对恢复正常生活至关重要。
然而,用户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让渡隐私。大多数接触者追踪服务至少要求用户报告其位置数据。因此,公众对政府窥探其私人生活心存戒备。

接触者追踪存在风险
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的成功实施需要科技公司与政府之间的“权宜联姻”,这已导致私人数据被前所未有地大量积累。
据报道,在中国,政府正与阿里巴巴和腾讯合作实施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而在韩国,政府则与Naver和Kakao密切合作,以实现相同目标。
类似地,在美国和欧洲,部分州和国家正与苹果、谷歌及其他开发者合作实施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
一些人对此持谨慎态度,认为政府对科技公司的监管权力日后可能会减弱,从而引发隐私问题。近期,苹果、 谷歌和Facebook利用其权力在不同国家获取对政治领导层和政治进程的更大影响力,此类担忧因而加剧。
更糟的是,此类技术与部分国家的警察和国家控制存在关联。在部分国家。在加拿大和日本,接触者追踪数据的泄露已导致感染公民遭受广泛污名化。此外,近期还出现争议,即韩国仅销毁了一半的二维码数据。韩国。
在私人数据方面,大型科技公司和政府拥有巨大影响力,而除法律补丁和多样化指引之外的监督十分有限。
Danbee Back、Cornelius Kalenzi和Moonjung Yim
这一切引出了一个问题:技术治理体系是否已准备好实施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并回应公众的隐私担忧,且确实有能力做到这一点?进而言之,各国政府如何建立公众对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的信任,以使医疗体系能够在新冠疫情之后继续使用该技术?
新领域:数字接触者追踪的治理
由于对数据隐私的种种担忧,接触者追踪需要以法规形式进行治理,以建立公众对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的信任,并确保其在新冠疫情之后得以持续使用。
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的设计须在尊重人权中隐私权与民主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内运行。目前正在讨论若干着眼未来的实现数字接触者追踪治理的方案,包括论坛提出的授权公共目的数据访问数据治理模式框架,以及更全面的监管制度。
现实情况是,无论在哪个领域,大型科技公司和政府在私人数据方面都拥有巨大影响力,而除法律补丁和多样化指引之外的监督十分有限。在这场不断演进的辩论中,尚未充分探讨的问题是:能否以现有机构和监管体系为基准,建立保障措施并确保公众对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的信任。
目前看来,各国主要依赖三种治理方式:
部分国家——包括韩国、新加坡、台湾和以色列——依赖监管更新。
美国等国家则采用自我监管——对隐私和政府过度干预的重视程度较低。
在欧洲,各国政府正努力与企业合作,确保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符合现有监管框架,例如《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就后者而言,现有的一系列法规可使各国保持灵活,并以之为基准,判断在本国政治和社会环境中何种做法可行。
运用现有指引的方式
首先,亟需解决与社会污名化相关的问题,并确保私人接触者追踪数据保持安全。因此,应设计公共教育计划和宣传活动,以限制针对新冠病毒的羞辱行为。在监管框架内,欧洲的被遗忘权可以发挥作用。然而,需要更新相关法律,以惩处泄露私人数据或利用互联网对他人进行网络欺凌的违法者。
通过此类举措,政府或将能够把技术与社会污名化区分开来,并在新冠疫情之后建立对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的持久信任。
另一种选择是,各国效仿韩国、台湾和新加坡的做法。这些地区在实施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方面的成功,得益于以涵盖该技术的法案来支持现有的隐私和数据治理法律。其他国家可考虑加快审查现有法律在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方面的适用性,尤其是因为已有证据表明,此类技术在法律体系过时的国家中运行,例如在美国。
鉴于全球技术应用的速度目前令人眼花缭乱,需要敏捷治理模式,以迅速修订并采用法律和制度框架,从而确保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取得成功。
在法规须经过复杂政府程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现有审批机构和法规(如美国的FDA的数字健康软件预认证(Pre-Cert))建立或加强保障措施。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可以借鉴类似方法,即通过从上市前开发过程到上市后性能验证的持续监测,来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韩国和澳大利亚提议在特定期限后删除数据,并且应由独立且值得信赖的监督机构予以落实。
Cornelius Kalenzi
如果公众认为此类机构值得信赖,那么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或许能在用户中获得一定程度的信任。
话虽如此,鉴于应用规模和所涉隐私数据的数量,目前值得信赖的审批机构和程序或许不足以确保隐私安全。这意味着可能需要额外的可执行指引。
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方面是,确保接触者追踪数据仅用于追踪暴露情况,且绝不被共享。包括韩国和澳大利亚在内的一些政府正提议在特定期限后删除数据,并且应由独立且值得信赖的监督机构予以落实。
其他保障措施可借鉴挪威数据保护局和英国数据伦理与创新中心的做法,以探明公众如何能在自由民主的伦理和社会约束之内,充分享受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的全部潜在益处。通过可信的审查程序,无需推动“扼杀创新”的法规,即可执行处罚,同时还能在技术中建立信任。
鉴于隐私风险以及公民对全球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监管方式(或是否监管)缺乏信任,政府必须着力建立保障措施,以增强公众对该技术的信心,并首先从强化现有体系入手。
如果政府能够赢得用户信心,便可创造一种局面,使数字接触者追踪技术获得信任,并成为新冠疫情后全球医疗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