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物种仿佛来自僵尸电影,曾被认为已经灭绝的物种似乎正从死亡中复活。2019年2月21日至3月4日期间,三项引人注目的重新发现相继公布:费尔南迪纳岛加拉帕戈斯巨龟(Chelonoidis phantasticus),其最后一次被目击是在1906年;华莱士巨蜂(Megachile pluto),据信已于1980年消失;以及台湾云豹(Neofelis nebulosa brachyura),其在1983年最后一次被目击后便消失,并于2013年被正式宣告灭绝。
这些重新发现表明,我们对世界上一些最稀有物种的了解可能非常有限,但它们也引出了一个问题:物种究竟是如何被宣告灭绝的。IUCN红色名录汇集了全球受威胁物种的名录,并衡量其灭绝的相对风险。红色名录设有一套标准,用以判定物种的受威胁状况;只有在以下情形下才会被列为“灭绝”……
……已无合理怀疑认为最后一个个体已经死亡。
根据红色名录,这需要……
……在已知和/或预期的栖息地、适当时间进行详尽调查……在其历史分布范围内[未能]记录到任何个体。调查应覆盖与该分类单元生活史和生活型相适应的时间范围。
考虑到所需的全部证据——或者更确切地说,证据的缺乏——令人惊讶的是,竟然还会有物种被宣告灭绝。这些标准表明,要判断某一物种是否已灭绝,我们需要了解它过去的情况。

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目击记录,构成了我们对某一物种生存状况的认知;但当一个物种变得稀少时,目击记录也随之愈发罕见,人们便开始怀疑该物种是否仍然存在。
在判断某一物种是否已经消亡时,人们常以距离最后一次目击的时间长短作为可能性的衡量标准;但最后一次目击往往并非该物种的最后一个个体,也不一定是其真正的灭绝日期。
相反,该物种可能在多年未被见到的情况下依然存续;而距离最后一次目击的时间长短,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该物种是否已经灭绝的判断。
那么,什么才算是目击?它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包括对活体个体的直接观察,无论是亲眼所见还是照片记录;也包括足迹、抓痕和粪便等间接证据;还包括对目击者访谈所得的口述证词。

然而,这些不同类型的证据价值并不相同——手中的一只鸟,胜过众多人对过去所见之物的回忆。判断哪些是真实的目击、哪些是虚假的,使灭绝的宣告变得更加复杂。
物种“被重新发现”这一说法可能进一步造成混淆。“重新发现”意味着某物曾被遗失或遗忘,但这一术语常给人一种印象,即某物种已从死亡中复活,因此才有了“拉撒路物种”这一说法。这种对失落或被遗忘物种的误解,意味着对于任何多年未被见到的物种,默认假设便是其已经灭绝。
那么,这对三个近期“被重新发现”的物种意味着什么?
费尔南迪纳岛加拉帕戈斯巨龟的活体标本自1906年后便未再被见到,但人们曾在此后的时间里观察到其粪便、足迹以及仙人掌上类似巨龟啃咬的痕迹,最近的一次记录可追溯至2013年。
后期观察的质量存在不确定性,加之自最后一次活体目击以来已过去很长时间,这可能是该物种在2015年被列为“极度濒危(可能已灭绝)”的原因之一。在自然界中,物种在被证明仍然存活之前,均被推定为已经灭绝。

华莱士巨蜂可能在过去38年中未有记录,但根据IUCN红色名录,它从未被正式宣告灭绝。事实上,多年来它一直被归入“数据缺乏”类别,直至近期才被评估为“易危”。
因此,尽管这一发现令人振奋,毕竟该物种已如此长久未被见到,但其重新发现更多地表明,许多稀有物种在野外的情况知之甚少,而非说明它们有多么稀少。
与此同时,台湾云豹实际上被列为灭绝。该物种最后一次被目击是在1983年,依据来自70名猎人的访谈得出;而在2000年代进行的大规模相机陷阱监测未能发现其存在的踪迹。该物种于2013年被正式宣告灭绝。
虽然巨龟和巨蜂是在发现活体标本后被宣布为仍然存活,但台湾云豹的重新发现则更不确定。基于两组野生动物管理员在两个不同时间的目击记录,证据颇具说服力。但若要证明台湾云豹是否真的从死亡中复活,仍需付出相当大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