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在制定一项新法律,旨在禁止销售在毁林土地上生产的产品,例如棕榈油、咖啡和巧克力。
根据拟议的反毁林法,企业需要证明其未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被毁林的土地上生产某些商品。
本文中,碳简报(Carbon Brief)将分析该立法的运作方式、商品生产国提出的问题,以及欧盟如何评估该法律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欧盟决策者预计将在未来几周内批准一项新法律,旨在禁止销售在毁林土地上生产的棕榈油、咖啡和巧克力等产品。
根据拟议立法——该立法已历经筹备数年——企业需要证明其未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被毁林的土地上生产某些商品。
欧盟各机构和国家对该法律表示欢迎,认为它将有助于减少欧盟集团对全球毁林的贡献。
但也有人批评该法规可能对非欧盟国家和小农户产生影响。
本文中,碳简报将分析该立法的运作方式、马来西亚等商品生产国提出的问题,以及欧盟如何评估该法律的潜在环境影响。
什么是欧盟的反毁林法?
该法律将针对哪些产品?
欧盟的商品消费如何推动毁林?
反毁林法将如何实施和执行?
毁林定义与生态系统范围
尽职调查要求
透明度与问责
合规检查
报告该法律将如何帮助欧盟实现其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目标?
该法律对发展中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国家意味着什么,它们的反应如何?
小型企业和农民将受到怎样的影响?
关于该法律,还有哪些其他问题被提出?
什么是欧盟的反毁林法?
欧盟是大量进口与热带毁林和退化相关的商品,例如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棕榈油和来自巴西的牛肉。
为减少为满足欧盟需求而进行的土地清理,该集团一直在制定一项法律,禁止交易可追溯至森林流失的某些产品。
法规关于无毁林产品的法规是欧盟更广泛的绿色新政计划的一部分,旨在于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它正在取代一项现有的法律,该法旨在禁止销售非法采伐的木材产品。
欧洲议会已暂时批准了该法规(于12月);预计将于4月17日全体会议辩论后,于4月19日正式予以批准。随后,欧盟部长们将于数周后签署该法规,并于此后20天正式生效。
不过,企业将有更多时间遵守这些措施——大中型组织将有18个月,较小的组织将有两年。
Andrea Carta,是绿色和平欧盟的律师,他告诉碳简报该反毁林法是“开创性的”。
Dr Patricia Pinho,是非营利机构Amazon Environmental Research Institute(亚马逊环境研究所)的副科学总监,他表示这是个好主意,但应扩大以涵盖其他类型的生态系统退化。(参见:毁林定义与生态系统范围)
该法律生效后,在欧盟开展贸易的企业将须遵守若干条款和条件。
这些规则主要旨在确保,商品及其他货物不得产自2020年12月31日之后被毁林或退化的土地。企业还须证明其产品是依照生产国的法律生产的。
各国将被划分为低风险、标准风险或高风险,即其生产与毁林相关商品的风险水平。
在低风险国家经营的生产者将面临较少的合规要求,而高风险地区的生产者将受到额外审查。
欧盟表示,该法律将配套实施若干措施,例如“森林伙伴关系”,旨在帮助各国保护森林并确保可持续贸易。欧盟委员会补充称,这一目标的实现将“考虑当地社区和原住民的具体需求”。
Carta对碳简报表示:
“该立法使企业处于主动地位。它们必须发布声明,涵盖每批产品的供应,并[说明]‘我们对这些产品符合法律规定负责’。
“所有这些声明都将编号并记录在欧盟中央数据库和信息系统中。该信息系统将能够全面掌握商品在欧洲的流向、来源地,以及是否来自存在风险的国家。”
Virginijus Sinkevičius,欧盟环境、海洋与渔业专员,将该法律描述为:
“这是任何国家在全球范围内提出的最具雄心的立法措施,旨在遏制毁林和森林退化,并帮助我们应对全球变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这两大危机。”
该法律将针对哪些产品?
研究发现,少数关键产品和商品是商品驱动型毁林的主要原因。仅2001至2015年间,为腾出空间饲养牛群而进行的毁林就造成了4500万公顷的树木覆盖损失,数据来源于世界资源研究所的 《全球森林评论》。
欧盟委员会表示,它已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确定其法规应重点关注哪些商品,以及欧盟政策干预在何处可以“更有效”。
目标产品包括:棕榈油、牛肉、咖啡、可可、大豆、木材和橡胶。
该法规还涵盖源自这些商品的产品,例如皮革、巧克力、家具、木炭和印刷纸。
玉米未被列入商品清单,尽管其曾被纳入先前的提案中。生物燃料以及将所有牲畜纳入的更广泛范围也未被采纳。
根据下图所示的欧盟委员会分析,2008年至2017年间,棕榈油(蓝色)和大豆(红色)占欧盟消费八种关键商品所导致毁林的三分之二。(拟议立法涵盖其中前七种商品,但不包括玉米。)
欧盟委员会的影响评估报告指出,欧盟是对毁林责任最大的部分产品的“全球主要消费者之一”。
Dr Anushka Rege,是新加坡国立大学 基于自然的气候解决方案中心的博士后研究员,她表示,目标商品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种植于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也因为“它们占用大量土地面积”。她告诉碳简报:
“我确实觉得,还有其他作物未受到足够关注,但未来可能会被纳入此类[一项]政策。我具体研究腰果,它是整个热带地区的一个问题。但由于它不像棕榈油或可可那样造成大范围毁林,因此未受到同样多的关注。”
下图来自Our World in Data,显示几乎所有全球毁林都发生在热带地区,且主要驱动因素是作物、动物和采矿商品。
欧盟委员会的影响评估报告指出,将玉米和橡胶纳入法律“将需要非常大的努力,并带来重大的财务和行政负担”,而其在遏制毁林方面的“回报有限”。这些商品在欧盟的贸易规模很大——玉米每年约28亿欧元,橡胶约176亿欧元。
尽管橡胶未被列入早期草案,但它仍保留在拟议立法中。
2022年调查由Global Witness(全球见证)发布,指出欧洲轮胎与橡胶制造商协会此前曾表示,将橡胶纳入该法律“不可行”。
但,米其林——全球最大的轮胎公司之一——表示支持将天然橡胶纳入该立法。
Carta表示,该拟议法律是“具有开创性的立法”,对贸易而言是“真正的变革者”。他告诉碳简报:
“试想,如果能将同一模式用于矿物、金属、塑料、纺织品[或]以排除强迫劳动、童工和侵犯人权行为,那会怎样。”
欧盟的商品消费如何推动毁林?
自1990年以来,全球约有4.2亿公顷森林因毁林而流失,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2020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
毁林和森林退化是气候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它们主要由人类活动造成,主要是农业扩张,其驱动了全球近90%的毁林,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欧盟委员会表示,欧盟通过进口大豆、牛肉、棕榈油和可可等产品,对全球毁林问题“负有部分责任”。它补充称,该法律将有助于“遏制全球相当大一部分毁林和森林退化”。
但该集团“缺乏具体而有效的规则来减少其对毁林和退化的贡献”,据委员会影响评估报告的执行摘要委员会影响评估报告所述。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报告(2021年4月)发现,欧盟是全球最大的进口国之一,其热带森林砍伐及相关排放与其进口有关。这是指在世界某地生产、在另一地消费的商品所引发的排放或森林砍伐。
欧盟占国际贸易相关森林砍伐的16%,仅次于占24%的中国。
同一报告发现,欧盟八大经济体(包括德国、法国、西班牙和英国,采用脱欧前数据)通过使用和消费“森林风险商品”,占欧盟隐含森林砍伐的80%。
下图显示了按国家或地区划分的、与六种产品进口相关的全球热带森林砍伐情况:棕榈油、大豆、牛、可可、咖啡和木材。(这些商品加上橡胶,是该法规针对的主要产品。)
雷吉指出,欧盟这种森林砍伐的“外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欧盟成员国往往不具备生产某些商品的合适条件。例如,棕榈油生长于热带环境中,并在充足的阳光、降雨和湿润条件下茂盛生长。她补充道:
“[欧盟]自身并不拥有所需的土地或种植这些作物所需的条件,因此外包必然会发生。外包以及对这些产品的需求确实来自欧盟和全球北方的大部分地区,但需求也在区域内部产生。
“例如,印度是最大的消费国之一。这是一种在亚洲内部驱动的需求。”
该法规获得临时批准时,安克·舒尔迈斯特-奥尔登霍夫,担任WWF-EU高级森林政策官员,在新闻稿中表示:
“作为一个主要贸易集团,欧盟不仅将改变其境内消费的规则,还将为其他助长森林砍伐的国家改变政策创造巨大激励。”
遏制森林砍伐一直是近期全球气候和生物多样性会议的重点议题。
最近,各国于去年在沙姆沙伊赫举行的COP27气候峰会上,就一系列应对森林砍伐的新倡议达成一致。(有关详情,请阅读Carbon Brief的完整摘要,其中包括COP27关于粮食、土地和自然的主要成果。)
2020年欧盟公众咨询就反森林砍伐法律收到约120万份回复,其中69%来自欧盟公民,31%来自欧盟以外国家。受访者大多支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而非自愿措施,以确保产品不含森林砍伐。
反森林砍伐法律将如何实施和执行?
该法规计划通过对希望在欧盟境内销售或从欧盟出口产品的出口商和贸易商设定严格的尽职调查要求,来限制森林砍伐。
该法规还将要求可追溯性,企业须提供其产品种植或饲养所在农地的“精确地理信息”,以便利用卫星图像核实其合规声明。
森林砍伐定义与生态系统范围
界定森林砍伐和退化是该法规的核心。但专家表示,鉴于各国在其国家法律中对森林砍伐的定义存在差异,这一问题也颇具争议。
世界经济论坛在森林砍伐问题上正在采取哪些行动?
Aida Greenbury,一位为小农户、非营利组织和企业提供建议的可持续发展专家,告诉Carbon Brief,欧盟零森林砍伐法律、《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和根据《巴黎协定》提出的国家气候承诺之间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和重叠”。但她补充道:
“有一个一致性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正是它导致这些承诺失效:全球尚无公认的森林砍伐定义。什么是热带森林砍伐?什么是合法的森林砍伐?那些没有明确森林砍伐定义或“天然林”界定的国家又该如何?”
据粮农组织称,该定义实际上将焦点转向土地利用变化,而非树冠覆盖变化。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在许多国家,棕榈油种植园、农业种植园和城市公园都被计入森林覆盖面积。
该法律还扩展了“森林退化”的定义。
欧盟法律反映了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关于森林砍伐的定义:“将森林转为农业用途,无论是否由人为因素导致”。
这一扩展后的定义也可能影响欧盟成员国和出口商,尤其是为扩大国内粮食生产而导致的森林砍伐。一位议会消息人士告诉EurActiv,该条款的纳入是“欧盟理事会很难吞下的苦果”,此为协议于12月达成时的情况。
该法律受到的最大批评之一,是其所保护的生态系统范围和所涵盖的商品。现行法律仅关注森林生态系统,忽略了稀树草原(如巴西的塞拉多),而该地区正经历快速的森林砍伐速度,与亚马逊地区相当。
但委员会未来须对生态系统范围进行审查。在法律生效后不迟于一年,委员会须决定是否将其保障措施扩展至“其他林地”。两年内,它将就“其他具有高碳储量和高生物多样性价值的土地”作出决定,如草原、泥炭地、湿地和稀树草原。
尽职调查要求
该法律规定的主要义务,是在企业将任何产品投放欧盟市场之前,须采取尽职调查措施,包括文件记录、风险评估和风险缓解。
企业需要说明产品描述、数量,以及其产品来源的国家和地区,并附上地理位置信息和生产时间范围。
法律规定,企业还需提供“充分保证”,证明其产品不含森林砍伐,并符合“生产国相关法律”。这包括与人权、贸易、原住民权利和反腐败相关的法律。
该法律对“相关法律”的定义不仅限于国家法律,还包括国际人权义务、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UNDRIP)。UNDRIP和国际人权法在确保原住民的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方面,包含比部分国家可能提供的更为有力的规定。
这一措辞以及文本中其他保障措施被视为对原住民群体的胜利,尽管一些原住民领袖表示该法律并未充分保护其他生物群落,也未核实其权利在国家层面是否得到尊重。(参见:该法律还引发了哪些其他问题?)
经营者和贸易商还需进行影响评估,以向委员会说明生产国的风险水平、森林存在情况以及生产国和地区的森林砍伐普遍程度。
他们需要说明国家和地区的“担忧”,包括腐败程度、“数据造假普遍存在”、执法不力、侵犯人权、武装冲突,以及制裁(如有)是否已由联合国安理会或欧盟理事会实施。
风险缓解还可包括投资于企业供应商和小农户,并提升其能力,以遵守该法律。
所有这些内容都须在法律生效后不迟于四年内,通过欧盟开发的在线门户网站提交。
此外,委员会设立的欧盟观察站负责提供有关森林砍伐、森林退化以及全球森林覆盖变化的科学证据。它还负责建立预警系统,并向各国、主管部门、企业和公众提供数据,如带有截止日期的土地覆盖图。
透明度与问责制
违反该法规将面临两类措施:即时纠正措施和处罚。
该法律列出了一系列可立即实施的纠正措施:各国可立即召回产品,禁止其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将其捐赠用于“慈善或公共利益目的”,或予以处置。在此期间,欧盟成员国可以扣押产品,或禁止其销售或交易。
由各欧盟成员国自行规定处罚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有效、相称且具有威慑力”,并且“应”包括:
罚款应与所造成的环境损害及商品价值相称,对于重复违规的情况应“逐步”提高,其最高上限至少为经营者或贸易商在该欧盟成员国年营业额的“4%”。
在适用情况下没收产品。
没收产品所得收益。
暂停其参与政府采购最长一年。
合规检查
成员国将负责对企业进行合规检查,并采取行动、监测和报告,同时与生产国合作推动该法律的实施。
一个被称为“登记册”的数字数据库将保存所有这些信息。其中部分数据将向公众开放,以“促进透明度”,即新法律如何被实施,委员会表示。
风险等级根据商品类型、供应链复杂性和国家情况,以确定检查数量。各国必须检查从高风险国家投放、使用或出口产品的至少9%的经营者,以及使用来自高风险国家商品的此类产品数量的9%。对于低风险和标准风险国家,这一比例分别为1%和3%。
这些措施将包括对商品及其文件进行实地检查,使用“任何科学和技术手段”判断其是否不含森林砍伐,以及在生产国主管部门协助下进行抽查——前提是其同意合作。
该法律允许欧盟各国向被发现违法的企业追讨所有检测、储存和纠正措施的费用。
报告
每年4月30日前,各成员国须向欧盟委员会报告所有计划及已开展的检查。报告须包括其结果和数量、已检查产品数量与进口总量的对比、发现的不合规类型、处理方式、原产国以及追回成本。
同一日期前,各国还须向公众披露上一年度该法律的实施情况。此项披露将包括所开展的检查数量、接受检查的大型企业比例,以及被发现与森林砍伐有关的产品比例。
每年10月30日前,委员会须根据各国提供的信息,发布欧盟范围内有关该法律运行情况的审查报告。该报告须考虑该法律对农民的影响,“特别是小农户、原住民和当地社区”。
该法律将如何帮助欧盟实现其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目标?
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说法,减少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IPCC的《气候变化与土地特别报告》估计,2007年至2016年间人类活动造成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中,有23%来自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
若无该法律,欧盟对其所针对商品的消费和生产将在2030年前导致248,000公顷森林砍伐,据影响评估估算,这相当于瑞士与荷兰森林覆盖面积的总和。
评估称,这相当于到2030年每年产生1.1亿吨二氧化碳排放。
评估估计,到本十年末,在该法律的帮助下,这一森林砍伐的29%将得到防止,从而自2030年起,至少71,000公顷森林受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的影响减轻。
此外,这意味着每年至少减少319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相当于至少32亿欧元的年度节约。委员会发言人表示,二氧化碳减排量是依据“现有最佳研究”计算的。
价格节省的计算方法是对每避免一吨二氧化碳排放按100欧元的碳成本计算。截至4月5日,欧盟碳价为每吨96.63欧元(84.88英镑),数据来源为能源智库 Ember。
一项可行性研究由委员会委托开展并在影响评估中被引用的该研究指出,欧盟对牛、大豆和纸浆材的消费未来可能停滞,但其对法规所涵盖的其他产品(如棕榈油、可可和咖啡)的消费可能会增加。
报告指出,环境效益将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减少毁林的地区、减少的程度以及受影响的森林类型。
森林中生活着数千种不同的树种,并为许多不同物种提供栖息地。因此,该法规的生物多样性效益更难评估。
但影响评估报告指出,该法律将减少森林破坏,并“因此将对生物多样性产生积极影响”。
报告还指出,若无进一步行动,“毁林很可能将继续以与许多国际目标不相容的速度进行”,其中包括《巴黎协定》。
委员会表示,打击毁林将与可持续资源激励措施“携手并进”,委员会预计这将带来更完整的森林、无毁林产品更多的市场机会,以及减少不可持续生产者向欧盟市场出口时所造成的不公平竞争。
近年来,部分国家的毁林率有所下降,例如印度尼西亚——棕榈油的主要生产国。但印度尼西亚的部分地区仍在出现森林损失增加。总体而言,全球热带毁林率仍处于“居高不下”,此为2021年的情况,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 全球森林观察报告。
这项法律对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意味着什么,这些国家又作出了何种反应?
欧盟法律虽被部分国家视为进步之举,但也有国家批评其具有保护主义性质,并且这种分歧“沿南北界线展开”,第三世界网络(Third World Network)在简报中报道了这一情况,时间为去年。
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委员会11月22日的会议上,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在欧盟讨论该法律时保持沉默。观察人士认为,这表明其他国家正认真考虑推出类似立法,例如《美国森林法案》。
尽管进行了正式磋商,但该法律的现行草案仍引起了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这些国家是受该法律影响的大宗商品的最大生产国之一。
去年11月29日,即法规草案临时获批前不久,印度尼西亚和巴西政府向信函,该信函由14个世贸组织成员国签署,寄送欧盟理事会主席、欧盟委员会及捷克籍欧盟轮值主席。该信函还分发给了世贸组织农业委员会。
与该联合信函签署的其他国家包括阿根廷、哥伦比亚、加纳、危地马拉、科特迪瓦、洪都拉斯、厄瓜多尔、马来西亚、尼日利亚、玻利维亚、巴拉圭和秘鲁。
这些国家对欧盟转向“单边立法而非国际合作”表示遗憾,而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森林的“共同目标”体现在《巴黎协定》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中。
签署方表示,它们未就该立法获得充分磋商,并质疑“产品范围的不确定性和歧视性”,同时指出“成本高昂且不切实际的可追溯性要求”。
这些国家将该法律的评估和基准条款描述为“本质上具有歧视性和惩罚性”,并称其可能引发“贸易扭曲和外交紧张,却无益于环境”。
Politico报道称,今年1月,部分与欧盟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对欧盟“绿色雄心”的部分内容并不满意。一名外交官告诉该媒体,欧盟“在发展中国家对毁林问题表明立场很容易,因为它自己过去已经砍伐了自身的土地”。
具体而言,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认为该法律具有保护主义和歧视性,并担忧其给小农户带来额外的可追溯性负担。2月初,马来西亚大宗商品部长Fadillah Yusof称该法律是“欧洲为阻断市场准入而蓄意采取的行为”,据《金融时报》报道,同时威胁禁止棕榈油出口至欧盟。
今年3月14日,印度向世贸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文件,内容涉及“将环境措施用作保护主义非关税措施的新兴趋势”。
据《碳简报》(Carbon Brief)看到的信函,印度称新法律“似乎只会增加合规负担,并为指定的核查和认证机构创造更多收入来源”,同时未能考虑“世界不同地区的不同生产实际”。
印度提交的文件再次未将毁林法规与欧盟其他措施区分开来,而是将其视为一套单边措施。该信函接着补充道:
“碳边境措施和不断演变的毁林法律都反映出日益增长的域外效力规则制定趋势。此类措施只会以不切实际、繁琐且代价高昂的合规义务,给贸易伙伴,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带来负担[原文如此]。”
文件最后敦促世贸组织成员避免争端,并“同意在多边层面应对气候变化”,同时补充道“贸易措施不应损害多边环境协定及其项下的承诺”。
随着德国试图规避欧盟逐步淘汰内燃机的举措,以及美国寻求豁免欧盟为其工业设立的碳边境税,专家告诉《碳简报》,发展中国家没有理由不会要求对某些大宗商品或国家给予同样的豁免。
总部位于日内瓦的贸易律师Shantanu Singh告诉《碳简报》:
“从一开始,欧盟官员就在世贸组织表示,必须将[毁林法规]视为构成其绿色新政一揽子措施的一部分。欧盟机构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必须保持一致、有原则的立场。欧盟在其中有明确的利害关系,而其在自主措施上对其他国家作出的任何让步,都将使整个[绿色新政]陷入问题,更不用说此类豁免与世贸组织规则是否一致了。这只是谈判逻辑,即他们试图在其单一市场内规范贸易与可持续性的方式。”
欧盟法规迄今已在多个处理农业、贸易与环境、货物和市场准入的世贸组织委员会中被提出。虽然欧盟预计其绿色新政政策(包括碳边境措施)推出后将引发争端,但辛格及其他人指出,世贸组织的事务往往进展缓慢。
该法律预计还将使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集团的协议(由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组成)变得更加复杂,该协议自2000年起就在筹备之中。
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的协定预计将取消关税、增加贸易流量、为各国提供更多进入欧盟市场的机会,并为欧盟制造商提供更多出口机会。但该协定主要因毁林和环境问题(尤其是亚马逊地区的问题)以及法国对拉丁美洲大量涌入农产品将损害本国市场的担忧而受阻。
4月11日,《欧盟观察家》(EU Observer)刊登了一篇题为《欧盟的毁林规则是否旨在对全球南方重新殖民?》的评论文章,作者为印度尼西亚驻德国大使Arif Havas Oegroseno。在该文章中,Oegroseno认为,该法规“并未为保护外国农民数百万公顷土地的数据隐私提供法律依据,而这些数据有被欧盟任意使用的风险”。
就其自身而言,委员会承诺提供10亿欧元,用于援助保护、恢复和可持续管理“合作伙伴国”的森林,这些国家包括加纳、印度尼西亚、喀麦隆和刚果共和国。
与此同时,欧盟谈判代表还需关注瑞士与印度尼西亚的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基于可持续性和核查,对棕榈油作出了具体的直接让步。
小企业和农民将受到何种影响?
欧盟表示,已采取多项保障措施,以确保该法律产生的尽职调查对企业、特别是对小农而言是可管理的。
例如,2020年12月这一截止日期的选定,部分旨在通过限制已毁林土地上的劳动人数,减轻对小农的任何负面影响。
为小企业遵守规则设置的两年过渡期,预计也将有助于缓解所需变革的程度。
但部分非欧盟国家并不认同该法律几乎不会产生影响的观点。
Napolean Ningkos,为总部位于马来西亚的砂拉越达雅油棕种植者协会主席,他告诉《碳简报》,欧盟法律可能会“将所有小农从整个供应链中排除”,并且“由于农业投入成本当前不断上涨,小农无法再承担欧盟新合规要求带来的任何额外成本”。他补充道:
“小农应被排除在[新法律]之外,这是最佳选择。在我与欧盟驻吉隆坡大使的讨论中,很明显,[欧盟]没有给我们提供其他选择,并建议如果我们不能满足其要求,就将产品卖给其他国家。这是欧盟典型的新殖民主义思维:歧视[针对]我们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权利,并侵犯了我们砂拉越原住民小农在土地使用方面的合法权利。”
Rege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博士后研究员,她认为该法规是减少毁林的“良好一步”,但她仍认为其给小农带来了担忧。她告诉《碳简报》:
“热带地区的大多数农民都是小农。我觉得,虽然此举出于良好的意图……但在实践中,要确保产品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保持完整,将会非常困难。
“我觉得,农民需要在每个步骤都参与磋商。农民和中间商都应参与,因为其中很多事务都关系到他们的生计,而我觉得他们的意见会在长远上真正影响政策。”
Michalis Rokas,欧盟驻马来西亚大使,于3月与马来西亚棕榈油小农代表会面,接收了一份关于反毁林法规的请愿书。
Rokas在推特上表示,他“认真倾听了他们的关切”,并将转达给欧洲总部。他补充说,由于马来西亚已有办法确保毁林不会发生,“我们预计小农不会因此产生任何额外成本”。
他补充说,欧盟及其成员国“随时准备支持”马来西亚棕榈油小农“迈向可持续发展的旅程”。
针对对该立法的批评,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告诉《碳简报》:
“欧盟毁林法规不为其他国家设定义务。它通过为欧盟经营者和贸易商设定义务来规范市场准入。”
2020年,委员会设立了一个“多利益相关方平台,致力于保护和恢复全球森林”。该平台旨在吸纳利益相关方、研究人员和其他国家参与欧盟的立法进程。
发言人表示,人们通过“专门的研讨会、委员会提供的最新信息以及征求反馈和意见的请求”参与了该法规的制定。
他们指出,“实施阶段也将采取同样的做法”,并补充道:
“多利益相关方平台将成为与合作伙伴国进行磋商的重要论坛。委员会还在其提案通过前后,通过双边会议和相关多边论坛进行了大量沟通,向包括合作伙伴国以及相关行业在内的各方解释其提案。”
委员会还表示,将与毁林高风险国家进行接触,帮助其降低风险水平。
然而,印度尼西亚独立小农表示,他们在遵守法律措施、良好农业规范、环境管理以及透明度和可追溯性要求方面已经面临困难,相关调查由Mongabay报道。
尽管如此,一个名为Serikat Petani Kelapa Sawit(SPKS,直译为“棕榈油农民联盟”)的印度尼西亚小农棕榈油农民组织,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该法规“可能是一个巨大机遇”,可通过提供无毁林产品从而从欧盟市场获益。
该联盟秘书长Mansuetus Darto补充道,印度尼西亚棕榈油农民需要欧盟的支持和协助,以切实遵守该法规。
为SPKS提供咨询的Greenbury告诉《碳简报》,地理参照和可追溯性“实际上并不那么困难,尽管其他行业发言人这样宣称”。她补充道:
“印度尼西亚的小农——包括SPKS成员——已经建立了可追溯性系统。但他们需要支持,以加强其机构和合作社,并提升技能,例如通过培训来管理可追溯性数据,因为数据量会很大。以棕榈油这一种大宗商品为例,我们要如何追溯?主要应由农产品买家开始共同承担责任来支持这一工作。”
她指出,遏制毁林与恢复森林必须齐头并进,“大额消费资金”应用于支持恢复工作,“尤其考虑到[全球]北方的殖民主义历史背景”。
该法律预计还将产生其他影响。委员会影响评估报告称,一旦该法规实施,畜牧数量较多的欧盟成员国可能会受到饲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大豆,其中大部分进口,主要来自阿根廷、巴西和美国等国家,主要用于欧盟的动物饲料。影响评估称,由于该立法,欧盟可能从美国进口更多大豆。
关于该法律,还有哪些其他问题被提出?
原住民组织批评拟议法规的范围,认为其不应仅涵盖森林生态系统。
去年1月,来自33个国家的22个原住民组织在169个人权及环境团体的支持下,撰写了一封公开信致委员会,要求该法律明确规定企业须遵守有关社区土地权属、协商与同意的国际法和标准,并“尊重森林捍卫者在不受报复的情况下开展工作的权利”。
此外,来自24个热带国家的原住民和当地社区团体组成的联盟表示欧盟已将其命运“交到那些侵犯我们权利、迫害我们领导人并允许入侵我们领土的政府手中”,使关键生态系统面临风险。
全球领土社区联盟补充说,拟议协议“未能保护我们的权利,包括我们的土地权利”。
法规文本承认,环境人权捍卫者“最有可能成为迫害和致命袭击的目标”,且这些袭击“不成比例地影响土著人民”。
拟议法律“确保了土著人民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土著人民是我们在打击毁林问题上的首要盟友”,该法规的报告员克里斯托夫·汉森在声明中于12月表示。
与此同时,生态系统问题依然存在。非营利组织亚马逊环境研究所的皮尼奥认为,应将巴西东部的塞拉多(世界上最大的热带草原)纳入该法规的管辖范围。皮尼奥告诉《碳简报》:
“我们绝非反对这项立法,我们也绝不反对[制止]亚马逊生物群落中非法毁林的必要性。
“他们说一年后会对其进行修订,但一年时间对于毁林,或大型地产可进行的合法毁林而言,可能意味着很多。”
皮尼奥还讨论了一种“泄漏”风险,即将在毁林土地上种植的产品或商品转而进口至中国,而中国的贸易规则在毁林问题上并不那么严格。
她表示,这种泄漏风险是该立法可能“适得其反”、违背其“良好初衷”的一个例子,并补充道:
“这项立法最薄弱的环节,一直在于与这种泄漏效应及相关间接排放有关的方面,以及未将塞拉多纳入其中。此外,中国市场主导了塞拉多地区的交易或贸易。”
根据 Trase 汇编的数据显示,研究表明,2017年,从巴西出口至中国的牛肉中,近70%来自亚马逊和塞拉多地区。
皮尼奥表示:“在我们谈论损失与损害之时……欧盟本身承认,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影响与其经济发展有关。
“他们承认这种罪责,但做得还不够。他们仍在试图在短时间内获取尽可能多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