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800万吨塑料流入海洋,最近的研究表明,到2030年可能有9000万吨进入海洋。
从禁止一次性塑料到征税,这些政策和法律手段有助于遏制塑料污染的规模。
高达800万吨的塑料每年流入海洋,危害野生动物并污染生态系统。这一数字预计还将增长——一份近期报告由皮尤慈善信托(Pew Charitable Trust)发布,报告指出,若废弃物管理没有改善,到2030年将有9000万吨塑料可能进入全球水生生态系统。塑料甚至已在人们的体内以及空气中。
新冠疫情期间,这一问题只会更加严重。除了口罩和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装备(PPE)必然增加的一次性塑料用量外,一些政府和企业还推迟或取消了塑料袋和包装禁令。在新冠疫情之前,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现,超过100个国家对一次性塑料袋实施了监管。
疫情以来,50个美国城市已放宽塑料监管。12月,加拿大温哥华市推迟了一次性杯子收费,并将塑料购物袋禁令推迟了一年以上。星巴克和唐恩都乐(Dunkin')暂停了可重复使用容器的使用。此外,一些回收计划被搁置,在美国和欧盟因疫情导致预算削减而被搁置。
尽管为抗击疫情,尤其是为个人防护装备而增加塑料使用是必要的,各国仍需确保这些应急措施不会破坏为减少塑料污染而通过立法所取得的长期进展。如果各国希望在新冠疫情后实现更好的重建,遏制塑料废弃物的立法改革是议程中的关键组成部分。
新的立法指南由UNEP和WRI今日发布,深入探讨如何运用法律应对塑料污染并支持循环塑料经济。
政策转变可以减少塑料污染,通过激励企业和消费者行为、塑料设计、替代品及回收方面的改变来实现。以下是UNEP和WRI指南中各国可用于永久减少塑料废弃物的四种政策和法律手段:
1. 一次性塑料禁令
对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禁令和限制(直接禁止其生产、分销或使用)是各国政府最广泛采用且最为成功的法律机制之一。其成功部分归功于禁令立法的灵活性,允许对医疗产品及其他必要用途予以豁免,同时推广布袋或纸袋等替代产品。
例如,马绍尔群岛于2016年颁布禁令,禁止进口、生产、销售或分销泡沫塑料杯和餐盘、一次性塑料杯和餐盘以及塑料购物袋,同时推广再生纸袋和可重复使用袋。该国已被宣传为全球值得效仿的典范之一。
巴拿马于2018年出台塑料袋禁令,并于2020年生效,但对用于食品处理与安全的轻型或薄型塑料袋予以豁免。
该指南还概述了立法者在制定和执行禁令时必须留意的潜在意外后果。
在澳大利亚北领地,2011年对薄塑料袋的禁令与较厚袋子的销量上升有关,同时这些较厚塑料袋的乱扔现象也有所增加。
塑料袋替代品也可能具有更高的碳足迹,难以堆肥,或向环境中释放微塑料。
2. 税收与经济激励措施
政府还可以征收税款以遏制一次性塑料的生产或使用,或提供税收减免、补贴及其他财政激励措施,以鼓励使用一次性塑料产品的替代品。
2015年,葡萄牙对特定尺寸的塑料袋向生产商征收每个袋子0.10欧元(约合0.12美元)的税。四个月后,这些袋子的消费量下降了74%。
同样,丹麦于1999年引入了按重量计征的包装税(近期有所修订)。不同塑料包装材料适用不同税率,再生塑料税率最低,原生塑料税率最高。在对购物袋征税之后,丹麦纸张和塑料使用量的减少估计为约70%。
葡萄牙和丹麦分别有效运用这些经济工具,以提高可重复使用产品和再生产品的使用量。税收和激励措施可适用于特定企业(如超市或塑料生产商),也可适用于特定产品(如塑料咖啡杯盖或汽水瓶)。
政府还可以利用经济激励措施,鼓励制造商采用塑料替代品(如使用甘蔗制造塑料袋),或创造收入以资助塑料废弃物清理工作。
3. 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认证和标签要求可用于向公众普及塑料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其生产和使用中涉及的健康与安全风险。关于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立法可以对材料成分、可重复使用性、可回收性(确保产品可被回收)、可生物降解性以及产品可堆肥性作出规定。这一做法有助于支持消费者选择可持续产品。
在美国,包装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合规证书,声明其包装因再生成分而未超过法规允许的受管制重金属浓度上限。
欧盟对包装的制造和成分有规定,以确保其“限于维持必要安全、卫生和可接受性水平所需的最低适当数量”。要求包装必须以安全、审慎和可持续的方式设计和生产,可以限制有害塑料的生产和使用。
4. 生产者延伸责任
生产者延伸责任(EPR)计划可确保制造商在一次性塑料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责任。这些立法工具要求制造商对其产品的收集、回收、再循环或再利用负责,从而保障更可持续的设计。
例如,德国于1991年采用的EPR制度要求生产者按每年投放市场的包装数量和类型缴纳许可费。1991年至1998年间,该条例估计使废弃物每年减少了100万吨。2019年德国通过的支持EPR的新包装立法,包括建立中央包装登记系统、提高所有塑料的回收目标,以及为环保包装提供的货币激励。
在芬兰,根据EPR制度,所有产品包装者,或被视为生产者的包装产品进口商,均依法负责组织对进入市场的塑料包装废弃物进行收集和回收。2016年,PET的回收率为92%。
遏制塑料污染没有万能良策
解决全球塑料问题没有万能良策。这需要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应对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监管,确定其希望采用的政策手段,以及何种类型的立法将支持其目标。
前方存在诸多挑战:投资不足,回收行业缺乏投资和支持、难以保持竞争力,同时原生一次性塑料产量增加,且许多欧盟以外国家的生产者责任极少。还存在缺乏全球性法律框架,以促进多国集体行动,且各国未就哪些塑料应被逐步淘汰达成共识,并存在来自塑料制造商对立法者施压、要求其不推进相关立法的情况。但要推动行动,我们需要审慎采取多管齐下的解决方案。
立法者必须考虑并采用不同且互补的手段,方能发挥最大效果,包括禁令和限制、经济工具、信息标准与标签,以及生产者延伸责任(其中包括再利用、回收和押金退还计划)。支持这些手段的辅助措施同样至关重要,例如消费者教育计划、公共采购要求、废弃物管理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新冠疫情表明,短期内使用塑料对遏制疫情爆发、让人们感到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我们没有时间对塑料废弃物这一长期问题慢慢反思。我们需要政府、企业和民间社会提升雄心并加以创新,同时审慎采用多种预防性政策和立法措施,以应对问题的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