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全球最具活力的娱乐市场之一,数字平台与线性电视均在增长
政府近期决定将数字流媒体纳入监管范围后,行业主要参与者感到担忧
内容提供商担心监管可能会阻碍新的发展,并影响其自主权
上个月,印度政府发布了一份通知,将数字新闻内容,以及由在线内容提供商提供的电影和视听节目,纳入信息和广播部的管辖范围。这一举措可能会对Netflix和Amazon Prime Video等数字流媒体平台,以及印度本土提供商Hotstar、ZEE5、Voot等产生重大影响。
电影和电视长期以来一直受到认证并需遵守道德规范,而在印度运营的数字视频服务在缺乏适用的司法管辖框架的情况下,基本处于监管空白状态。为了预先弥补这一空白,数字视频内容提供商(通常被称为过顶(OTT)平台)曾尝试建立自身的体系。就在2020年9月,行业参与者签署了一份自律准则,但该准则未获政府批准,原因是缺乏第三方监督机制,且对内容禁令缺乏明确界定。(世界经济论坛过去曾将自律这一议题作为敏捷治理的一个范例提出,置于创意经济的语境之中。)
印度的媒体消费与分发方式正在迅速变化
印度是全球最具活力的娱乐市场之一。世界经济论坛的研究表明,娱乐的需求以及人们为娱乐付费的意愿均在上升。有趣的是,与大多数西方市场不同,印度的线性电视消费仍在增长。2016年至2018年间,拥有电视的家庭数量增长了7.5%,观看时长增长了3%,这一增长归因于半城市和农村地区收入的增加。
与此同时,数字化形式的趋势日益明显,其中增长最快的是流媒体领域。到2014年,15至24岁的印度人每月观看的在线视频已比45岁及以上人群多出25%,而2016年至2020年间,视频平台的收入增长了35%,相比之下,电视仅增长9%。2021年,印度的数字及D2C视频预计增长17%,而电视、电影和动画等其他领域预计将萎缩9%至67%。2021年,印度的数字及D2C视频预计将增长17%,而其他领域(如电视、电影和动画)预计将萎缩9%至67%。
2021年,印度视频流媒体预计将增长17%
随着消费者的时间和金钱逐渐转向数字视频内容,大型媒体公司正通过丰富其内容库并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增加独家内容,加大对该领域的投资。好莱坞主要影视公司的策略也体现了这一转向,即将传统影院发行模式与数字形式相结合。上周,华纳兄弟宣布,其2021年的所有影片将同时在HBO Max和影院上映。
事实上,在过去十年中,影院放映的影片数量及其可供放映的影院独占期均有所减少,以优先通过OTT视频平台直接面向消费者发行。近年来,这一发行模式的推进速度加快,NBCUniversal、迪士尼和AT&T均已推出新的服务。
印度也不例外。新冠疫情迫使影院和剧院关闭,该国通过OTT发行的宝莱坞影片数量激增,尽管业内一些人士对这些平台所提供的价值主张持有异议。
“影院发行约占好莱坞主要影片全球收入的一半,”PVR Pictures首席执行官Kamal Gianchandani表示。“同样,在印度,国内影院收入约占主要影片总收入的60%;海外影院收入则为额外的10%至15%。我们认为,OTT[D2C]板块将继续投资于原创电影,但这不会以牺牲影院发行为代价。内容供应商将扩大制作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外国提供商正在扩大其在印度的业务版图。2020年,亚马逊宣布将加倍投资其在印度的Amazon Prime Video业务,而Netflix表示,2019年至2020年间,其在印度本土内容上的投入超过4亿美元。这一策略似乎正在见效:今年6月的数据显示,Netflix和Amazon Prime Video各自占有约20%的市场份额,而由华特迪士尼公司所有的Disney+ Hotstar则占有17%。

随着消费全球化,政策制定者正在密切关注
政策制定者介入创意产业并非先例,但历史上此类举措通常是为了保护本国经济。自广播出现以来,从阿根廷到越南,各国政府都曾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涵盖内容配额、补贴,或针对本地制作及公共资助广播机构的税收优惠。
许多政府也在修订其法律框架,以确保文化价值和创意经济在当今的网络环境中得到保护并能够蓬勃发展。例如,欧盟委员会近期更新了其《视听媒体服务指令》(AVMSD),强化了成员国点播服务中推广欧洲影视作品的义务,要求其中至少30%为欧洲内容。在中国,广播机构播放外国制作内容的配额为25%,且此类内容可能也不得在黄金时段(晚上7点至10点)播出。今年早些时候,针对数字及线性内容的指导方针已经整合。
印度的下一步是什么?
随着印度数字视频内容消费的大幅增长,政府也在考虑如何更新其政策,以更好地反映数字化的使用习惯与偏好。迄今为止,信息和广播部一直负责对电影和电视适用这些规定,其监管重点在于国家安全与团结问题,限制任何煽动暴力或宣扬反国家态度的内容。
评论人士担忧,将数字视频内容提供商划归与传统广播相同的部门管理,是试图将政府审查引入数字平台。然而,即便撇开这一论点不谈,政府仍存在这样的风险:将为旧有体系(即传统广播媒体)设计的规则,套用于视频流媒体领域。
数字化消费意味着,由广播机构控制内容播出时间表和节目安排的模式正变得日益不合时宜,原因在于流媒体提供了个性化服务选项,例如可防范有害内容的家长控制功能。
此外,这使得准确界定OTT服务的范畴变得困难:如果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流媒体播放,任何人也都可以观看,那么界定广播机构与受众的界限究竟在哪里?展望未来,这表明需要进一步协调各项规则,以确保其得到一致适用。
“媒体平台必须拥有自主决定内容并自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权利。拟议中的监管如果执行不当,可能会阻碍新的发展,即便当下确实需要一定程度的监督。我们认为娱乐行业将能够很好地适应这些监管;然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的实施。”Gianchandani表示。
尽管关于政策将如何制定并最终实施仍有诸多未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新的做法需要在有效性与契合数字时代两者之间取得微妙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