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是推动欧洲经济价值创造的重要力量。
欧洲城市交通占道路交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40%,占交通领域其他污染物的比例高达70%。
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脱碳,是实现《巴黎协定》1.5°C温控目标的关键。
Maya Ben Dror与Tilmann Vahle撰文指出,欧洲绿色新政为汽车制造商提供了使其生产流程更具循环性的契机。
他们列出了欧盟可以实现这一目标的5种方式。
车辆在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伴随着相当大的碳足迹。Maya Ben Dror与Tilmann Vahle撰文指出,欧洲绿色新政为汽车制造商提供了使其生产流程更具循环性的契机。
Maya Ben Dror是世界经济论坛“塑造移动出行未来”议题负责人。Tilmann Vahle是SYSTEMIQ“循环移动解决方案”议题负责人。两位作者均参与了循环汽车倡议,这是世界经济论坛的一个项目。
汽车产业是推动欧洲经济价值创造、竞争主权和社会福祉的重要力量。但道路交通也造成了欧洲20%的温室气体排放,而且车辆材料产生的排放预计将占到2040年车辆全生命周期排放总量的60%。
欧洲绿色新政为欧洲汽车价值链提供了独特契机,助力其加快向资源高效、低碳且具竞争力的未来转型。
然而,要设定合适的雄心水平,并使供应链走上可行的可持续发展路径,需要公私双方密切合作。汽车行业可以通过加快使用循环材料、提高价值留存工艺以及提升车辆利用率来予以支持。
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未来几个月,各方协作的政策重点应当是什么?
一份新报告指出了可立即采取行动的五大关键机遇。欧盟委员Vălean表示,该报告提供了及时且有说服力的依据,将为欧盟层面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启发。
制定严格且可执行的二氧化碳标准
乘用车和货车分别占欧盟二氧化碳(CO2)排放总量的约12%和2.5%,而二氧化碳是主要温室气体。自欧洲于2010年推出二氧化碳法规、设定2020年95克/公里的二氧化碳目标以来,电动汽车(EV)销量激增,其增速甚至超出了最乐观的预期。
2020年,电动汽车销量已超过汽车总销量的10%,预计2021年将达到15%。然而,过去几年间,各制造商平均排放削减的速度有所放缓。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脱碳,是实现欧盟气候目标以及与1.5°C巴黎协定相一致的经济转型的关键。
一项新研究由环保智库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CCT)发布,指出更严格的欧盟乘用车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并将为消费者节省成本。
“循环汽车倡议”的欧洲政策文件建议,首先应根据欧盟更新后的气候目标修订汽车和货车的二氧化碳排放性能标准,并要求对车辆实施标准化、基于全生命周期的二氧化碳评估信息披露,以便为未来将车辆全生命周期排放全面纳入立法做好准备。
集中力量推动城市交通转型
欧洲城市交通占道路交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40%,占交通领域其他污染物的比例高达70%。
欧盟委员会已建立相关制度架构,以支持成员国逐步推进城市交通转型,并设立了专项试点项目以探索最佳前进路径,例如欧盟委员会的城市准入法规(又称ReVeAl)。
此外,欧盟近期《城市交通一揽子计划》进入了新一轮咨询阶段。然而,欧盟用于有效支持可持续城市交通体系的工具已被认为不足。
因此,欧盟应借助《城市交通一揽子计划》的修订契机,扩充支持可持续出行的政策工具箱。具体包括:为各国法律框架提供指导、实施高载客量车辆准入法规,以及建立能够体现出行服务可持续性的合理定价体系。
坚定推动高标准的电池法规
去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电池指令2006/66/EC》的修订提案,旨在确保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符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宏伟目标。
“循环汽车倡议”强调,该法规尤其是在以其宏伟形式实施的情况下,有望成为全球首部可持续电池法,为绿色、有竞争力的电动出行转型提供支撑。
特别是,该倡议呼吁提高锂回收率目标的雄心水平,并坚持电池碳足迹披露的要求,为基于车辆全生命周期的评估奠定基础。
报废汽车指令
欧洲的《报废车辆指令》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生效,旨在确保报废车辆的生产、回收、拆解和处置安全且对环境无害。
该指令除其他内容外,禁止在生产新车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并设定了车辆回收目标。然而,该法规的成效并不完全理想:据估计,欧盟有35%的车辆在报废时去向不明,而车辆所用材料的高价值回收仍难以实现。
因此,该车辆规则必须以全生命周期视角加以修订,并提高数据透明度。修订内容应包括:设定更高价值留存工艺(例如再制造)的目标;按材料种类和质量区分回收目标;审慎平衡再生材料的含量配额;以及建立运作良好的车辆(注销)登记制度。
鉴于向零尾气排放动力系统转型所带来的新供应链变革,以及现有汽车保有量更新速度的加快,塑造报废阶段环境足迹的机遇窗口期正是当下。
建立数字产品护照和欧洲移动出行数据空间
在整个过程中,有必要支持建立高效、标准化的数据共享机制,以实现材料全生命周期管理。这可以通过数字产品护照和共享出行来实现。
目前已有多种集成化多式联运应用投入使用,许多私营和公共出行服务提供商已在合作,使其服务数据能够跨平台访问。
作为欧洲绿色新政和移动出行数据空间的一部分,这一做法可以被规范化并主流化。
最近的一个例子是欧洲绿色数字联盟,该联盟已吸纳了出行服务提供商。另一项举措是创建电池护照,该护照已被写入《电池法规》草案,并将从2026年起要求所有投入使用的车用电池必须具备。
这两项工作现都需要以可持续、循环的汽车价值链为目标加以开发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