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由九个部门联合发布的一份通知近日公布,其中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禁止企业因性别而优先考虑任何求职者或拒绝任何申请。雇主发布带有性别歧视要求的招聘广告,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7,400美元);招聘机构若有类似歧视行为,可能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通知称,此举旨在消除招聘过程中和工作场所对女性的歧视,并鼓励她们“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国际劳工组织(一个促进劳工权利的联合国机构)的估算显示,1990年至2018年,中国女性劳动参与率下降了10多个百分点,从79.39%降至68.58%。估算来自国际劳工组织。该机构是一个促进劳工权利的联合国机构。
通知称:“招聘过程中延续的歧视态度对女性劳动力产生了负面影响。”
中国的多项法律——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都保障女性在工作场所享有平等权利,但一些性别平权倡导者表示这些法律措辞含糊、执行不力,或不符合女性利益。一项2018年调查由求职平台智联招聘开展,受访者超过100,000人。调查发现,女性薪酬比男性低22%,超过十分之一的职业女性认为,如果决定结婚或怀孕,她们可能会失去晋升机会。
中国企业为了避免与产假相关的成本,常常会询问女性求职者或员工的个人生活,从感情状况到未来的结婚和生育计划。在一些情况下,企业甚至会解雇怀孕的员工。
新规禁止招聘人员询问女性求职者的婚姻状况或怀孕计划、要求新员工进行妊娠测试,或在雇佣期间施加怀孕限制。联合通知还表示,政府部门将为在工作中遭遇性别歧视的女性提供法律援助,但并未明确说明援助范围。
性别平权倡导者、北京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告诉《第六声》,这项新规仍缺乏在工作场所杜绝性别歧视行为的具体措施。她认为,尽管新文件对招聘流程作出了规定,却无法保护女性员工入职后的权利。
孙晓梅说:“这份通知会产生什么影响仍不确定。政府应该出台政策,而不只是一份通知。我们正面临严重的职场性别歧视问题,所有这些阐述女性权利的法律都无法解决一切。或许现在是考虑新方法的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