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与 Project Syndicate合作发表。
11月13日夜间巴黎各地发生的恐怖袭击造成至少120人死亡,这一悲剧提醒人们现代恐怖主义无处不在。仅今年,暴力极端分子就以宗教或政治为名,在法国、突尼斯、肯尼亚、以色列、尼日利亚,当然还有叙利亚和伊拉克杀害无辜民众,此处仅列举部分国家。恰如中世纪欧洲的黑死病,恐怖主义正威胁着现代世界,根除恐怖主义已成为全球性的迫切任务。
国际社会长期以来一直担忧恐怖主义构成的威胁。各国颁布了安全立法,设立了专门的情报和警察部门,以打击犯罪分子并遏制或防止袭击,同时通过缔结国际和地区条约及双边协定来补充这些努力。
然而,尽管曾多次尝试建立,全球范围内至今仍没有一个领导反恐斗争的国际法律机构。是时候改变这一局面了。
国际社会在国际层面打击恐怖主义的努力可追溯到近90年前。1926年,罗马尼亚(首个将恐怖主义罪行写入刑法典的国家)请求国际联盟“考虑起草一项公约,使恐怖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均受惩罚。”
但直到1934年,南斯拉夫国王亚历山大一世和法国外交部长路易·巴尔图遇刺,才促使国际联盟首次尝试建立应对恐怖主义的国际司法机制。一个专家小组起草了《关于预防和惩治恐怖主义的公约》和《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公约》。两项公约均获得24国政府签署、1国批准,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两者均未能生效。
迄今为止,已签署19项关于恐怖主义的“专门性”公约,涵盖恐怖爆炸、核恐怖主义、恐怖主义融资、危害航空和海上安全的行为,以及针对受国际保护人员的行为。但是,针对所有形式恐怖主义的全球性法律机制始终未能实现。
每一次创建此类机制的尝试都因各国之间的重大分歧而失败,最突出的分歧在于如何界定恐怖主义,以及恐怖主义是否包括武装部队和自由战士实施的行为。最近,一项将恐怖主义纳入国际刑事法院(ICC)管辖范围的努力,也因缺乏普遍接受的定义以及此类案件将带来的额外工作量而被放弃。
随着恐怖袭击日益频繁,设立一个应对此类袭击的国际机构从未如此重要。2月,罗马尼亚提议设立“国际反恐法院”(ICT),并与西班牙共同启动了联合磋商程序,我们希望这一程序最终能促成该法院的设立。该法院将有权起诉其设立之后实施的任何恐怖主义行为,为法律体系薄弱的国家提供急需的援助,并对潜在恐怖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国际反恐法院将对各国国内法院和国际刑事法院行使补充管辖权,仅在国内机构无力或不愿审理恐怖主义案件,或所涉罪行不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时介入。该法院将设有一名检察官和数量合理的法官,法官提名时将兼顾全球主要法律体系和地理区域的均衡代表性以及性别平等。若某国政府无力或不愿配合取证、收集针对被告的证据,该法院还将受益于一支能够采取行动的多国警察或安全部队的设立。
设立该法院需要一项国际条约或具有约束力的联合国行动,以确保其普遍管辖权。最有可能的是,该法院将通过联合国安理会具有约束力的决议设立,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和黎巴嫩特别法庭的设立将作为先例。
诚然,设立这样一个法院将面临困难,其中最重要的仍是对于何为恐怖主义罪行缺乏共识。我们提议采用“最大公约数方法”。除涵盖现有专门性公约所商定的行为外,国际反恐法院的管辖权还将以习惯国际法为基础,并综合考虑主观意图(该行为是否意在散布恐慌或迫使当局就范),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和国际性质。
设立国际反恐法院并赋予其合法性,将需要民间社会、学术界和公众的支持。获得这种支持并不容易,尤其是在政策制定者面临诸多其他经济和战略挑战的时候。但我们相信,全球反恐斗争中一项强有力的法律工具很快将被证明不可或缺,足以证明为其设立所付出的努力是值得的。
本文发表不代表世界经济论坛认同其中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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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gdan Aurescu是罗马尼亚外交部长。José García-Margallo y Marfil是西班牙外交部长。
图片:人们在法国巴黎埃菲尔铁塔前的特罗卡德罗广场(Trocadero)默哀一分钟,悼念周五在巴黎发生的一系列致命袭击事件的遇难者。路透社/Philippe Wojaz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