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集中的企业会阻止新进入者吗?

市场集中的企业会阻止新进入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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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市场中,在位企业是否会阻止新进入者?经济学理论表明两种可能性都存在。由于预期的高利润,潜在进入者有动机进入垄断市场。另一方面,集中的市场可能使在位企业更有可能串通以阻止新进入者。实证证据总体上支持了后一种观点。

然而,有两个重要问题较少受到关注。

  • 一是对 中间产品 市场的分析。

众所周知,鉴于最终产品市场与中间产品市场的性质不同,将二者区分开来十分重要(Katz 1989)。尤其是,买卖双方在中间产品市场中签订的纵向合约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可能会强化市场集中度与进入之间的关系。1 然而,以往研究忽视了这一点,主要是由于数据的限制。

  • 另一个问题是“市场”的定义,它对于决定实证结果至关重要。

许多学者只是采用官方数据编制机构提供的市场边界。然而,市场定义难以选择,且官方定义往往并不恰当(Schmalensee 1989)。在本分析中,我将市场定义在买方-产品层面。这一设定对于分析日本汽车零部件行业至关重要,因为在该行业中,汽车制造商通常会为每种汽车零部件与两家潜在竞争的供应商保持合作关系(Konishi et al. 1996)。

本分析使用了一个独特的数据集,该数据集追踪了1990年至2010年期间日本汽车制造商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零部件交易。2 进入以卖方-买方产品层面的总量指标衡量。3 市场集中度以赫芬达尔指数衡量。

市场集中度与进入之间的关系是否为非线性?

在阐述主要结果之前,先简要概述一些典型事实。

  • 第一,日本的汽车零部件市场为双寡头垄断。

市场中在位卖方(即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平均数量为2.3家。当按产品类型对样本进行划分时,可以观察到这种双寡头特征。

  • 第二,市场高度集中。

平均赫芬达尔指数约为0.7。4

  • 第三,进入占交易的很大一部分。

2008年约三分之一的交易总量由2002年不存在的新交易构成。

  • 第四,多产品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约57%的卖方为多产品企业。

市场集中度与进入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图1显示市场集中度与进入之间呈U形关系。横轴按赫芬达尔指数衡量的市场集中度程度进行分类。纵轴显示相对进入指数(REI),其计算方式为:在每一集中度水平上,2002年至2008年期间发生的新交易数量与2002年市场数量之比。在集中度相对较低(0.2至0.6)的市场中,结果与已有研究一致。然而,在0.6至1的区间内,关系似乎转为正向。为以正式方式检验非线性假说,我们进行了多种稳健性检验的回归分析。结果支持了该假说。5

图1:市场集中度与进入,2002-08年

150911-市场集中度 反垄断 竞争 VoxEU

注释:横轴按赫芬达尔指数(HI)衡量的市场集中度程度进行分类。纵轴显示相对进入指数(REI),其计算方式为:在每一集中度水平上,2002年至2008年期间发生的新交易数量与2002年市场数量之比。

是什么导致了U形关系?

一种解释在于新进入规模与市场集中度之间存在负相关,这表明在集中度较高的市场中,潜在进入者旨在开拓利基产品。在高度集中的市场中,只要潜在竞争者不威胁到在位企业与买方已建立的交易,在位企业阻止新进入者的动机就较弱。小批量生产的车型很可能外包给此类新进入企业。

另一种解释是,由于多产品企业的主导作用,新进入的障碍较低。如前所述,超过一半的卖方为多产品企业。此外,在进入中,在位企业的多元化经营而非新业务的开办占很大比例。这些事实表明,潜在进入者已经向某一买方销售多种产品。因此,在位企业相对于潜在进入者的成本优势变得较小。

当市场在另一层级上定义时,U形关系是否仍然成立?我检验了产品层面(而非产品-买方层面),结果显示市场集中度与进入之间的U形关系完全消失。

政策含义

我的研究结果对反垄断法的实施具有启示意义,尤其是涉及排他性条件交易的情形。反垄断机构以市场集中度来判断违法性,并且人们普遍认为,市场集中度越高,相关行为违法的可能性就越大。然而,实证结果表明,市场集中度与进入之间的关系是非线性的,这很可能源于企业的多产品性质。这可能促使人们在考察市场结构时关注企业特征。研究结果还凸显了界定市场的重要性。实证结果因所界定的市场层级不同而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这可能提醒反垄断机构,在调查相关行为时应审慎界定市场范围。

参考文献

Aghion, P and P Bolton (1987), “将合约作为进入壁垒”,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7, pp. 388-401.

Katz, M L (1989), “纵向契约关系”, 收录于 R Schmalensee 与 R D Willig(编), Handbook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Volume II, North-Holland, pp. 655-721.

Konishi, H, M Okuno-Fujiwara, and Y Suzuki (1996), “通过内生化锦标赛进行竞争:对“面对面”竞争的一种解释”, Journal of the Japanese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es 10, pp.199-232.

Nishitateno, S (2015), “市场结构与进入:来自中间产品市场的证据”, RIETI Discussion Paper, 15-E-081.

Schmalensee, R (1989), “产业间结构与绩效研究”, 收录于 R Schmalensee 与 R D Willig(编), Handbook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Volume II, North-Holland, pp. 952-1009.

Yong, J-S (1999), “排他性纵向契约与产品市场竞争”, The Journal of Business 72(3), pp. 385-406.

脚注

1 例如,Aghion and Bolton (1987) 和 Yong (1999) 等研究表明,在寡头垄断环境中,垄断性卖方可以通过与买方签订排他性交易合约来阻止新进入者。

2 该数据集由日本市场研究公司 Industrial Research and Consulting(以下简称IRC)编制的《Jidosha Buhin 200 Hinmoku Seisan-Ryutsu Chosa》(“200种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流通调查报告”)构建而成。IRC提供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向汽车制造商销售200种产品的具体销量信息。涵盖约600家卖方,主要为一级供应商。买方为日本12家汽车制造商,生产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如出租车和卡车)在内的汽车。

3 若在第t期中,供应商i与汽车制造商j之间针对产品k出现了在前一期s不存在的新交易,则该交易被识别为进入(例如,t = 2008,s = 2002)。

4 高集中度在一定程度上源于日本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垄断性交易的重要作用(即一个买方从单一卖方采购特定汽车零部件)。

5 详见 Nishitateno (2015)(http://www.rieti.go.jp/jp/publications/dp/15e081.pdf)

本文与 VoxEU合作发表。发表并不意味着世界经济论坛认可文中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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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uhei Nishitateno,关西学院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国际政策系助理教授。

图片:2014年2月26日,一名员工抵达伦敦金丝雀码头商务区的办公室。REUTERS/Eddie Keo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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