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以人权为核心的视角看待其技术的开发、使用和治理。
保护和捍卫人权是每个人的责任,科技投资者也不例外。
在此基础上,《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GPs),科技投资者应在决定将资金投向何处之前开展适当的尽职调查和影响评估,并推动企业领导者采取同样做法。
近年来,可持续投资取得了长足进展,投资者在决定资助哪些项目时,越来越多地考虑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但人们较少关注负责任投资在确保我们日常使用的技术尊重人权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科技投资者和资助者是时候认识到,他们也要为数字平台和服务可能造成的人权伤害承担责任,并帮助追究他们所资助公司的责任。
让资金支持人权
许多科技公司在努力通过自己创造的产品和服务“行善”时,已采纳《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GPs)。但在着眼于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之前,企业需要以人权为核心的视角看待其技术的开发、使用和治理,把“避免伤害”放在首位。
投资者可以在此发挥作用:以《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为基础,在决定将资金投向何处之前开展适当的尽职调查和影响评估,并在投资决定落实时推动企业领导者采取同样做法。无论是无意为之,还是蓄意将某些技术武器化,对科技投资组合考虑不周的投资都可能严重伤害已经处于弱势或风险处境中的群体。
免责声明:高回报伴随高风险
谈到社交媒体,技术带来的人权风险尤为严峻、显而易见。大型网络平台屡次未能在开发过程中纳入人权考量,未能缓解其系统随时间产生的风险,也未能补救平台造成的伤害。在武装冲突和危机局势中,或在人权记录不佳的国家,这种放任自流的态度可能危及高风险人群的生命,例如埃塞俄比亚、叙利亚、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以及缅甸的民众。至少,这是漠不关心;最恶劣时,则是蓄意歧视——无论如何,都不符合“避免伤害”的座右铭。
投资者必须为其资金助长此类伤害所起的作用承担责任,并通过加强尽职调查、影响评估和补救机制采取行动。毕竟,既然连联合国都曾指出,社交媒体公司在助长侵犯人权行为方面负有共谋责任,这一结论也适用于投资这些公司的投资者。
同样,人工智能(AI)解决方案和其他形式的自动化决策常被吹捧为应对众多社会挑战的“灵丹妙药”,因此令投资者兴奋不已;但这些技术也容易产生危险的偏见,在网上和现实生活中造成严重伤害。新兴技术的潜在应用及其影响每天都在变化,潜在投资者和现有投资者都应坚持采用人权影响评估(HRIAs),确保人工智能系统以尊重权利的方式开发和部署。
正如政府使用间谍软件的案例所示,投资科技时若不考虑人权影响,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监控技术遭到误用和滥用,会侵犯隐私、助长歧视,并加剧针对高风险群体的暴力,例如人权捍卫者、记者和活动人士。这些侵犯权利的工具已被部署在专制政权和民主政府手中。投资者不能推卸对这类损害的责任。尽管这一行业的大多数公司为私人持有,所有科技投资者都应定期审视其投资组合,检查其中涉及监控技术的风险敞口,确保自己没有直接或间接为此类技术提供资金。
需要改革,才能发挥科技投资者的影响力
许多投资者已经展现出以尊重权利的方式行事的意愿。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AGM)季,最大型科技公司的股东就各种人权议题提交提案,要求加强治理和监督、就政府提出的审查要求进行有意义的透明度报告,以及开展以权利为重点的影响评估。
然而,这些股东受制于双重股权结构,这限制了股东推动实质性变革的能力(相较之下,高级管理人员——通常是公司创始人——拥有过大的投票权)。因此,上述人权提案无一获得通过。
投资者必须努力加强在人权方面的监督和问责,才能切实履行自身责任。但要做到这一点,相关努力必须超越现有的“负责任投资者”群体——所有投资者都必须行动起来。
在各大科技公司中,一小群集中的投资者为整个行业树立了榜样。如果他们系统地对投资组合中的公司和项目持续开展人权尽职调查,并与民间社会合作,找出自身可能造成或助长侵犯人权行为的领域,就能推动整个行业转向尊重权利的行为方式。
保护和捍卫人权是每个人的责任,这也包括掌握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和资助者是时候在打开钱包之前问问自己:“这会伤害人们吗?”并为其投资决策对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