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发展中经济体难以减排行业的脱碳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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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铁和水泥分别占全球排放量的7%和6%,且两者均难以减排。

  • 这一问题对发展中世界而言尤为突出,因为这些地区既要平衡增长需求,又要追求净零碳排放。

  • 为促进这一转型平稳推进,发达国家应通过实施“可行性缺口融资”提供支持,即为高成本、低碳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本支出与初期运营支持相结合的资金。

关于发展中世界实现净零排放的讨论大多聚焦于发电脱碳,但还必须关注这些国家快速且必要的基础设施增长所带来的减排挑战。

这意味着钢铁和水泥等难以减排的行业将大规模扩张,两者分别占全球排放量的7%和6%。

针对这些行业所考虑的诸多脱碳方案都需要大量前期资本支出。若无支持,这些方案在发展中经济体的早期应用前景有限。

依据《巴黎协定》第9条提出的转型基金定向使用,《巴黎协定》以可行性缺口融资的形式,能够加快脱碳方案的应用。

平衡增长与脱碳

据预测,到2050年,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增长将分别使钢铁和水泥需求增加30%和45%。

绿色氢能将在众多行业的脱碳中发挥重要作用——它是净零之路的最后一公里。尽管蓝色氢能将在拥有低成本天然气和封存储备的地区助力转型,但印度及亚洲大部分地区的情况并非如此。

就钢铁和水泥这两个难以减排的行业而言,绿色氢能和碳捕集与封存将发挥关键作用,或提供替代性的脱碳路径。

尽管在绿色电力驱动的电弧炉中增加废钢使用的政策将有助于降低钢铁行业的整体排放,但在可预见的未来,从铁矿石生产原生钢仍将是主要途径。使用绿色氢能的直接还原铁(DRI)是钢铁脱碳最可能的解决方案。对于使用冶金焦炭的现有高炉存量,则必须采用碳捕集、封存与利用(CCUS)技术。

水泥是一项碳密集度极高的产业,脱碳尤为困难。降低熟料与水泥的比例对于减少排放至关重要。目前,火电厂产生的某些类型粉煤灰和高炉矿渣已用于此目的,此外还用于混凝土中以减少水泥用量。其他减排措施包括余热回收、使用生物质以及在窑炉中使用绿色氢能或其衍生物等替代燃料。然而,水泥的大多数脱碳路径都涉及某种形式的CCUS。

拥有封存储备的地区具备实施碳捕集与封存的条件。对于没有此类储备的国家,利用捕集的二氧化碳与绿色氢能生产聚氯乙烯(PVC)等聚合物,这些聚合物可用作长寿命建筑材料,或可成为替代性的脱碳路径。要使其可行,需要大幅降低绿色氢能成本,并需要某种形式的强制性规定。这对印度等国家尤为相关,这些国家承受着沉重的石油和天然气进口负担——PVC的原料——且此类建筑材料的需求预计将大幅增长。

资本支出的挑战

为高炉或水泥厂配备碳捕集技术所需的初始资本支出,是采用的潜在障碍,即使绿色氢能等运营成本有所下降,情况依然如此。同样,采用100%使用绿色氢能的直接还原铁将需要大量资本投资。

为应对这些成本,发展中国家需要“可行性缺口融资”(VGF)。这是一种资本支出与初期运营支持相结合的资金形式,适用于绿色氢能等投入品成本仍然较高的阶段,前提是这些国家愿意尽早踏上脱碳之路。

一种新型炼钢方法有望在2050年前将工业排放量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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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脱碳与净零排放的互利之路

《巴黎协定》第9条所设想的转型基金《巴黎协定》进展缓慢。将部分此类资金用作可行性缺口融资,将对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均有利。原因如下:

通过为其企业制造的脱碳设备的采用提供可行性缺口融资,发达国家正将其承诺的转型基金同时用于产业发展和出口激励的额外目的。这将大大有助于争取国内利益相关方对这些基金的支持。

技术市场的扩大也将加快成本下降;随着某一特定方案对可行性缺口融资的需求减少,转型基金即可用于其他脱碳手段。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这使其企业能够提前采用脱碳方案,而无需等待成本下降。采用这些技术将使其能够持续提高对基础设施增长至关重要的材料产量,同时推进其净零排放之路。


此类转型基金的使用也符合《巴黎协定》第10条的精神,《巴黎协定》,该条强调“充分实现技术开发与转让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性”。

可行性缺口融资的机遇


如果可行性缺口融资全额覆盖技术的采用,即超出常规业务的资本支出和运营支出,那么发展中国家便有理由强制推行该技术的逐步采用,从而进一步扩大技术市场规模并降低成本。

这些难以减排的行业也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驱动力和就业来源。印度和非洲均拥有丰富的铁矿石储量,拥有巨大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并有望成为低成本绿色氢能生产国,且两者都缺乏冶金煤。这些条件的结合,恰好适合采用绿色钢铁技术:即采用氢能的直接还原铁,或处于早期阶段、仅依赖可再生能源的熔融氧化物电解。

发展中国家需要在这些技术在发达经济体变得可行的同时加以采用,以防止排放强度更高的工艺进一步扩张。

建立一个框架以确认其作为转型基金候选对象的资格,将加快这一进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各相关机构的UNFCC的资金和技术机制的工作已在推进中,可用于此目的。此类框架还将有助于《巴黎协定》第13条所设想的透明度安排。

发展中经济体越早获得支持以采用最佳减缓技术,对地球就越有利。没有转型资金,就不可能实现净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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