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范围内,应对重大、长期社会问题的努力——例如边缘化社区的经济发展,或获得医疗、教育和金融服务——日益涵盖社会创新和社会创业这两个新兴领域。这些努力的目标是创造性地将金融和商业领域的工具应用于传统上被视为专属于非营利和政府工作重点的领域。然而,这些相对非传统的方法如何吸引投资资本以扩大规模和提升能力?
在许多政策制定者看来,潜在投资者的规模是关键。养老基金尤其常被视为有吸引力的选择——它们汇集大量资本,且其受益人关心自己所居住的地方。理论上,它们可以成为将财务回报与发展目标相结合的合作伙伴。然而,对于许多此类目标投资者而言,要满足信托责任要求——即有法律义务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同时将新做法融入基金–顾问–管理人这一关联体系,可能颇具难度。
政策制定者试图应对利用机构资本改善社会所面临挑战的一个案例,是南非《养老基金法》的修订版第28号条例(Revised Regulation 28)。2011年对第28号条例的修订纳入了相关指导方针,支持在养老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中明确纳入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的分析。
第28号条例的修订旨在根据南非不断变化的投资格局以及政治和经济环境,更新养老基金的投资做法。这为南非政府提供了契机,将养老基金投资的监管改革与政府鼓励经济发展和社会投资的更广泛目标联系起来。修订内容包括具体措辞,表明意图引导养老基金增加对负责任投资(包括社会创新)的资本投入。
当然,为负责任投资开门,并不保证基金会迈出下一步进行投资。由于这些修订相对较新,它们对南非养老基金投资做法的影响,以及与南非发展目标的契合程度,目前仍不明确。但第28号条例的案例确实提供了一个视角,可以观察一项政策举措如何力图平衡机构投资者的需求与影响力投资的机会,而未来几年应有助于政策制定者和投资者更好地理解此类监管如何与 机构投资的实际运作相互作用。
作者:David Wood是哈佛大学Hauser非营利组织中心负责任投资倡议的主任,也是世界经济论坛报告《 Breaking the Binary: Policy Guide to Scaling Social Innovation》的合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