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投资与DEI和ESG一样,在媒体上遭遇了一些带有政治化色彩的反对声音。
但一项针对机构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最新调查表明,其商业论证依然有力。
原因在于,从更广泛的角度思考风险与价值创造机会,具有明显的商业合理性。
尽管关于责任投资以及ESG和DEI等框架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但情况要复杂得多,即便在大型科技公司中也是如此。
当你与为风险投资和初创企业生态系统提供资金的人士交谈时,即有限合伙人(LP),情况非常明确。在过去六个月里,我们就此开展调查,访谈了26家规模最大的机构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这些有限合伙人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1.5万亿美元,但没有一家计划减少对责任投资的投入,相较两年前有所减少,而且尽管面临政治化的反对声音,大多数机构仍计划加大投入。原因在于,从更广泛的角度思考风险与价值创造机会具有明显的商业合理性,在投资早期企业时尤其如此。
过去十年间大型科技公司的多次崩盘清楚表明,风险往往被忽视;一些非财务但具有财务重要性的风险因素本应不容忽视。近期FTX等规模化初创企业的破产,WeWork以及非洲最大金融科技公司Flutterwave的倒闭,已显示出治理失灵所带来的影响。
若实施得当,多元化、平等与包容(DEI),既能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例如因员工留存率提高而减少的支出),也能营造更好的企业文化,有效应对性骚扰问题。这两方面都与企业底线直接相关,苹果和好市多的股东辩护近期也对此作了强调。相反,目标客户因零售商削减DEI投入而抵制该零售商。人权与环境考量与监管合规不足及可能受损的声誉所带来的财务影响相关,因为客户对供应链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越来越多。
重新定义ESG
这些都是机构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认同的商业论证。他们的最大目标是:重新构建责任投资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有限合伙人不再把ESG框架视为投资决策时需要逐项勾选的千篇一律清单,而是将其视为对广泛ESG风险的分析,并以此为起点,深入研究有可能影响回报的具体因素。
基于过去一年风险投资(VC)领域ESG实践的经验,有限合伙人在如何支持所投风险投资机构方面正变得更加成熟。他们日益要求落实具体的责任投资实践,包括制定政策、建立适当的投资框架,并将其切实融入风险投资机构的各项流程。有限合伙人还将自身角色定位为与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共同开发更成熟责任投资方法的合作伙伴。有限合伙人的管理责任包括提供实质性支持,而不仅仅是监督合规。这也意味着将ESG从单纯的风险管理转变为价值创造框架。
其中一些议题领域,如良好治理、投资组合多元化跟踪以及碳核算(至少在欧洲),已变得十分基础,以至于许多有限合伙人不再将其视为ESG议题,而是将其视为核心受托责任。
调整表述,提升实践
随着风险投资机构和有限合伙人在各资产类别上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加之美国政治化的ESG反对声音,整体上导致了表述方式的转变。“ESG”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术语的使用,越来越容易引发对“觉醒主义”的指责。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自愿性行业组织“气候行动100+”出现退出情况,以及得到联合国支持的格拉斯哥净零金融联盟(GFANZ)也有类似情况。在政治化词汇盛行的时代,“责任”更多地体现在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行动、流程和因素上,而较少体现在口头表述中。
世界经济论坛如何推动全球金融体系的改善?
金融与货币体系中心汇聚各方领袖,共同理解全球金融体系的转型,涵盖从可持续发展与韧性到创新与数字化的各个方面。
通过促进合作与洞见,该中心帮助合作伙伴使金融体系与长期经济稳定及共享繁荣保持一致。
事实上,在最成熟的有限合伙人的带动下,我们已看到一些最佳实践方法开始出现,即将更广泛的责任议题纳入现有风险投资流程。有限合伙人越来越多地要求提供更多证据,以超越流于形式的勾选,真正付诸行动。他们要求提供案例研究和实例,与团队各级成员(从初级人员到合伙人)就责任投资/ESG进行交流,并且亲自深入参与实践。他们在旗下各基金之间分享最佳和最差的做法,并举办关于具体议题(如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或两用技术)以及更宽泛议题(如责任投资)的研讨会和培训。
携手共进,更为有力
我们还观察到,有限合伙人之间的整体协调性正在增强。在报告方面达成一致是迈出的一步,有助于减轻ESG的年度负担。与私募股权EDCI并行推进的是,Invest Europe(与VentureESG及欧洲七家最大的国有有限合伙人一道)已成功牵头推动这一工作。本报告季,绝大多数欧洲初创企业将按照该模板进行报告,有望大幅减轻报告负担,并为今后更好的数据比较提供条件。
下一步是共同推进责任投资流程的协调统一。有限合伙人如何将更广泛的风险与机遇视角常态化,充分考虑所有利益相关方,并就重要性建立共同的表述和理解。这将使有限合伙人在竞争环境中投资时更容易就责任问题提出质询,并提高答复质量——因为如果同样的问题被更频繁地提出,基金管理人和创始人就更有可能作出调整,且不会偏离变革方向。
欧洲监管在推动这一统一方法方面迄今发挥了核心作用,尽管有时略显笨拙。《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虽然常因缺乏重要性而受到诟病,却产生了两项重要影响:ESG和责任投资如今已成为欧洲风险投资机构和初创企业关注的首要议题,同时,优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样貌正逐渐清晰。正是有限合伙人将大多不够具体的监管要求转化为各资产类别的具体期望,这些期望真正改善了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方式以及与所投组合的合作方式。更重要的是,这些影响已超出欧洲边界——随着美国风险投资管理人越来越多地在欧洲募集有限合伙人资金,他们必须满足提升后的ESG实践要求。
构建这一共同方法的下一步,将是为有限合伙人创建合适的交流与实践分享平台。唯有通过彼此交流——分享什么有效、什么无效,何时以及为何某些事项具有重要性,以及可能出现哪些问题——才能在风险投资生态系统中形成更多作为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