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IMF专家认为,加密资产可能对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产生深远影响。
IMF专家指出,迫切需要开展跨境协作与合作,以应对技术、法律、监管和监督方面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稳定委员会应发挥协调作用,帮助制定包含加密资产监管标准的全球框架。
IMF的职责是维护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而加密资产正在深刻改变这一体系。
近年来,加密资产及相关产品和服务迅速增长。此外,它们与受监管金融体系的联系日益紧密。政策制定者难以监测这一不断演变行业的风险,其中许多活动不受监管。事实上,我们认为,在一些国家,这些金融稳定风险很快就可能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缺乏协调的监管措施可能助长具有潜在破坏性的资本流动。
Tobias Adrian、Dong He 和 Aditya Narain
近2.5万亿美元的市值表明,区块链等底层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经济价值;但在估值过高的环境下,这也可能反映出市场泡沫。事实上,市场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早期反应包括加密资产遭到大幅抛售。
加密资产带来的金融体系风险
在加密生态系统中,估值并非唯一挑战:风险的识别、监测和管理令监管机构和企业难以应对。例如,加密资产交易所和钱包带来的运营和金融诚信风险、投资者保护问题,以及某些稳定币储备不足和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此外,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加密货币的出现可能加速我们所称的“加密化”——即这些资产取代本币,并绕过外汇限制和资本账户管理措施。
这些风险凸显了我们如今为何需要全面的国际标准,更充分地应对加密资产、其相关生态系统及相关交易给金融体系带来的风险,同时为有益的加密资产产品和应用营造有利环境。
金融稳定委员会应发挥协调作用,制定包含加密资产监管标准的全球框架。其目标应是全面、协调地管理金融稳定和市场行为风险,并确保该框架能在不同司法辖区得到一致应用,同时尽量减少监管套利的可能性,即将相关活动转移至要求较宽松的司法辖区。
加密货币跨行业、跨境的属性限制了国家层面监管方式的有效性。各国采取的策略差异很大,现有法律法规也未必能支持全面涵盖此类资产各个方面的国家监管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加密服务提供商跨境运营,使监督和执法工作更加困难。缺乏协调的监管措施可能助长具有潜在破坏性的资本流动。
负责不同产品和市场的标准制定机构提供的指导各不相同。例如,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了指导意见,倡导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缓解虚拟资产及其服务提供商带来的金融诚信风险。其他标准制定机构采取的行动,从针对某些类型加密资产的广泛原则,到缓解受监管实体面临的风险敞口并建立信息交换网络的规则,不一而足。尽管这些工作很有用,但在构建全球框架方面,它们的协调仍不充分,未能有效管理金融和市场诚信、金融稳定以及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所面临的风险。
让全球监管切实发挥作用
全球监管框架应覆盖各类活动和风险,为所有参与者提供公平竞争环境。我们认为,该框架例如应包含以下三个要素:
提供关键功能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应获得许可或授权。这些功能包括储存、转移、结算,以及储备和资产托管等,与现有金融服务提供商规则类似。许可和授权标准应明确说明,负责的主管机构应清晰指定,各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也应界定明确。
要求应根据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主要用途量身制定。例如,针对投资的服务和产品,应遵循与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类似的要求,并由证券监管机构监督。针对支付的服务和产品,应遵循与银行存款类似的要求,并由中央银行或支付监管机构监督。无论最初由哪个机构批准加密服务和产品,所有监督机构——从中央银行到证券和银行监管机构——都需要协作,应对因用途各异且不断变化而产生的各种风险。
主管机构应明确规定受监管金融机构在加密资产风险敞口及相关活动方面的要求。例如,相关银行、证券、保险和养老金监管机构应规定资本和流动性要求,设定对不同类型此类资产的风险敞口限制,并要求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和风险评估。如果受监管实体提供托管服务,则应明确相关要求,以应对这些职能带来的风险。
一些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面临更为紧迫和严峻的风险:加密资产可能取代本币,即所谓的加密化。面对加密化,资本流动管理措施需要经过精细调整。这是因为,当价值通过不受监管的新型工具、新渠道和新服务提供商进行传递时,运用既有监管工具管理资本流动可能更具挑战性。
迫切需要开展跨境协作与合作,以应对技术、法律、监管和监督方面的挑战。建立全面、一致且协调的加密货币监管方法是一项艰巨任务。但如果现在就开始行动,我们就能实现维护金融稳定这一政策目标,同时受益于底层技术创新带来的益处。
加密资产可能正在深刻改变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IMF已制定一项战略,以便在数字时代继续履行其职责。基金组织将与金融稳定委员会及国际监管界其他成员密切合作,制定有效的加密资产监管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