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知道意识是什么感觉:它是一种显而易见的个人觉知,让我们觉得自己拥有并掌控着日常的思想、情绪和经历。
大多数专家认为,意识可以分为两部分:意识体验(或个人觉知),以及意识的内容,其中包括思想、信念、感觉、知觉、意图、记忆和情绪等。
我们很容易认为,意识的这些内容是由个人觉知以某种方式选择、引发或控制的——毕竟,思想在我们想到它们之前并不存在。但在一篇新的研究论文中,我们在《心理学前沿》上提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我们认为,个人觉知并不会创造、导致或选择我们的信念、感受或知觉。相反,意识的内容由大脑中快速、高效的无意识系统在“幕后”生成。这一切都在个人觉知毫无干预的情况下发生;这些过程进行时,个人觉知只是被动地坐在乘客座位上。
简而言之,我们并非有意识地选择自己的思想或感受,而是意识到它们的存在。
不仅仅是暗示
如果这听起来很奇怪,不妨想想:我们每晚失去意识后,每天早晨都能毫不费力地恢复意识;各种思想和情绪——无论我们是否欢迎——会以成形的状态出现在脑海中;我们看到的颜色和形状,无需意识思维付出任何努力或参与,就会被组合成有意义的物体或令人难忘的面孔。
想想看,所有负责让身体运动或用词语组成句子的神经心理过程,都不需要个人觉知参与。我们认为,负责生成意识内容的过程也是如此。
我们的思考受到有关神经心理和神经精神障碍的研究影响,也受到近期使用催眠的认知神经科学研究的影响。使用催眠的研究表明,暗示可以深刻改变一个人的情绪、思想和知觉。
在这类研究中,参与者会接受催眠诱导程序,以帮助他们进入精神高度集中、全神贯注的状态。随后,研究者会通过暗示改变他们的知觉和体验。
例如,在一项研究中,研究人员记录了参与者在以下情况下的大脑活动:有意抬起手臂、手臂被滑轮吊起,以及在催眠暗示称手臂正被滑轮吊起后手臂随之移动。
在非自主运动和受暗示产生的“异己”运动过程中,大脑的相似区域处于活跃状态;而有意行动时的大脑活动则有所不同。因此,催眠暗示可以被视为传达一种想法或信念的方式;一旦接受这种想法或信念,它就能改变一个人的知觉或行为。
个人叙事
这一切或许会让人疑惑,我们的思想、情绪和知觉究竟从何而来。我们认为,意识的内容是大脑中的无意识过程所生成的体验、情绪、思想和信念的一个子集。
这个子集以个人叙事的形式呈现,并不断更新。个人叙事与个人觉知并行存在,但后者不会影响前者。
个人叙事很重要,因为它提供信息,供人存入自传式记忆(即你向自己讲述的关于自己的故事);它还让人类能够把自己感知和经历的事情讲述给他人。
这反过来使我们能够制定生存策略,例如通过学习预测他人的行为。此类人际交往能力是社会和文化结构发展的基础,而这些结构数千年来一直促进着人类的生存。
因此,我们认为,赋予人类独特进化优势的,是传达个人叙事内容的能力,而非个人觉知。
这有什么意义?
如果意识体验并未带来任何特定优势,那么它的目的就不明确。但我们认为,个人觉知只是无意识过程的被动伴随现象,并无目的;彩虹也是如此。彩虹只是阳光经过水滴反射、折射和色散的结果——这些过程都没有特定目的。
我们的结论也引发了关于自由意志和个人责任观念的问题。如果个人觉知无法控制个人叙事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反映了我们的思想、感受、情绪、行动和决定,那么或许我们不应为它们承担责任。
对此,我们认为,自由意志和个人责任是社会建构出来的观念。因此,它们融入了我们作为个体和物种看待、理解自身的方式。正因如此,它们体现在创造个人叙事的无意识过程中,也体现在我们向他人传达这些叙事的方式中。
意识被放在乘客座位上,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抛弃自由意志和个人责任等重要的日常观念。事实上,这些观念深植于无意识脑系统的运作之中。它们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深刻影响着我们理解自己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