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带来了令人振奋的承诺,有望在不同参与方之间建立信任,但其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区块链与反垄断都致力于实现同一个目标:让经济交易摆脱束缚,Thibault Schrepel博士表示。
区块链与反垄断领域的合作需要相互理解,并制定具体的行动要点。
区块链技术能够提供高度的信任与透明度,无需可信赖的第三方。然而,区块链的平台属性、定价机制及其对供应链的影响,带来了相当大的风险,包括用户、区块链本身或针对区块链实施反竞争行为的风险。
如今,政策制定者和区块链社群都在寻求竞争政策与反垄断专家的帮助,以找到折中方案,避免由区块链控制方参与反竞争行为,例如操控其价格,或串通不公平地抬高价格。这会削弱人们对区块链技术的信任,并使其走向失败。
我们就这一新兴议题采访了Thibault Schrepel博士,他是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法学副教授,也是斯坦福大学CodeX中心的教职研究员,其大部分研究聚焦于区块链反垄断。他指出:“西方法律体系历来通过提供诉诸法律程序的途径,帮助各方建立信任并降低交易不确定性。尽管如此,建立信任仍会带来显著的交易成本,而区块链或许能将这些成本降至较低水平。与此同时,这项技术的本质也引发了有关反垄断法以及个人如何进行交易的根本性问题。”
一种可行之道,是在技术仍处于开发阶段时,及早主动接触区块链社群中的相关利益方,让他们了解反垄断法所关注的问题,以及主管机构如何处理这些问题。
是什么促使您投身反垄断法并为之贡献,尤其是在区块链相关领域?
我还是学生时,在第一堂课的第一个小时结束时,就决定专注于反垄断法(感谢Mainguy教授)。那一刻,我便认定了这个方向。后来,我前往美国完成学业,并开始攻读比较法博士学位,研究数字市场中的掠夺性创新。当时,我写过一段关于区块链的文字,后来受邀参加经合组织的一个小组讨论,探讨区块链与反垄断的交汇点。
从那时起,我便一直研究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我觉得这很有意思,因为一切都仍有待探索。这促使我围绕这一主题写了几篇文章(均可在此处获取),最终还出版了一本书,名为《区块链与反垄断:去中心化公式》(该书刚刚出版,可开放获取!)。
我最初从事这一领域研究时,着眼于区块链引发的反垄断问题,这很符合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我花了相当长时间才意识到,区块链与反垄断其实方向一致,甚至可以说彼此十分互补。这本书探讨的正是如何在应对双方相互冲突的同时确保合作。
在发展计算法学、尤其是应对新兴技术方面,您面临的最关键挑战是什么?
很难说哪一个最关键,但我可以列举几个。如果您是反垄断专家,了解相关技术是一项重大挑战,但必须克服。我要明确一点:反垄断律师和执法人员不需要从头开始学习编写区块链代码或掌握人工智能系统,而是需要具备足够的计算机科学知识,以理解其行动的法律影响、可选方案及弊端。智能手机也是如此:没有哪位反垄断专家知道如何设计一整部智能手机(事实上,全世界没有人能独自完成这件事),但有些反垄断领域的专家了解智能手机对竞争的影响,以及如何监管其使用等。只有具备这些认识之后,讨论如何确保程序公正、促进机构间合作,以及在推动计算反垄断发展的同时考虑不可计算的因素,才有意义。
如果您是计算机科学家,面临的挑战则略有不同。计算机科学家需要与反垄断专家合作,开发合适的工具,并高效地为工具提供数据;但在此之前,他们还要面对激励机制问题。反垄断机构给员工支付的薪酬仅为大型科技公司所付薪酬的一小部分,因为这些机构无法提供更高报酬。这意味着,如果要克服这一挑战,我们就需要讨论如何通过金钱激励来扶持并推动这一实践社群的发展。
反垄断机构、政策制定者和市场参与者都能从这一新兴领域计算反垄断中受益。该领域致力于开发计算方法,实现反垄断程序自动化并改进反垄断分析。斯坦福计算反垄断项目于2021年1月启动,旨在提高认知,并为这一领域提供切实可行的研究与解决方案。该项目汇集了55个以上的竞争监管机构,以及由35位学者组成的学术委员会。我们的所有出版物均可开放获取,所以……欢迎查看。
全球反垄断监管领域最令人振奋的新进展是什么?
我不确定该如何评判哪项新进展最令人振奋,但最让我兴奋的是技术与法律的结合,无论是为了改进程序和分析,还是为了实现实质性目标。在《区块链与反垄断》一书中,我解释说,区块链与反垄断都致力于实现同一个目标:让经济交易摆脱强制,例如通过去中心化来实现。
人们对您的工作有哪些误解?您希望大家了解什么?
我希望我们能超越执法领域“反对还是支持”的争论。我的工作不属于这一尺度上的任何一端,因为我希望推动一种不同的执法方式,使其更具活力,并更符合复杂性理论和创新的特点。首先,我认为可以运用计算工具——即基于计算机的问题解决方法,例如自然语言处理、无监督机器学习或基于智能体的建模——让反垄断执法更贴近市场现实。此外,区块链反垄断还需要一种不同类型的执法活动,即“支持区块链”的执法,这意味着在不改变区块链核心特征的前提下,保护相关技术免受人为造成的中心化影响。
法律体系如何跟上数据科学和技术领域的进步,并利用这些进步支持创新?
法律体系由人设计和运行,因此教育至关重要。我认为,要熟悉计算机科学,需要通过实践来学习。我已列出相关的开放获取资源,供所有人使用。反垄断机构和各国政府需要优先了解区块链的最新进展及其风险与机遇,公共体系才能跟上步伐。
具体到法律体系,还面临着开发合适的计算工具并妥善为其提供数据的挑战。在某些情况下,机构已经掌握所需数据;例如,他们可以为过去的判例标注,并据此训练机器学习系统,以发现新的模式。在另一些情况下,数据“就在外面”,也就是存在于市场中。这时,获取所需信息可能并不容易。网页抓取或许有所帮助,使用其他政府部门掌握的公开文件也可能有用,但最终,我们需要赋予机构更大的调查权。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曾成功获取一周的Google和Bing搜索查询数据,而欧盟委员会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这是一个重要议题,我们还应与程序公正一并讨论,确保计算反垄断增进公共利益,而非服务于个人议程。
反垄断领域与区块链社群如何开展长期合作?
我在《区块链与反垄断》第三编专门讨论了这个问题。简而言之,我想说的是:只有满足以下条件,合作才有可能:(1) 我们认同合作的必要性;(2) 解决症结所在(即反垄断侵犯区块链,以及反垄断侵犯区块链的运作和目标的情形);(3) 落实具体方案。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不能充分理解对方(即根据你的背景和训练,理解区块链或反垄断),合作就无从实现。遗憾的是,双方对立最终会损害区块链社群、反垄断社群乃至更广泛的民主市场社会的利益。这是简单的博弈论;你可以试试这个小游戏,亲自验证这一点。在此期间,非常感谢你们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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