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残障人士面临的隐性歧视

Pascale Bercovitch carries her daughter Mica, 3, on her wheelchair as they cross a road near their home in Tel Aviv May 16, 2012. Bercovitch, 44, who lost her legs in a train accident in France in 1984, will represent Israel at the London Paralympics in hand cycling events. Picture taken May 16, 2012. REUTERS/Nir Elias (ISRAEL - Tags: SPORT OLYMPICS SOCIETY) - RTR34SPK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face varying types of discrimination.Image: REUTERS/Nir El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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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根廷,女性成为法官没有任何正式或法律障碍。但根据一份2013年报告,阿根廷法院中,56%的初审法官、67%的上诉法官和78%的州最高法院法官是男性。

为什么会这样?答案当然是结构性不平等。

这也是如今世界各地残障人士在就业和健康指标方面落后的原因。全球问题如此严重,以至于联合国于2014年设立了特别报告员一职,以调查这一问题;该问题影响到全球约10亿名残障人士中的许多人,也就是约占世界人口的15%。

在拉丁美洲,尽管统计数据并不完全可靠,但我们知道,许多残障儿童未能接受教育:只有20%至30%的残障儿童上学。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该地区70%的残障人士失业。

在美国,残障人士遭到隔离,在民事和刑事司法机构中的比例也过高。根据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数据,美国公立学校中遭到身体约束或隔离的学生有70%是残障人士;地方监狱中的人员有60%患有某种形式的精神障碍;残障人士中有48%的收入不超过15,000美元。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报告员指出,残障人士也更容易陷入贫困和遭受社会排斥,就业、接受教育或获得公共服务的可能性则更低;他们更可能成为暴力受害者,也更容易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

不歧视原则

正如我在新书中所写,要理解女性和残障人士——更不用说有色人种、移民及其他少数群体——如何受到无形限制,就必须理解法律上的平等与真正平等之间的区别。

在自由民主国家,公民有权在法律面前受到平等对待,这意味着政府不应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区别对待不同的人。这就是所谓的不歧视原则。

但如果政府想减少交通事故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向某些人发放驾照,而不给另一些人发放。

通过驾驶考试,似乎是判断谁可以开车、谁不可以开车的合理依据。另一方面,以男性身份或白人身份作为依据则不正当,因为性别和种族与驾驶技术好坏毫无关联。

换言之,公共当局可以区别对待不同群体,但必须有明确的政策目标。

仅仅做到不歧视还不够

但有时,政府严格遵循平等和不歧视原则,最终反而可能造成或延续群体之间的不平等。

以最初提到的阿根廷司法界性别差距为例。没有法律规定女性不能成为律师或被任命为法官,但事实有力地表明,有某种因素在阻碍她们。

这是因为,真正的平等要求政府切实拆除那些延续群体劣势的结构,既可以给予处于无形障碍不利一侧的人优待,也可以给予他们特别保护。

20世纪下半叶的社会运动推动世界各地政府实施此类政策,包括美国大学招生中针对少数族裔的平权行动,以及为阿根廷国会中的女性设定配额;乌拉圭则为公共部门的乌拉圭非裔人士保留职位。

这些优待政策都不是消除群体歧视和隔离的灵丹妙药,但如果没有这些政策,如今进入美国和巴西大学的非裔美国人,或进入阿根廷国会的女性,人数都会少得多。

尽管日常生活中仍有许多障碍,残障人士却依然基本被排除在这类努力之外。这些障碍既可能是无形的,例如他人的态度或成见;也可能是实体的,例如台阶或楼梯确实会阻止残障人士进入公共场所、办公室和交通设施。

真正的平等:那个“最棘手的问题”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布伦南在1982年的普莱勒诉多伊案中,对这类政策对于历史上处于边缘地位群体的迫切必要性作出了最为雄辩的阐述。该案推翻了一项允许学校拒绝无证移民儿童入学的法规。

在判决书中,布伦南大法官这样论述结构性不平等:

阻止人们进入本国的法律形同虚设或执行不力,再加上未能有效阻止雇用无证外国人,导致境内形成了规模庞大的非法移民“影子人口”,人数达数百万……这种局面令人担忧:无证外籍居民可能沦为一个永久的阶层;有人鼓励他们留在这里,充当廉价劳动力,却仍不让他们享有本社会赋予公民和合法居民的福利。

布伦南最后热情捍卫了“平等即不受支配”原则。如今,平权行动、国会配额以及其他措施都以此为基础,旨在防止历史上处于边缘地位的群体遭受隐性歧视。

有一些例子展示了旨在为残障人士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具体措施。例如,奥地利规定,私营和公共部门须为长期残障人士保留4%的工作岗位。倡导团体还建议提高公共信息和教育材料的无障碍程度,并强制推行包容性职场。

但此类举措仍然罕见。布伦南大法官会怎么说?

政府有责任——更不用说国际人权法规定的义务——尊重并保护所有公民,包括残障人士。这意味着政府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拆除本国境内妨碍平等的障碍。

事情并非只要加装几条轮椅坡道那么简单。残障人士有权享有真正的平等,而不只是法律面前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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