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对进步至关重要。纵观历史,科学进步及由此涌现的新技术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如今显现的新兴技术有望进一步提升全球繁荣水平,并应对重大全球挑战。
然而,创新也会带来新的风险。了解新技术可能引发的危害,对于避免潜在的灾难性后果至关重要。近期一波网络攻击表明,新技术可能被用于恶意目的,并对全球安全构成新的威胁。风险治理需要跟上科学创新的发展步伐。
失误还是恐怖袭击
下一个“网络威胁”是什么?合成生物学和人工智能是新兴技术的两个例子:它们有能力带来巨大益处,但也给政府、产业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重大挑战。
以合成生物学为例:利用 DNA 构件创造新生物体,有望帮助抗击传染病、治疗神经系统疾病、缓解粮食安全问题并制造生物燃料。另一方面,通过对生物体进行基因改造,也可能因失误或恐怖袭击造成重大危害。危险的合成生物体若意外泄漏,可能以致命病毒或植物突变的形式造成巨大损害。随着越来越多“生物黑客”接触到在线合成生物学发明,生物恐怖主义威胁可能来自有组织团体,也可能来自孤立的个人。
人工智能的双刃剑
人工智能(AI)同样是一把双刃剑。人工智能的进步可以提高经济生产力,但也可能造成大规模结构性失业,引发严重的社会动荡。人工智能的发展还带来了有关问责和责任归属的新问题:自动驾驶汽车在权衡伤害行人还是乘客时,谁应对其作出的决定负责?甚至有人提出,当机器大脑超越人类智能、实现“奇点”时,将对人类生存构成威胁。
对这些及其他新兴技术进行风险治理极具挑战。越来越多的机构和社群参与研发,创新步伐也在加快。国家层面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尚不完善,因此某些议题和技术因未被明确列出而逃过审查。负责监督的机构难以应对跨越部门管辖范围的发展,而且由于资源不足,它们往往无法以所期望的严谨程度评估风险。
在国际层面也存在薄弱环节。例如,《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为改性活生物体的处理和运输提供了指导方针,却未涵盖其开发。《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涉及合成生物学,但由此达成的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当前一个切实的担忧是,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TTIP)等大规模国际谈判,可能会阻碍新的治理提案,并在追求开放市场和简化监管的过程中影响全球规范。
应采取的六项行动
那么,前进的方向是什么?要实现新兴技术的潜在益处,就必须愿意接受风险;但我们也需要管理这些风险,以避免原本可能避免的灾难。治理和管控框架需要重振,问责机制也需要更加明确。我建议采取六项行动:
利益相关方应更积极地围绕风险治理优先事项展开对话——包括创新者、广义上的产业界、民间社会、政府和监管机构。
增加与风险治理相关研究的资金投入,并提高其优先级。
扩大信息披露标准,以便开展更深入的风险评估——我们需要在保密与透明之间找到适当平衡,但不应利用知识产权限制获取有效风险监管所需的信息。
在风险最高的领域填补国家监管空白,并调整监管设计,使其更能适应新的发展。
加强国际治理机构内部的讨论,推动治理超越原则层面,形成更具约束力的议定书。
在创新领域倡导负责任的文化——鼓励创新者加强自我监管,并淡化黑客的光环。
必须鼓励创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为新兴技术制定严格的风险治理路径。现在直面棘手问题,远胜于日后承受后果灾难性的事故。正如我们都深知的那样,历史上不乏风险缓解措施因出台太晚而被证明无效的例子。
报告现已发布。 《全球风险2015报告》 已发布。
作者:John Drzik 是 Marsh 全球风险与专业险业务总裁;Marsh 隶属于 Marsh & McLennan Companies
图片:停电期间的电脑市场。路透社/Athar Huss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