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以来,德国人一直忧心忡忡地回顾20世纪30年代初魏玛共和国的崩溃和纳粹主义的崛起。但如今,世界上许多民主国家承受着日益加剧的压力,威权主义也在抬头,这一时期的教训也应当为其他国家所借鉴。
首先要认识到,经济冲击——例如通货膨胀螺旋、经济萧条和银行业危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是所有政府面临的挑战。经济上的不安全感和困苦会让人们相信,任何政权都必定比现政权更好。这不仅是魏玛时期显而易见的教训,也得到了大量关于民主经济逻辑的研究印证。
第二个关键教训是,在极端经济状况下,比例代表制(PR)可能会让情况恶化。当一国政局四分五裂时,比例代表制更容易产生缺乏连贯性的选举多数派,通常由极左和极右政党组成。这些政党都想拒绝“体制”,除此之外却几乎没有共同点。
这两条教训共同构成了政治学界关于魏玛经验的传统观点。然而,人们往往孤立地看待每一条教训,从而产生危险的自满情绪。第一种观点使人们误以为只有极端经济危机才能威胁政治体制;第二种观点则让人们错误地认为,非比例代表制的制度天生更为稳固。
为避免自满,不妨再从魏玛时期汲取八条教训。第一,公民投票具有危险性,尤其是在很少举行、选民对此缺乏经验的情况下。魏玛共和国的国家社会主义者到1929年时几乎已经销声匿迹。但就在那一年,该党通过积极参与一场围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赔款问题、竞争异常激烈的公民投票,得以重新壮大。
第二,法律并未要求时就提前解散议会,至少可以说是冒险。即使某次投票为举行新选举创造了条件,也可能被解读为承认民主已经失败。1932年7月,纳粹党在一场自由但法律上并无必要的选举中赢得了最多选票(37%)。上一次选举在不到两年前举行,而下一次选举原定要到1934年才举行。
第三,宪法未必能保护政治体制。魏玛宪法由当时一些最有洞察力、最有操守的专家制定(其中包括马克斯·韦伯),近乎完美。但当未曾预料的事件——无论是外交政策风波还是国内动荡——被视为需要诉诸法外框架的紧急情况时,宪法保障可能迅速瓦解。而民主的敌人也可能煽动此类事件。同样,第四条教训是,商业游说者可能在幕后发挥恶劣作用,破坏议会各派之间达成共识。
第五,领导人妖魔化对手的政治文化会侵蚀民主。在魏玛共和国,这种风气在纳粹成为重要力量之前就已出现。1922年,外交部长瓦尔特·拉特瑙遭到暗杀;此前,他一直受到民族主义右翼发起的激烈仇恨攻势,其中常常带有反犹色彩。不久后,中左翼天主教徒、总理约瑟夫·维尔特转向议会中的右翼政党,说道:“民主——是的,但不是那种拍着桌子说‘现在由我们掌权了!’的民主。”他最后告诫说:“敌人在右边。”这番话最终只会进一步煽旺部落主义的火焰。
第六,总统的家人可能带来危险。在魏玛时期,年迈的陆军元帅保罗·冯·兴登堡于1925年当选总统,并于1932年连任。但到20世纪30年代初,他经历了几次轻微中风后患上了痴呆症;他软弱无能的儿子奥斯卡控制了所有接触他的机会。结果,他最终签署了摆到面前的任何协议。
第七,即使在比例代表制下,叛乱团体也无须获得绝对多数便能控制政局。纳粹党赢得选票比例最高的一次是在1932年7月,为37%;同年11月举行的另一场选举中,其支持率已降至33%。遗憾的是,这一跌势使其他政党低估了纳粹党,并将其视为可能的联合执政伙伴。
第八,执政者可以通过收买不满民众来维持一段时间,但不能长久。魏玛时期,德国政府提供了优厚的市政住房、地方政府服务、农业和工业补贴,以及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但这些支出都是靠举债来支付的。
诚然,魏玛共和国起初看起来拥有奇迹般的经济。只是后来,随着政府寻求外国支持,德国政局才逐渐恶化。其他国家难以相信德国政府的警告:如果得不到迅速援助,政治灾难就会接踵而至。而要说服这些国家的选民出资纾困德国,则更为困难。
人们常常认为,实行多数制选举制度的国家,如美国或英国,比实行比例代表制的国家更有韧性。毕竟,美国和英国的民主制度历史更悠久,政治礼让文化也根深蒂固。
然而,实际上,这些制度随着时间推移仍可能变得脆弱。例如,一国经济依赖外国储蓄(“别人的钱”)的程度,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与政治无关。但今年预计美国经常账户赤字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7%,英国为3%;这可能意味着问题即将到来,尤其是如果美国和英国选民中的孤立主义民族主义导致外国债权人失去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