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欧洲首部“经期假”法律。经期出现痛经、恶心、头晕或呕吐的人,每月可休最多3天,经费由国家承担。极端情况下,假期甚至可延长至5天。申请病假需要医生证明,轻微不适者不在适用范围内。韩国、日本、赞比亚和印度尼西亚也有类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