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迄今为止对地球及其海洋最大规模的划界。公约一举将地球三分之一的区域正式划为“专属经济区”,赋予沿海国家对大陆架周围200海里海域的权利。公约于1994年生效。
这意味着,全球地表的35%——相当于地球陆地总面积,或几乎占全球海洋的一半——如今归国家管辖,而不再像今天许多公海那样处于国际管辖的空白地带。
对若干国家而言,尤其是小岛屿国家,这意味着其国土如今有90%以上是海域。
然而,各国政府未能跟上全球海洋理念的发展及其现实。许多负责海洋事务的政府部门仍各自分散在渔业、航运、旅游、海上能源或环境等不同部委或机构之中,协调机构寥寥,也缺乏全面的海洋战略。
水,处处都是水
事实上,按照1982年公约来看各国的领土总面积,83个国家的海洋面积超过陆地面积,54个国家的海域占比超过80%。
然而,这些国家大多并未将自身组织为“海洋国家”。只需看看许多国家(尤其是非经合组织地区国家)陆地事务部委(如交通、能源、住房、工业或国家公园)的组织方式,与海洋事务部委之间的差异即可。
随着我们对海洋在调节全球气候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海洋蕴含的经济资源了解得越来越多,开发工具、能力和知识以更有效地治理海洋也变得愈发迫切。

国家海洋部
近来,一些国家开始设立协调性更强的海洋部,以确保海洋不同使用者之间开展更密切、更和谐的互动。
例如,毛里求斯政府设立了海洋经济部,并成立由公私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家海洋委员会,以加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协作。
在世界各地设立同类海洋部,将彻底改变海洋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方式。这将有助于发展全面海洋治理所需的新能力、新思路和新工具,范围也不只限于国家管辖水域。
海洋的全球治理
与此同时,在国际层面,全球海洋治理同样支离破碎。

全球海洋委员会近期的一项研究(GOC)呼吁成立区域海洋管理组织,并敦促各国政府和国家元首任命海洋特使或部长。人们希望,设立国家海洋部或能促使人们重新思考联合国各部门如何在这一领域与各国政府互动,也可能开始推动形成更一体化的思路,以治理公海。
联合国海洋问题特使
2017年9月,联合国秘书长任命了首位——这也符合GOC报告的建议——联合国海洋问题特使彼得·汤姆森大使,负责探索更全面的海洋治理方式。这延续了此前形成的势头:联合国制定了专门针对海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即目标14),并于6月在联合国总部举行了联合国海洋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
随着我们对海洋了解得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了解海洋生命彼此之间的联系——它们与我们呼吸的空气、全球降雨和天气模式息息相关;海洋还通过吸收碳和热量发挥缓解气候变化的作用——我们就越需要开发全面的工具,以了解并更好地管理我们对海洋的利用。
政治或组织边界不会妨碍海洋及其中的生命——我们的思维也不应受传统部门壁垒的限制,尤其是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