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50年里,监狱的使用急剧增加,美国的监禁率增至三倍,西欧则几乎翻了一番,尽管起始水平低得多。图1展示了这些趋势,它们引发了重要问题:刑满释放人员在出狱后能否很好地重新融入社会,尤其是他们是否会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由于失去人力资本、接触惯犯或之后遭遇就业歧视,监禁可能会增加累犯率。反过来,服刑也可能通过教育和职业培训项目起到威慑未来犯罪或促进改造的作用。
图1 挪威、西欧和美国的监禁趋势
早期关于监禁效果的研究得出结论认为,囚犯改造项目不起作用(Martinson 1974)。这一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使改造逐渐让位于强调惩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监狱政策。后来的学者对这一结论的证据基础提出质疑(Cullen 2005)。但正如Nagin等人(2009)总结的那样:“关于监禁对再犯的影响,我们所知甚少。现有研究在规模上有限,在质量上有限,[并且]在揭示监禁为何可能助长犯罪或起到预防作用方面的洞见有限。”
由于两个原因,理解监禁的影响一直颇具挑战。首先是数据可获得性问题,因为在许多国家,所需的关于犯罪和劳动力市场结果的面板数据集要么无法获取,要么无法相互关联。其次,哪些人被判入狱并非随机。虽然简单的相关性显示,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活动率相对较高,劳动力市场依附度较弱,但这可能是由其不可观察的特征所致,而非服刑经历本身造成的。过去十年中,一批新兴文献认识到相关性数据的局限性,并采用新方法和新数据集来厘清因果效应。
一项挪威的“实验”
我们近期在挪威开展的研究(Bhuller等人,即将发表)克服了数据挑战以及监禁非随机性的问题,为监禁如何影响随后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新的洞见。我们关联了多个行政数据来源,构建了一个面板数据集,其中包含每一位挪威人的犯罪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结果的完整记录。我们通过利用刑事案件随机分配给挪威法官的机制,应对了识别过程中的威胁。这些法官在严厉程度上存在系统性差异:有些法官以较高比例判处被告入狱,而另一些法官则较为宽大。恰好分配到较严厉法官的被告被判入狱的概率更高。由于这种增加的概率基本等同于随机,法官严厉程度的差异便可用于估计监禁的因果效应。
我们对挪威刑事司法系统的研究得出三项关键发现。
第一,监禁会遏制进一步的犯罪行为。
我们发现,监禁使个人在五年内再次犯罪的概率降低27个百分点,并使每人相应的刑事指控数量减少10起。这些下降并非仅仅源于丧失行为能力效应,即便被告在出狱后,其再犯概率和累计被控犯罪数量仍大幅下降。
我们的第二项结果是,一种有误导性的相关性分析会导致错误结论,即服刑时间会助长犯罪。
如果我们仅仅比较被判入狱和未被判入狱的刑事被告,会发现监禁与其后的犯罪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使我们控制了一系列丰富的人口统计特征、犯罪类型、既往犯罪史和过往就业状况,这一结论依然成立。
第三,犯罪减少是由入狱前未就业的个人推动的。
在这些人中,监禁使其参加职业培训项目的比例提高了34个百分点,并且在五年内,其就业率提高了4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减半。相比之下,对于入狱前已与劳动力市场保持联系的人,监禁对再犯没有显著影响,但会导致就业率立即且持续下降25个百分点。这种就业下降几乎完全是由被告失去其入狱前雇主的工作所致。
与美国的比较
少数论文在美国采用了与我们在挪威研究类似的随机法官分配设计。这些研究要么发现没有效果,要么得出相反结论,即监禁导致更高的累犯率和更差的劳动力市场结果。Mueller-Smith(2015)使用得克萨斯州哈里斯县的数据,发现监禁既增加了累犯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又恶化了劳动力市场结果,并增加了公共援助的使用。Harding等人(2017)使用密歇根州的数据,发现被判入狱与被判缓刑的重罪犯人,在三年后再次犯罪的比率更高,主要原因是违反出狱后假释条件。Rose和Shem-tov(2018)研究了北卡罗来纳州的重罪犯,发现个人在服刑期间存在显著的丧失行为能力效应,但此后并无显著影响。最后,Aizer和Doyle(2015)发现,青少年监禁导致高中毕业率降低,成年后被监禁的比率升高。
挪威的做法有何不同?
鉴于美国与挪威在监禁效果上存在鲜明差异,一个自然的问题是:美国(以及其他国家)能否从挪威的经验中学到什么。就背景而言,挪威在囚犯人口特征和所犯罪行类型方面,与其他西欧国家和美国相当相似(例外是杀人案件发生率较高,且种族因素在美国起着很大作用)。
缩短服刑期
挪威和其他西欧国家的平均服刑时间为六至七个月,而美国则接近三年。这是美国在监禁率上成为异类的主要原因,图2对此有所记录。
图2 监禁率与人均GDP的关系
监狱条件
挪威的系统将低风险罪犯安置于开放式监狱,这类监狱安保程度较低,并且比美国监狱享有更多的自由和责任。更为严重、有暴力或扰乱行为风险的罪犯则被送往安保级别较高的封闭式监狱,从而将轻罪犯与更为惯犯的罪犯区分开来。
没有过度拥挤
挪威实行每间牢房一名囚犯的政策。这与美国形成鲜明对比,美国监狱中的囚犯常常是双层或三层床铺,且囚犯与工作人员的比例更高,使得保障囚犯人身安全更为困难。
职业培训、教育和药物治疗项目
挪威所有监狱都提供教育、药物治疗、心理健康和培训项目。相比之下,美国在此类举措上缺乏充足的资金。
出狱后支持
在挪威,出狱后强调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设有积极的劳动力市场项目,协助刑满释放人员找到工作,并提供住房、社会救助和残疾保险等各种社会支持服务。在美国,安全保障网络的覆盖范围较小,但即便如此,刑满释放人员获取服务往往也十分困难。
成本效益分析
我们对挪威刑事司法系统的研究可作为概念验证,表明以改造为重点的服刑经历能够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挪威的监狱系统在提高职业培训项目的参与率、促进就业和遏制犯罪方面取得了成功,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入狱前未就业人员的行为改变。
一个自然的问题是,在挪威观察到的监禁积极效应是否能通过成本效益检验。挪威监狱系统在每名囚犯每年的支出上,几乎是其他西欧国家的两倍,并且相较于美国各州则高出两至四倍。但粗略测算表明,这些高额的改造支出可以被其对社会带来的相应收益所抵消,甚至有余。
在收益方面,主要有三大类。
第一,由于犯罪减少,刑事司法系统的支出(包括警察部门和刑事法院的费用)随之降低。
第二,就业增加,从而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和更少的转移支付。
我们估计,前两类收益中的任何一类都足以证明监狱的直接成本是合理的。
第三类收益是,由于未来犯罪减少,受害成本随之降低。
受害成本历来难以估算,因此我们仅指出,这一类收益将使收益与成本的比较更加有利。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监狱改革,尤其是在美国,比最初看起来更为经济可行。这是因为,如果将刑期缩短至挪威的水平,将缓解过度拥挤,并释放资金,用于改善监狱条件以及职业培训、教育、药物治疗和出狱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