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融资热潮可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高收入国家在可持续基金中占据压倒性主导地位。
发展中国家可持续投资面临的障碍包括债务限制、对碳氢化合物的依赖,以及缺乏ESG报告标准。
尽管全球对可持续金融的需求和供给近期激增,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资金缺口实际上有所扩大,主要发生在那些在《2030年议程》落实进程中已远远落后的国家。这只是新冠疫情危机造成的后果吗?还是现有体系未能将可持续金融引向最需要它的地方?

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金融和投资领域,是一个值得把握的机遇,也是值得推动的趋势。然而,早期证据显示,不平等依然存在;如果不采取行动,意想不到的后果实际上可能会减缓我们为实现SDGs而共同努力的步伐。
实现SDGs面临的可持续金融挑战
以下是需要我们紧急关注的七项风险或挑战,以及如何减轻这些风险或应对这些挑战的建议。
1. 迄今为止,可持续发展浪潮加剧了全球金融获取机会的不平等。
高收入国家(HICs)原本已持有全球80%的资产管理规模,如今又集中了新设立的可持续投资基金中97%的资金。按数量计算,撒哈拉以南非洲占绿色债券总量的1.5%,而按价值计算仅占0.3%。好消息是什么?扩大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创新金融工具的使用,可以提高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例如可持续发展债券、债务互换),并帮助其受益于资金承诺(例如COP15气候资金1000亿美元承诺)。
2. 对可持续复苏融资的高需求,以及与高收入国家刺激方案相关的利率上行压力,可能影响其他国家吸引资本的能力。
低收入国家(LICs) 财政空间有限且债务可持续性约束严格,在新冠疫情危机期间只能将相当于GDP 2.5%的资金用于刺激方案,而高收入国家的这一比例为16%。与此同时,拥有主权信用评级的非洲国家中,有56%在2020年被下调评级,全球平均水平为31.8%。因此,低收入国家为可持续复苏融资的回旋余地小得多。要遏制新冠疫情及其经济后果,需要真正的全球刺激方案,但高收入国家刺激方案中只有1%用于国内以外的问题。这要求政策更具一致性,避免“以邻为壑”的政策,并充分认识到SDGs与各国经济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充足的发展融资应对全球危机的根源。
3. 从不可持续项目或未被标记为可持续的项目中撤资,可能对资源配置和地缘政治平衡产生重大影响。
支持“排除式投资”(即在构建投资组合时避开可持续性评分未知或较差的某些行业或活动)与支持“买入棕色资产并帮助其变绿”的人士之间,争论十分激烈。矿产能源材料(23%)与碳氢化合物(49%)合计占撒哈拉以南非洲出口额的近四分之三,并在1995年至2018年间占政府收入的四分之一。对于仍高度依赖某些行业创造就业或财富的国家,从这些行业撤资应与调整援助(例如技能调整)和多元化援助相配套(例如加大力度,建立可持续、可融资且可扩展的项目储备,并寻找新的生产和出口机会,以把握能源转型带来的益处)。
4. 持续存在的投资障碍和能力限制,使发展中国家无法充分利用可持续发展浪潮带来的益处。
这些障碍包括金融市场深度不足,或缺乏证明符合可持续发展标准的能力(例如缺少数据或报告机制)。股票市场规模在高收入国家超过GDP的110%;不包括中国的中高收入国家(UMICs)为60%,中低收入国家(LMICs)则低于40%。因此,需要在金融和投资环境领域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并支持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监测工作。
5.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缺乏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这可能掩盖潜在机遇,并加剧投资决策中的收入偏见。
一个国家的主权ESG评分约有90%可由其发展水平解释;如果投资决策不考虑这种偏见,资金流向可能会转向高收入国家,损害较贫穷国家的利益。 推动可持续发展,可能为改革早已亟待改革的信用评级和风险评级,以及打击高收入国家的SDG漂绿行为注入新动力;后者会不当地分散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关注。 应进一步探索使用创新金融和降风险工具,例如基于结果的奖励机制或混合融资。
6. 尽管(或正因)推动可持续发展,可持续融资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匹配可能会加剧。
政治或商业优先事项可能与SDGs的普遍适用性相冲突。在发展合作领域,可持续发展浪潮使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中等收入国家(MICs)主要通过贷款获得支持,而低收入国家的赠款以及对某些关键部门的资金则有所减少。即使在环境等优先领域,气候资金的70%和动员的私人融资的93%也用于中等收入国家的减缓项目,适应项目获得的资金不足;而仅有8%和2%的资金流向分别受到气候变化严重影响的最不发达国家(LDCs)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与SDGs保持一致的预算、发展和融资战略,例如综合国家融资框架(INFFs),有助于更好地匹配可持续融资需求与实际供给。
7. 可持续发展标准不断增多,可能给发展中国家的融资和投资带来更多障碍,并增加大量合规成本。
目前已有200多个可持续发展倡议或行动者联盟。可持续发展标准不断增多,不仅造成市场混乱,还给试图吸引不同来源的可持续投资者的国家带来沉重负担,例如迫使它们遵守不同的分类标准。缺乏统一定义和标准时,兼顾当地实际情况的系统互操作性是基本要求。发展中国家也必须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确保标准适用于所有国家,同时不降低其目标。
只有努力提升金融和投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确保可持续发展进程落后国家和部门能够平等获取资金,使资金与SDGs保持一致,才能真正惠及人类与地球。“公正”转型需要重振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i) 公共和私人可持续投资者承诺在投资组合中系统性纳入高收入国家及大型中高收入国家以外的前沿投资,并设定定性和定量目标;(ii) 各国政府承诺促进和便利此类投资,包括通过发展合作和综合国家SDG融资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