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性权利活动人士寻求推动宪法修正案

Amy Winn, 44, poses for a portrait representing 100 years of women's suffrage at the Women's Unity Rally, in front of the New York Supreme Court in Manhattan, in New York City, New York, U.S., January 19, 2019. REUTERS/Gabriela Bhaskar - RC1EE615D110
A historical issue.Image: REUTERS/Gabriela Bhask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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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女性权利倡导者发起一场运动,试图为一项拟议中的美国宪法平等权利修正案注入新动力。这项修正案数十年来一直引发激烈辩论。

女演员帕特里夏·阿奎特和艾莉莎·米兰诺与政治领袖一同出席华盛顿的一场集会,呼吁批准《平等权利修正案》(ERA),以确保女性在州法和联邦法律下与男性享有同等待遇。

美国国会于1972年批准了ERA,但未能获得将其列为美国宪法修正案所需的38个州批准。此后,共有37个州批准了该修正案。

宪法并未明确保障女性享有平等权利。

阿奎特说:“我们等待得太久了。我们不能再等一个世纪、十年、一年或一个月。我们需要宪法保护女性。”

批准ERA的期限于1982年届满,不过美国国会已提出决议案,要求取消或重新启动这一期限。

纽约州民主党众议员卡罗琳·马洛尼是其中一项决议案的发起人。她表示,必须明确写明女性权利,才能为同工同酬、消除歧视等努力争取支持。

她说:“女性历经艰苦斗争才赢得的权利,以及我们在一个世纪里取得的进步,正受到攻击。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部分原因是我们的宪法中没有‘女性’一词。”

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支持批准ERA是女性权利支持者中广受欢迎的主张,也常常引发集会和游行。

反对者称,这项修正案可能削弱保护女性的法律;也有人认为女性权利已得到充分保护,因此没有必要另行制定修正案。

支持者表示,在当前女性公开讲述性骚扰经历的#MeToo运动中,支持ERA的声势或许会进一步扩大。

阿奎特说:“我们的政府和掌权的男性认定,如果到1982年我们未能争取到全部38个州的支持,我们就根本不会获得平等。”

“好吧,我希望你们现在都准备好了。因为现在是2019年,我们理应早已做好充分准备。”

美国宪法上一次修订是在1992年,当时有关国会议员薪酬的第27条修正案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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