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绝不可能有正当理由。然而,人们却常常试图为其开脱,把矛头指向受害者——他们穿了什么衣服、化了什么妆、发出了什么信号、喝了多少酒。
我们或许愿意相信,这种观念只存在于一小部分思想不开明的人当中,但近期研究表明,它的普遍程度令人震惊。
作为一份欧盟委员会报告的一部分,研究人员询问了3万名欧盟公民: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女性穿着“暴露”的衣服时,未经同意发生性行为是否可以接受。超过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表示,他们认为可以。
报告还发现,超过10%的受访者认为,如果受害者自愿与施暴者回家、穿着“挑逗、暴露或性感”的衣服,或者不知何故没有足够明确地说“不”,那么未经同意发生性行为可能情有可原。
各国调查结果
正如这张由Statista为《独立报》制作的图表所示,各国的看法各不相同。

Image: Statista
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的受访者始终更有可能认为,在上述各种情况下,未经同意发生性行为都可能情有可原。在英国,22%的受访者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强奸可以接受;12%的人表示,过量饮酒或吸毒可能使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变得可以接受。
西班牙和瑞典的受访者是最不可能认为强奸有任何正当理由的人群之一。
性侵害意识宣传人士安妮·克拉克曾说:“导致强奸的唯一原因就是强奸犯。”这些令人震惊的结果表明,要让人们认识到这一点,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