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的司法系统并不能代表其人口构成。
在整个地区,女性占法官的比例不足10%。
南亚必须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女性在司法系统各个层级充分、平等和公平地参与。
南亚的司法系统并不能代表其人口构成。女性代表性不足。在整个地区,女性占法官的比例不足10%。在巴基斯坦,高等司法系统中女性法官的比例不足2%,下级司法系统中女性比例不足15%。同样,尼泊尔的律师和法官中,女性占比不足十分之一。不足十分之一的律师以及尼泊尔的法官为女性。在印度,高等法院中女性法官仅占13%。
司法系统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官通过其司法裁决来解释和适用法律。司法裁决还对司法系统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结构、社会秩序和系统性不平等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以下说明为何弥合南亚司法系统中的性别差距,对于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中有关性别的目标至关重要,尤其是目标5,即“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以及目标16,即“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包容的机构”。
应对基于性别的歧视
基于性别的歧视 源于性别刻板印象、对女性的污名化、有害的父权制文化规范以及基于性别的暴力(GBV)。这对女性在平等基础上与男性一样获得司法救助的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女性占世界人口的一半,这一点理应体现在所有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职业中,包括司法领域。确保女性平等参与司法系统,对于长期应对基于性别的歧视至关重要。
增强公众信任和信心
所有法官(无论性别)都依据本国法律裁决案件。然而,女法官在解释法律时带来了不同的经验和影响。这影响着她们的思维方式,并体现在其判决的推理之中。尽管女法官与男同行在法律解释技能上并无二致,但在将法律适用于案件事实时,她们具有更强的性别敏感性。在法庭上带来不同视角和多元化的推理,能够建立更高的公众信任和信心。当公众对司法系统缺乏信心时,人们便不会信任法官来裁决其法律纠纷。
改善基于性别的暴力受害者/幸存者获得司法救助的途径
具体到南亚,终身亲密伴侣暴力的发生率比全球平均水平高35%。基于性别暴力的女性幸存者不太可能提起诉讼,若法院主要由男性法律人员组成。寻求司法救助的妇女和儿童在有女法官和女性司法官员的司法系统中会感到更加安心。此外,女法官的存在可以对司法审议和法律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涉及基于性别的暴力。
女法官已作出开创性的裁决,改变了刑事司法系统应对基于性别的暴力案件的方式。例如,在巴基斯坦,女性强奸或性侵犯幸存者在法医检查期间必须接受处女检测(又称“双指测试”)。这种做法是由法医人员将两根手指插入女性生殖器内,以检查其大小和弹性。
时任拉合尔高等法院法官的阿耶莎·马利克(Ayesha Malik)大法官,裁定对女性强奸或性侵犯幸存者进行双指测试属于非法、违法且违宪。马利克大法官指出,该测试基于不科学且厌女的假设,即习惯于性交的女性被强奸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她们无权提出性侵或强奸指控。因此,她责令联邦政府和省政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在对强奸和性虐待受害者进行法医检查时不再进行处女检测。这一判决将改善巴基斯坦性暴力受害者/幸存者获得司法救助的途径。
女法官在推动其社会迫切需要的变革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南亚,由于若干问题,司法系统中的性别差距持续存在。这些问题包括不利且不透明的任命和晋升程序、工作负担繁重且缺乏家庭友好型计划、政治意愿缺失以及持续存在的歧视女性的刻板印象。
南亚地区必须确保女性在司法系统各个层级充分、平等和公平地参与。这可以通过建立开放透明的女性任命和晋升制度来实现,覆盖司法系统的各个层级。其他建议包括制定性别敏感型政策和工作场所、有效立法、民间社会倡导和提高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