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一项旨在保障女性平等权利的宪法修正案提案在美国国会近四十年来首次举行听证会。议员领导人表示,在女性行动主义“浪潮”兴起之际,该措施有望获批。
《平等权利修正案》(ERA)于1972年获国会通过,但未能在十年后设定的期限前获得足够多美国各州的批准。
目前提交国会审议的措施将取消这一期限,或重新提出该修正案。
美国宪法并未明确保障女性享有平等权利,而ERA将确保女性在州法律和联邦法律下受到与男性同等的对待。
国会山一间听证室里挤满了人。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听证会以演员兼活动人士帕特里夏·阿奎特的发言开场。
“这个国家正在掀起一股浪潮,”她说。“女性正以前所未有的数量当选。数百万女性挺身而出,表示她们不会遭受性侵犯,也不会被支付较低的报酬。”
去年11月中期选举后,共有创纪录的117名女性当选或获任命进入国会;民主党在此次选举中赢得了美国众议院的控制权。
在#MeToo运动中,不计其数的女性公开讲述了自己遭受性骚扰和虐待的经历。
阿奎特说:“女性为在这个国家获得平等已经等待了232年,而这个国家辜负了她们。立法者阻挠了
《平等权利修正案》数十年之久,但我们不再等了。”
一名在听证会上作证的法律专家表示,国会有权修改ERA的期限。
1972年获批后的数年间,ERA成为各地女性团体争取州议会批准该修正案时强有力的动员口号。
但到1982年期限届满时,支持该修正案的州数还差3个才达到所需的38个。此后,已有37个州批准了该修正案。
今年早些时候,该修正案在弗吉尼亚州议会表决中以微弱差距未获通过。
反对者称,该修正案可能削弱保护女性的法律;也有人认为女性权利已得到充分保护,因此没有必要另行制定修正案。还有人将其与堕胎权这一有争议的问题联系起来。
民主党籍众议员、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杰罗尔德·纳德勒在一份声明中说:“ERA既简单明了,又不可或缺。宪法至今仍未明确保障性别平等,这令人震惊。”
第一版ERA于1923年提出,国会最后一次就其举行听证会是在198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