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社区迎来新的黄金时代了吗?

Energy communities are more powerful than simply waiting for participation and consultations
Promoting active structures like energy communities is more powerful than simply waiting for participation and consultations based on private services and products.Image: REUTERS/David G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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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巴黎COP21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以来,已经过去两年多。

两年来,观点、投资和倡议层出不穷,也经历了许多起伏。两年来,各类利益相关者都采取了行动,从大型企业到当地农民,无一例外。这段时间里,有四个方面逐渐凸显:推动社会向可持续发展转型的技术、促进此类解决方案的政策框架、助力其部署的资金能力,以及在世界走向去中心化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社会性路径。

我们为何需要能源社区?

过去两年,技术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从储能解决方案到区块链等新型信息技术工具皆是如此。最显著的进展,是某些技术变得更易获得,标准逐步普及,并让一类经过验证的新产品进入市场。该行业的价格降幅之大令人难以想象。例如,受大规模投资推动,光伏行业出现了以下变化:

此外,过去两年,政治势头不可逆转地转向了采用可再生能源。气候问题如今已广受认可,各国政府正带头应对:中国无疑是行动最坚决的参与者。

尽管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如今也展现出同等程度的承诺,但巴拉克·奥巴马总统任内留下了深远影响,证明资本利益与地球利益可以相辅相成,同时减排能够降低公民成本,并为股东带来回报。谷歌、Facebook和苹果决定承诺实现100%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标,这充分说明它们深知,更高的收入和更可靠的能源供应有助于保障产品交付。

过去两年,欧盟也决定推出一些重要举措,尤其是在发布“冬季一揽子方案”之后。这套提案和规则旨在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能源市场,预示着一种新的能源组织模式:减少直接刺激市场的财政激励(如上网电价),让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权和更高透明度。其目标既是增强消费者的自主权,也是保护最脆弱群体。在法国,如今你有权自行消费所产出的光伏电力,并将多余电力出售给电网。更有意思的是,你还可以共同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这意味着消费者和生产者可以在同一法律实体下交易能源、分配电力供应,并管理能源账单。

简而言之,过去两年,我们为能源行业的深刻转型铺平了道路。获取合适技术从未如此容易。但技术并非一切:新型立法仍需经过检验,重大痛点依然存在。

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能源社区能否成为答案?

过去几年,能源行业的技术和政策支柱发展迅速,但金融和经济层面仍需夯实。我们尚不清楚该如何投资,也无法准确预测可再生能源的风险和潜力。《自然》杂志最近发表的一篇论文指出,太阳能的潜力一直被低估,因而在其应用方面造成了结构性限制。换言之,光伏系统的实际部署效果始终比理论模型的预测高出16%至30%。这并非好消息,因为这表明利益相关者难以真正认识到这项技术的全部潜力,也就无法据此规划。因此,他们未能为电网的这一发展做好充分准备。

与此同时,该领域的私人投资仍然偏低。2016年,麻省理工学院的一项研究向我们发出警示:“2006年至2011年,风险投资公司向清洁能源技术(cleantech)初创企业投入了超过250亿美元,亏损超过一半;因此,清洁技术领域的资金已枯竭……到2013年,融资额降至20亿美元,此后基本保持不变。”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对专业投资者而言,这一领域也很棘手。这可能是因为传统投资工具行不通,也可能是因为它们的期限太短。

这两种情况其实是一体两面。首先,我们缺少合适的框架来理解不同政策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学影响。其次,我们需要吸纳更多元的参与者,以建立长期融资机制。真正让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可以同时应对这两个问题。能源越可再生、越去中心化,也就越具社会性。民间社会和地方公共组织组建的新型集体,可以弥补金融机构影响力不足的问题。同样,基层社会组织也能帮助满足对见解的需求。

我们需要深刻重新审视社会结构,以迎接未来的技术变革。目标是推动社区采取行动:让价值观相通的社会群体运用共同资源,借助新的力量、共享收益与风险,并促进通用型创新。这必须通过专门设立的法律实体、能源合作社或能源社区来实现,使成员彼此承担责任,并以民主方式确保公共和私营机构对公民利益负责。推动这类积极运作的组织,比单纯等待基于私人服务和产品的参与及协商更有力。合作社对于开启集体未来的重新掌控至关重要。它们是能源未来不可或缺的一环,能够催化最佳解决方案,并推动我们实现可持续的长期转型。

能源社区

合作社制度是一种深深植根于现代工业社会、并与社会议题紧密相关的法律组织形式。它最初旨在增强农民的力量和工人的力量,以便他们争取更好的价格和工作条件。它最早出现于工业革命时期,是劳工运动的一部分。合作社旨在应对艰苦的工作条件,并帮助个人自主经营企业。同样,农民合作社也以法律实体的形式成立,让农民汇集资源。合作社能够为成员提供生产所需投入,并承担运输和分销等产出环节。

能源社区正是这一传统的产物。20世纪30年代,美国农村电气化离不开它们。由于缺乏强有力的联邦政府,当地能源合作社推动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电力基础设施发展。即便没有私人投资者,也必须推进农村电气化;1936年《农村电气化法》提供低息贷款和技术支持,赋能当地居民并更新国家基础设施。

如今,合作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具现实意义。它们是能够适应几乎任何情境的灵活组织,凭借自身特性,使成员成为能够参与决策的公民,释放去中心化网络的全部潜力。合作社通过本地伙伴关系开展项目,并通过向成员发行本地股份筹集投资,同时配合债务融资、机构投资和/或共同投资。这些资金可用于建设个人原本无力承担的绿色设施;从长远来看,它们将成为能源行业数亿欧元投资的来源。

商业计划旨在通过出售外送电力来获得收入。随后,合作社将运营和维护自有资产,并把盈余利润再投资于能源社区基金。这种组织形式灵活多变,具有一项巨大优势:既能与现有公用事业公司、私人投资者、市议会等合作,又能建立适应当地情况的透明治理机制。这个平台有助于以下四大群体开展合作:

  • 希望降低能源成本并转向100%可再生能源的能源社区;

  • 公共部门通过提供低息长期融资,支持这一社会网络发展,并以此换取新的能源基础设施;

  • 初创企业以较低价格提供先进技术,以换取试验场地和数据访问权限;

  • 配电系统运营商为新的法律实体提供适当的电网接入,帮助其试点智能设施,并汇集电网所需的能源供给能力和需求。

合作社制度是一种普适框架,能够促进公民参与、调动公民资本、推动有益创新,并最终加快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更广泛地说,能源社区的发展是能源未来的基石。若要实现可持续社会,我们现在就需要签署这份社会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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