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切需要制定社会保护政策并采取相关举措,使女性不仅能够生存,还能蓬勃发展。女性需要的不仅是就业机会,也需要能充分考虑她们实际责任的社会支持。
有尊严地生活,不受匮乏之苦,是一项基本人权。社会保护是维护这项权利的关键,确保人们能够摆脱贫困与不安全感。因此,社会保护是到2030年消除全球贫困战略的核心,也是联合国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第一项目标。然而,要让这些战略奏效,就必须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尤其要关注女性。
近年来,许多国家——尤其是非洲、亚洲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国家——在改善社会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大多数政策和举措仍不充分,近40亿人仍完全没有任何社会保护。由于女性是无偿劳动的主要承担者,这一缺失最可能让她们受到影响。
社会保护议题在上个月举行的联合国第63届妇女地位委员会会议上高居议程首位。非政府组织、活动人士、政策制定者和学者呼吁加大对女性的劳动力市场支持,包括鼓励就业的举措,以及提供托儿服务等社会支持。与会者以冰岛和挪威等成功国家为例,一致认为,只有在公平竞争、没有性别薪酬差距的环境中,女孩和女性的全部潜能才能得到发挥。
设计有效策略的第一步,是更细致地了解许多女性在兼顾繁重责任时所承受的艰辛。除了家务维护和照护这些“隐形”劳动外,低收入家庭中的女性往往还被期待为家庭作出经济贡献。例如,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线工作人员中,女性占多数。
单亲母亲承受的压力尤其沉重。无论在何种环境下,独自抚养子女都充满挑战。但对于教育或培训机会有限、几乎无法获得或完全无法获得社会保护与支持的贫困女性而言,处境更为艰难。再加上贬低单亲母亲和“依赖文化”的论调,局面可能令人不堪重负。
然而,这正是许多国家女性面临的现实。例如,南非的劳动年龄人口除非身有残疾,否则无法获得社会救助。虽然有一项针对儿童主要照护者、经过经济状况审查的福利计划——儿童抚养补助金,但发放的资金不足以满足儿童的需求。无论如何,接受社会支持的人往往会受到所在社区的轻视。
在海地,寻求就业的女性确实能通过当地组织Fonkoze发起的举措获得一些支持。但人们很少关注女性所面临的具体挑战,而且还期待她们继续担任家庭的主要照护者。
缺乏社会支持时,贫困母亲往往被迫面对一个无解的选择:要么让孩子得不到足够优质的照护,要么放弃她们急需的收入。如果向贫困照护者提供社会保障的条件是必须求职,她们甚至连这个选择也会失去。
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各国政府扩大并重新审视社会保护计划。首先,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女性寻求的并非只是“免费的钱”。由于文化观念要求男性承担养家责任,年轻男性在领取“非劳动所得”时或许更容易感到羞耻;年轻女性也往往认为自己是养家者,而不只是照护者。
针对贫困人口的现金转移计划在马拉维和莱索托农村地区实施后取得的证据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结论。贫困女性虽然感激这笔急需的现金,却常常不愿接受自己作为国家福利领取者的身份,并渴望为家庭和社区作出富有成效的贡献。因此,向女性提供真正创造收入的机会至关重要,而不是只发放少量现金,让她们勉强维持在贫困线附近。
此外,并非每位女性都只想成为照护者。女性也有自己的抱负。这些抱负或许在于供养家庭,无论是作为照护者还是养家者,但也不总是如此。她们需要得到支持,以便选择自己希望作出的贡献,并获得相关且有意义的工作机会。
要建立对女性有效的社会保护体系,让男性和其他照护者参与其中至关重要;与此同时,还必须配备优质且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学校和其他设施。旨在加强社会保护、扩大女性就业机会的计划必须调整所用措辞,以挑战有关女性是无偿劳动主要承担者的固有看法。最后,还应努力加强社区关系,培育所需的信任,从而恢复那种在“一户一男养家、一女照护”的独立家庭理想占据主导地位之前广泛存在的托儿方式。
来自世界各地的证据表明,迫切需要制定社会保护政策并采取相关举措,使女性不仅能够生存,还能蓬勃发展。这意味着要为女性提供参与劳动力市场所需的支持——包括教育和培训——同时充分考虑她们实际承担的责任。最重要的是,这意味着赋予女性权力,让她们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就业与照护平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