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正在规划将总部迁往欧洲。这些所谓的“税务倒置”使这些企业得以摆脱美国独特的不利 企业税规则。那么美国政策制定者应当怎么做?
奥巴马政府正试图通过行政措施阻止企业税务倒置,但这些措施未必能经受美国法院的审查。更好的做法是制定一项两党合作的立法方案,从根本上消除企业迁移总部的动机。如果该方案对美国跨国企业具有吸引力,则可能促使就业和生产回流美国,并增加税收收入。
根据现行法律,美国企业利润的税率为35%—— 为OECD国家中的最高税率,而OECD国家的平均税率为25%。该税款既针对在美国境内取得的利润,也针对美国企业海外子公司汇回的利润。
例如,一家在爱尔兰经营的美国公司子公司需就其在该国取得的利润缴纳12.5%的爱尔兰企业所得税。如果其汇回税后利润,则还需缴纳22.5%的税款(即美国35%的税率与其已向爱尔兰政府缴纳的12.5%税款之间的差额)。但如果其将利润再投资于爱尔兰或其他任何国家,则无需再纳税。
不出所料,美国企业更倾向于将这些利润留存海外,无论是投资于金融工具,还是投入新设或现有的子公司。因此,美国企业目前在海外持有约2万亿美元的利润,而这些利润从未被征收过美国税款。
所有其他OECD国家对其企业海外子公司利润的处理方式则截然不同,依赖所谓的“属地”方式对境外所得征税。例如,一家投资于爱尔兰的法国企业需缴纳12.5%的爱尔兰企业所得税,但随后可以自由汇回税后利润,且仅需缴纳低于5%的税款。
美国现行税制在多个方面对美国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美国企业若汇回利润需缴纳额外税款,这提高了其资本成本,从而削弱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外国企业在收购其他国家的新兴高科技企业时,也可能出价高于美国同行。此外,当外国企业收购美国公司时,其只需就在美国取得的利润纳税,而无需就其其他海外子公司取得的利润纳税,从而降低了其税负总额。
转向属地征税制度将消除美国跨国企业所面临的不利因素,并鼓励其将海外利润再投资于国内,从而增加美国的就业和利润。由于目前只有一小部分海外利润被汇回,因此美国政府转向属地税制后损失的税收收入将非常有限。几年前, 美国财政部曾估计 ,转向属地税制在10年内仅会使企业税收收入减少1300亿美元。
降低美国企业税率也是可取之举,应逐步将其降至接近25%的OECD平均水平。这同样将促使更多海外收益汇回。
鉴于美国企业拥有大量从未被征收过美国税款的海外利润,此次转型甚至可以在增加净税收的前提下进行。作为转向属地税制和降低税率的交换条件,联邦政府可以对所有这些未纳税的历史收益按较低税率征税,并允许分十年缴纳。此后,企业可以在不缴纳任何额外税款的情况下汇回其既有收益,而未来的海外收益则可以像其他国家一样,通过缴纳较低的5%税款汇回。
对这些既有海外累计收益征收10%的税款,在10年内可增加约2000亿美元的收入;征收15%的税款则可增加3000亿美元。税率的选择将是关于如何降低美国企业整体税率的谈判内容之一。
例如,在征收10%税款的情况下,一家拥有5亿美元海外累计收益的企业将产生5000万美元的税务负债,并需在10年内缴清。该企业可随时汇回5亿美元,而无需承担额外税务负债。超过5亿美元的收益汇回部分,则需缴纳5%的税款。
即使美国跨国企业需要就其既有的累计收益缴纳10%至15%的税款,转向属地税制和降低企业税率仍将对其具有吸引力。如果奥巴马希望寻找机会达成一项两党合作的协议,以增强美国经济实力并增加就业,他应认真考虑此类改革方案。
作者:马丁·费尔德斯坦(Martin Feldstein),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名誉主席,1982年至1984年担任罗纳德·里根总统的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
图片:一名女子走出纽约一家美国国内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办公室。REUTERS/Lucas Jacks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