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拉塞尔·B·朗曾任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任期横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他曾评论说,税制改革往往遵循这样一条原则:“不向我征税,不向你征税,向树后那个人征税。”当美国政客试图重组税收制度时,总有压力促使他们设法向某些不受欢迎的群体加税,或减轻那些善于讨好政界的公民的税负。
为抵制这种倾向,一些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提议转向单一税率的所得税制度,即全国每位纳税人无论收入多少,都按固定比例缴纳所得税。另一些人则认为,消费税是更好的税法结构,即每人只需就其消费部分纳税。这两种方案的结合也时常被提及。
但是,对所有人按相同税率或针对相同活动征税这一直截了当、看似公平的想法,并没有那么简单。让每位纳税人缴纳相同比例的收入乍看之下似乎公平,但取消美国的累进税制将极大地加剧美国的收入不平等。
当今的累进税制通过对富人适用更高税率,帮助减少经济学家所称的“税收与转移支付后的收入不平等”。这些联邦税收随后用于支付各类政府项目,其中包括补充营养援助和医疗保险,这些项目有助于缓解经济不平等。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邦税制的累进性有所减弱,其在减少收入不平等方面的作用 越来越小 。对高收入者的这些减税措施被包装为促进增长的改革。但研究表明,针对中低收入者的减税 效果更好,而此前针对富人的减税措施导致了更高的不平等,但 并未带来更强的增长。
消费税同样存在分配问题。对相同活动按相同税率征税似乎也十分公平,但前提是不要过多深入思考。例如,每个人可能缴纳相同的销售税,但中低收入家庭将更大比例的收入用于消费,因此他们将承担更大比例的税负。我们在各州税制中已经看到了这一现象。 华盛顿州 政府大量征收销售税和消费税。结果是,收入处于最低20%的家庭平均将其收入的16.8%用于缴纳州和地方税,而收入最高1%的人群仅将其收入的2.4%用于缴纳州和地方税。
有时,平税与消费税方案会被结合在一起。这些构想在前总统候选人赫尔曼·凯恩于2011年提出的“9-9-9”方案中达到了某种极致。他提出的改革方案将建立一套包含三种税的税制,三种税均按9%税率征收:全国销售税、企业税和个人税。三种税合计将相当于25%的全国销售税,据 Tax Policy Center。该智库的计算显示,这一方案的结果将是一套极度累退的税制:年收入低于20万美元的美国纳税人(约占全国的90%)平均税负将上升,而收入更高的人群税负则将下降。
在税制问题上,简单而优雅的方案未必高效或公平,至少就税制而言是如此。平税和消费税的支持者需要开展更多研究,考量此类改革是否会影响收入不平等与经济增长,以及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本文与 Washington Center for Equitable Growth合作发表。刊载本文并不意味着世界经济论坛认可文中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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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ick Bunker,是Washington Center for Equitable Growth的政策分析师。
图片:纽约所见的美国1040号个人所得税表格。REUTERS/Shannon Staplet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