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世界上一些最大企业缴纳的税款少得可怜,屡屡成为新闻头条并引发公愤。避税问题引发了激烈的国际辩论。二十国集团和经合组织成员正在采取重大举措,加强税务事项上的跨境信息共享,作为终结“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的一部分。
为即将于7月13日至16日举行的亚的斯亚贝巴发展筹资会议所做的准备,也使减少避税和非法资金流动成为议题;各国正寻求动员更多资源用于发展。各国正在考虑各种可能的方案,为 巨大的投资缺口 提供资金,以实现雄心勃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在财政紧缩、人口老龄化且政府预算承压的时代,私营部门在满足这些巨大需求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外国直接投资(FDI)并非出于利他目的,也不应如此。投资者提供资金,自然希望获得有利可图的回报。要最大限度发挥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潜力,就必须重点关注跨国企业的财政贡献,因为它是发展中国家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
事实上,跨国公司已经是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纳税者之一。贸发会议最新发布的 《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 (WIR15)估计,跨国公司每年贡献约7300亿美元,平均占政府收入的10%。在非洲,跨国公司贡献了政府收入的14%。
与此同时,贸发会议估计,跨国公司每年将约4500亿美元的利润转移出发展中国家,导致发展中国家每年估计损失约1000亿美元税收收入。制止这种做法是为可持续发展筹资的一项重要优先事项。作为比较,发展中国家预算中这1000亿美元的缺口,大致相当于 非洲每年93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融资缺口;换言之,这 超过了按0.7%目标计算的尚未兑现捐助承诺的一半。
《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 发现,平均而言,离岸投资占比每增加10个百分点,发展中国家的利润率就会降低1个百分点,因而发展中国家预算的税收收入也会减少。但离岸投资在引导投资流向发展中国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跨国公司通过离岸投资枢纽和特殊目的实体,将约30%的跨境企业投资引入发展中经济体。挑战在于,减少通过离岸枢纽转移出发展中国家的应税利润,同时不抑制这些枢纽所促成的重要投资流动。
因此,发展中国家的关键问题是,政策制定者如何在营造足够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保护现有及未来税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获得国际投资带来的即时税收收入?
协调一致的国际税收和投资政策应同时保护政府收入基础并促进投资。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有害避税也应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优先事项,因为受资源有限和技术专长不足所制约,发展中国家应对高度复杂避税做法的能力较弱。
一套指导方针或有助于实现投资政策与打击避税举措之间的协同效应。因此,贸发会议《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提出以下行动:
取消将激进税务筹划机会作为投资促进手段的做法;
考虑反避税措施对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
采取伙伴关系方式,承认投资者所在国、母国和中转国之间的共同责任;
管理国际投资协定与税收协定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
强化投资和财政收入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并提升发展中国家处理避税问题的能力。
跨国公司是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纳税者之一。确保它们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对于动员为可持续发展筹资所需的国内资源至关重要。
本文的发表并不代表世界经济论坛认可文中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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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秘书长 Mukhisa Kituyi 博士
图片:一名男子走过新加坡中央商务区的建筑。路透社/Nicky Lo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