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为高增长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10种方式

欧洲为高增长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10种方式
本内容由人工智能自动翻译。

获得资本对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至关重要。尤其是对年轻创新型企业而言,成长融资十分重要,它们是经济增长和就业的驱动力。 推动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力量。

在欧盟委员会致力于重振欧洲经济增长的背景下,私人部门投资一直是议程重点,包括 容克主席的投资计划 以及通过拟议的 资本市场联盟(CMU)深化欧洲资本市场的努力。容克投资计划和CMU都强调了消除障碍、改善中小企业流动性的重要性,但对高增长企业这一重要领域关注甚少。

2015年5月5日,美国驻欧盟使团与欧洲商业天使网络(EBAN) 共同主办了一场高层对话 ,邀请来自欧洲和美国的私人部门投资者及政策制定者参与。讨论重点是确定大西洋两岸的关键参与者可以采取哪些行动,支持欧盟努力释放并吸引风险资本及其他形式的创业融资,助力欧洲企业成长。

10项建议行动:在对话期间,高层小组的参与者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以下行动建议:

1)采取综合、多元且富有韧性的金融市场方针,促进增长

资本市场联盟有机会 推动金融市场的长期变革 。应采取大胆行动落实拟议中的CMU,拓宽欧洲资本市场,并推动形成更加一体化的泛欧洲资本市场。更加一体化、高效的资本市场将补充银行业,并提高欧洲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获取融资的灵活性和速度。

2)通过培育欧洲的股权投资文化,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

应培育投资风险文化,为中小企业融资,特别是为具有高增长潜力的初创企业和年轻创新型企业融资。包括众筹者、天使投资人和风险投资人在内的早期投资者,能够为企业的创立和成长作出贡献,并接受银行所能承担范围之外的风险。CMU应致力于吸引欧洲获得来自机构投资者、企业创投和国际投资者,以及家庭和个人所持资金池的股权融资。这需要调整现行偏向债务融资、歧视股权融资的税收政策。只要股权资本比债务资本更“昂贵”,更广泛的资本市场就几乎没有发展的动力。

3)消除监管和法律壁垒

应审查现行法律,确认其是否会对创业者和/或初创企业及成长型企业的投资者造成意料之外的负面后果。此外,还需要在解决欧洲各地监管碎片化问题方面取得进展,例如破产法和税收领域。许多欧洲国家对企业申请破产的规定不够完善,企业因此难以重组或更有效地关闭业务,也难以避免可能阻碍其未来再次创业的长期惩罚。此外,欧洲各地税率和税收优惠差异很大,使创业者和投资者难以跨境经营。

4)推动建立欧洲单一市场

要迈向 欧洲单一市场,欧洲各地的框架条件必须更加趋同。从特定行业入手,例如能源联盟和数字单一市场所采取的做法,有助于推动更广泛的单一市场议程。建立一种特殊的泛欧洲身份或初创企业制度,以促进年轻创新型企业的创立和成长并加快相关进程,将会有所帮助。

5)提供适当激励,吸引私人投资者

欧洲并不缺钱,但欧洲投资者和大型国际资金池在欧洲投资的资产比例,低于欧洲相对于全球经济的重要性所应对应的水平。小组普遍认为,欧洲需要更好地“推介”自身,以吸引适当水平的资金。对初创企业而言,需要的是智慧资本,而不只是更多资金。增加私人投资的建议包括:

– 风险投资:设立欧盟层面的母基金,由私人部门主导,同时由欧盟提供激励(担保或非对称利润分成,为投资者提供上行收益),以降低风险。这有助于在欧洲风险投资行业形成所需的临界规模或更大型基金。此外,还可进一步鼓励企业风险投资。

– 天使投资人:鼓励公共部门与天使投资人/团体共同投资,为天使投资人提供税收优惠,并可考虑设立泛欧洲天使基金,以鼓励跨境天使投资。

– 众筹:利用这一新工具作为推动股权投资的机制,努力协调欧洲各地的法规,以实现跨境投资。

6)消除机构投资者面临的监管壁垒

养老基金、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是 风险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放宽养老基金相关法规,有助于进一步开放私募股权/风险投资领域的投资;几十年前美国采取类似做法,推动了该行业的发展。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政策制定者应确保《巴塞尔协议III》和《偿付能力II》不会抑制对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的投资。

7)发展欧洲金融退出市场

鼓励私人部门主导各项举措,发展欧洲的IPO、并购和二级市场。此外,应修改《招股说明书指令》,简化并加快中小企业和高增长企业在欧盟各地募资所需的程序。

8)鼓励欧洲高增长型创业

近年来,美国和欧洲为鼓励创办初创企业付出了许多努力。大西洋两岸的孵化器、加速器、种子基金和早期市场参与者,帮助催生了更强劲的创业文化。就业和增长是欧洲的优先事项,创业也因此成为议程重点。年轻创新型企业是 重要的就业创造者,但企业必须实现规模化,才能成为可持续的增长引擎。如今,许多成功的欧洲创业者前往美国为其业务融资并推动其发展。

应制定政策,帮助降低创业者在欧洲面临的风险并提高回报。这可以通过教育计划实现,帮助培养人才和技能、提供联系和人脉, 并促进投资者准备度和金融素养。还可以通过为初创企业提供税收和监管减免,并营造具备互联互通能力、接近客户的良好环境来实现。

9)促进欧洲创业生态系统发展

正在欧洲各地形成 日益多样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枢纽/集群)。这些生态系统由自下而上(市场驱动)和自上而下(政策引导)的举措共同推动形成。欧洲无需、也不应复制硅谷。然而,这些生态系统中的创业者、企业、大学和公共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合作。大型企业在生态系统中尤其发挥着重要作用,还需加大努力,有效连接大型企业与创业者及年轻创新型企业。还应鼓励创新体系中其他关键参与者和推动者的发展,包括财务与法律顾问、孵化器、加速器、集群等。

10)提升欧洲各地对创业的认知和兴趣

在教育体系中接触创业,从幼年时期到大学阶段,都有助于鼓励具备创业技能和兴趣的年轻人把握这些机会。教育机构为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场所,让他们尝试、学习如何面对失败并重新开始。年轻人天生更具创业精神,也更加愿意承担风险。应鼓励他们把握机会,也应让他们在政策讨论中发出自己的声音。鼓励妇女、少数群体等其他服务不足群体参与的活动,对于释放欧洲更大的创业潜力也很重要。

欧洲应赞扬创业精神,帮助营造更具创业精神的文化。欧洲各地正在实施越来越多促进创业的举措。欧盟和各国政府可以为这些努力提供支持。特别是,应努力邀请本地创业者参与,为年轻人提供真实可信的榜样,并指导年轻创业者。

本文最初由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智库 Bruegel 发布。请在 其网站上阅读本文。

本文的发布并不意味着世界经济论坛认可其中观点。

如需持续关注议程, 请订阅我们的每周简报。

作者:Karen E. Wilson 是 Bruegel 的高级研究员。

图片:这张照片中,美元纸币在安达卢西亚首府塞维利亚附近飘飞。路透社/Marcelo Del Pozo。

分享:

授权与转载
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文章,可依据《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4.0国际公共许可协议》以及我方《使用条款》进行转载。 本文所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并不代表世界经济论坛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