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间,企业领袖在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风险报告》中,将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列为影响与发生可能性两方面的首要宏观经济风险。去年又是创纪录的一年,前所未有的天气相关灾害在全球造成价值3200亿美元的宏观经济损失;2018年酷热热浪的成本负担尚未统计完毕。

从现在到2100年,潜在财务损失可能因气候变化而产生,规模在4.2万亿美元至高达43万亿美元之间,而全球可管理资产的总存量价值为143万亿美元。
然而,与此同时,预计气候变化还将带来投资机遇,从现在到2030年仅此一段时间,价值可达26万亿美元。因此,这一议题如今正逐步进入政策与企业议程的最高层,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备受关注,许多(如果不是大多数)董事会仍在努力探索如何准确界定风险与机遇,并将可行的转型战略嵌入其商业模式。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的发布,以及欧盟层面和其他关键司法管辖区的若干立法举措(例如修订后的信义义务概念),是促使董事会关注气候风险管理的关键,并使各方迫切需要向利益相关方,尤其是投资者,呈现一幅综合图景。但也必须承认,在这一早期阶段,该议题在很大程度上仍被视为合规要求,而非战略性挑战与机遇。
信义义务:董事会应如何引领公司的气候战略?
董事会成员面临的一项特别棘手的挑战,在于如何界定其法律义务,以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兼具复杂性、规模性和内在系统性的现象。首先,颠覆性技术的涌现和有利于气候的监管等关键外部驱动因素极难建模。其次,气候变化的影响——无论是通过其造成的物理性扰乱而直接产生,还是通过旨在避免其发生的政策应对而间接产生——将在远超典型商业规划周期的时间跨度内逐步显现;英格兰银行行长马克·卡尼将这一现象称为“地平线悲剧”。第三,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代价往往不加区分地波及企业,无论企业是否采取应对行动,即所谓的“搭便车效应”。因此,即便个别企业的行动再有雄心,也不太可能足以使任何一家企业“抵御气候风险”;相反,要使任何气候行动真正有效,必须有强有力的集体应对。
仅这三个因素就足以让董事会陷入真正的两难境地,而在此之外还有第四个潜在难题:因未能充分管理气候风险而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各国的法律制度、准则和文化各不相同,但都共同遵循一项核心原则:董事负有信义义务,须理解并审慎管理其所监督公司的潜在风险与威胁。若未能依据普遍可得的信息采取行动,或未能恰当披露对其业务的潜在影响,董事可能因此面临法律诉讼。
投资者压力日益增大
机构投资者也已加入这场讨论:其动因至少部分源于国际能源署的警告,即到2050年,价值13万亿美元的石油和天然气资产有“搁浅”风险,因此它们要求董事会实行气候智能型治理。全球最大的主权投资者、规模达1万亿美元的挪威政府养老基金,期望董事会“将相关气候变化挑战与机遇纳入其业务管理之中,例如投资规划、风险管理和报告。董事会应确保在组织内部明确界定由此产生的相关职责,并应有效指导、监督和审查公司管理层为此开展的各项工作。”

全球第三大投资者道富环球投资管理公司(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管理着2.5万亿美元资产,已发布《董事气候变化风险监督框架》指南,列明了对董事会成员在评估气候风险与应对准备方面的期望。加利福尼亚公共雇员退休基金修订后的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其所投资的企业组建具备足够气候能力的董事会,即明确要求具备“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战略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这将导向何处?随着气候变化所带来风险与复杂性的证据日益增多,投资者期望其选举产生的董事对这一议题承担责任,确保将气候风险与机遇系统性地纳入战略规划以及日常董事会流程之中。
但董事会是否已做好准备?如何将气候纳入公司治理
气候变化并非董事职责手册中的标准内容。作为一个仍在发展中的领域,它需要新的跨学科治理方法,以弥合传统董事会监督流程、宏观经济分析、气候科学、投资者期望与公共政策参与之间的鸿沟。迄今为止,似乎并不存在现成的指导,以协助董事履行理解并应对气候问题的职责;同时,董事的认知与态度各不相同,通常取决于其所在行业、地域,而最重要的是取决于其执行管理层所提供的指导(或缺乏指导)。
好消息是,随着非执行董事越来越多地承受展示其对该议题精通程度的压力,许多人开始“认识到自己的知识盲区”,并承认需要更直接的管理参与。
世界经济论坛的回应
面对需求与准备程度之间的这一差距,世界经济论坛着手协助建立一套指导体系与实用工具,以推动真正具备气候应对能力的董事会的出现。这包括评估现有资源、识别填补空白所需的内容,并促进跨国界、跨行业的董事之间建立联系。最终目标是以与日常董事会流程相关并融入其中的方式提升董事的气候能力,从而促成更明智的投资决策、更具系统性的思考,最重要的是,形成一种综合方法,以制定并实施短期和长期的低碳商业战略。
为此,论坛将与迅速壮大的气候专家群体一道,设计董事会所需的工具与原则,首先着手制定目前正在拟定的第一套治理原则。这些原则以现有的公司治理框架为基础,并结合其他已获认可的风险与韧性/治理概念,以及面向董事会的投资者指南,例如TCFD关于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建议,或新近推出的Climate100+投资者倡议。
呼吁企业董事会中的气候倡导者
企业董事会应成为变革与气候行动的守护者和推动者。“企业[领导层]有责任对员工负责,积极、负责任地应对气候变化。一个组织必须体现其成员的原则,并据此行事。”联合利华首席执行官保罗·波尔曼如是说。
现在是应对气候风险的时候了,而且更迫切的是抓住其背后的气候机遇。我们在此呼吁采取紧急行动,由企业中最杰出的托管人与受托人——其董事会——采取行动,并为其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