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气候专家认为,自《巴黎协定》签署以来,发展中国家在限制全球变暖方面做得还不够。
在一篇新论文中,他们评估了对于历史人均排放量较低的地区(特别是非洲和南亚)而言,碳预算中的公平份额可能是什么样子。
他们的研究结果提出了一些棘手问题,涉及如何公平地实现气候目标,并凸显了增加国际气候资金的必要性。
《巴黎协定》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协议,首次要求所有国家采取行动,朝着共同目标努力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
该协议得以达成,依托于重申公平原则,这些原则承认发达国家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气候变化问题——因此理应付出最大努力去解决。
此外,该协议要求发达国家不仅要率先减少自身排放,还要在发展中国家向化石燃料转型的过程中为其提供支持。
由于发达国家在两方面均有不足——在气候行动和资金方面都有所欠缺——因此一些发展中国家已明确主张有权获得“公平份额”的剩余碳预算。
在我们的新论文中,该论文发表于《环境研究快报》,我们评估了这一公平份额对非洲和南亚可能意味着什么。这些地区历史人均排放量较低,因此在剩余的“碳空间”。
如果这些地区主张获得剩余碳预算中的公平份额,其他国家的可用空间将减少。我们的研究表明,即使发达国家遵循其“最高可能的雄心”,也无法弥补非洲和南亚因此增加的排放。
相反,我们发现,只有在其他发展中国家放弃对剩余“碳空间”的道义主张,并同样追求其“最高可能的雄心”的前提下,南亚和非洲才能在使用其公平排放份额的同时,将全球变暖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
我们的研究结果提出了一些棘手问题,涉及如何公平地实现气候目标,并凸显了增加国际气候资金的必要性。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可能会使《巴黎协定》这一精细平衡的架构及其目标面临风险。
巴黎原则
《巴黎协定》确立了公平原则,将雄心勃勃的气候目标与实现这些目标的公平路径联系起来。
具体而言,《巴黎协定》文本承认“公平原则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并考虑到各国不同国情”。
这一关键原则在气候谈判中经常被引用,通常简称为“CBDR-RC”。这一原则承认,一些(主要是发达国家)国家对当前的全球变暖负有远比其他国家更大的“责任”。它还承认,一些国家凭借其“各自能力”,包括财富和技术获取能力,更有条件采取行动。
因此,《巴黎协定》不仅要求各国采取国内行动减少排放,还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公平提供资金、技术和支持。
然而,发达国家的国内雄心大多未达到实现1.5摄氏度目标所需的水平,并且它们一再未能履行在提供气候资金方面作出的承诺。
与此同时,大多数阐述如何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下的路径中都未考虑公平因素。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很大程度上依赖综合评估模型(IAM)情景,这些情景侧重于以低成本减排,并未必考虑减排何处最为公平。
在此背景下,一些发展中国家呼吁公平分配剩余的“碳空间”——即限制全球变暖的碳预算。
本文第一部分探讨了对南亚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公平的“碳空间”可能是什么样子。这些地区的历史人均排放量最低,这使其在剩余碳预算中获得更大份额方面具有强有力的道义依据。
我们的论文采用不同的“公平份额”方法,对这一道义主张给出了具体数值。这些方法大致反映了《巴黎协定》中“责任”和“能力”的原则。
一种方法旨在确保各区域的人均累计排放量在世界实现净零排放时达到相同数额。另一种方法则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GDP为依据来分配剩余碳预算。
在我们的分析中,我们关注剩余碳预算的分配。如果对未来碳空间的主张以1850年以来的历史碳预算为依据,那么我们发现,《巴黎协定》的气候目标将无法实现。
更高雄心
如果世界要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南亚和非洲主张获得其公平的“碳空间”,意味着其他地区需要更快地减少排放。
我们设计了四种情景,以探讨发达国家能否通过提高国内雄心来弥补这一缺口。这些情景基于区域排放路径,参考了IPCC第三工作组(WG3)的最新贡献。它们结合了以下组成部分:
根据上述替代性公平方法,为非洲和南亚分配剩余碳预算中的公平份额。
发达地区按照其“最高可能的雄心”减排。我们选取WG3情景数据库中最严格的区域减排路径。这些路径(在WG3数据库中标记为“C1”)有超过33%的可能性使峰值升温保持在1.5摄氏度以下,并有超过50%的可能性使本世纪末升温保持在1.5摄氏度以下。WG3将其描述为无超调或超调有限的1.5摄氏度路径。
其他发展中地区,即亚洲其他地区、中东、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实施程度或严或宽的减排。在严格情景下,它们同样采用WG3数据库中C1路径的最高区域减排幅度。在较宽松情景下,它们采用的是有超过67%可能性使峰值升温保持在2摄氏度以下的路径中的最低区域减排幅度,这类路径在WG3数据库中标记为“C3”,IPCC将其描述为可能低于2摄氏度。
我们比较了这些情景中、在达到净零排放时的全球累计排放量,覆盖多种不同模型,并与1.5摄氏度碳预算进行比较,该预算取自IPCC第一工作组。
结果如下图所示。在每张图表中,1.5摄氏度剩余碳预算以水平绿线(中位数值)表示,阴影显示不确定性。柱状图显示全球(红色)和各区域(其他颜色)的累计排放量。
空心柱代表按人均累计等量公平方案计算的排放量,而斜线填充柱则代表按能力分配的排放量。
此次比较的首要发现是:在其他发展中地区减排力度较弱的情况下(左图),全球累计排放量突破了1.5摄氏度碳预算。
截至全球CO2实现净零排放之年的累计排放量,单位为十亿吨(GtCO2),按世界区域划分,涵盖所评估的各情景。两种公平方案并排显示,其中一种以阴影标示。误差线表示WG3数据库中不同建模框架得出的结果范围。1.5摄氏度剩余碳预算的绿线为IPCC第一工作组评估的中位数。阴影绿色区域表示可能(33–67%)的不确定性范围。各区域与IPCC第三工作组报告中的定义保持一致。资料来源:基于Ganti等人(2023)。
这表明,即便发达地区以其“最高可能的雄心”减排,也远不足以弥补为南亚和非洲分配的公平“碳空间”份额。
这一表述借鉴自《巴黎协定》文本,该文本指出,各国的气候承诺应反映其“最高可能的雄心”。需要注意的是,无法确定IPCC所评估情景中的雄心范围是否已经穷尽,换言之,我们设定的较高行动上限是否确为可能的最高雄心,也无法确定。
然而,在上方左图中,分配给发达地区的累计排放量明显小于超出剩余碳预算的部分。因此,即使发达地区立即将排放降至零,这些情景仍将突破1.5摄氏度。
这意味着,其他发展中地区掌握着维持1.5摄氏度窗口的关键。事实上,如果这些地区采取相对较弱的雄心(左图),其自身的累计排放量(灰色柱)即与剩余碳预算处于相当的量级。
第二个发现是:当我们假设其他发展中地区与发达地区一样严格减排时(右图),公平方案开始产生影响。
虽然所有遵循基于能力的公平方案的情景均处于1.5摄氏度碳预算之内,但一些遵循人均平等分配方案的情景则未能达到这一目标,这可见于全球累计排放量柱上的须状误差线范围。
世界经济论坛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政策启示
我们的研究结果强调,有必要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就减排和获得资金两方面的公平问题进行探讨和承认。
研究还表明,发达地区可以按照其“最高可能的雄心”提高减排目标,从而为发展中地区留出更多“碳空间”。
然而,我们发现,如果所有发展中地区都耗尽其公平的“碳空间”份额,《巴黎协定》的气候目标将难以实现。它们是否愿意以更高雄心超越这一水平,很可能取决于发达国家能否提供充分支持。
《巴黎协定》包含以公平方式推动全球雄心所需的工具。然而,1.5摄氏度的碳预算正在迅速耗尽,这要求在减缓排放和气候资金两个方面大幅提升雄心。这不是二选一的问题。
若在两方面均未能取得进展,将导致最不平等、最不公平的结果:气候变暖加剧,影响日益升级,并将不成比例地影响脆弱人群,这些人群在气候变化中贡献最小。
这不仅可能危及《巴黎协定》精心设计的架构,还可能违背其限制危险气候变化的长期全球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