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来,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自己定位为LGBTI群体权利的倡导者。
2017年,在北卡罗来纳州,一批企业组成联盟,反对众议院第2号法案(HB2)。该法禁止跨性别者使用与其认同性别相对应的卫生间。宝洁发起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广告宣传活动,在印度挑战针对跨性别父母的偏见。在新加坡,外国企业被禁止赞助名为Pink Dots的年度LGBT活动后,当地企业踊跃响应,参与赞助的数量创下纪录。
许多企业发现,在其经营所在市场积极打击歧视能够带来经济效益,有助于吸引人才,并赢得客户、投资者和公众的忠诚。但除了改善利润之外,它们往往也真心希望“做正确的事”,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项关键人权斗争作出贡献。这些企业发现,自己的声音正日益受到重视,也有能力推动法律和观念朝着积极方向改变。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全球企业LGBTI行为准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倡议,于2017年9月启动。该倡议为企业如何履行《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所述责任提供实用指引。全球140多家大型企业已表示支持,代表着全球900万名员工。
在全球范围内举行的讨论中,企业分享了在公共领域制定建设性行动方案时遇到的五项具体困难:
1. 大多数企业都存在内部决策问题,因为LGBTI群体的人权事务往往涉及多个部门,而这些部门之间未必协调一致,例如人力资源、法务、企业社会责任和公共关系部门。
2. 其次,许多企业表示希望从“被动应对”转变过来。在被动应对时,企业要等客户或公众要求自己回应危机,例如大规模逮捕浪潮、令人发指的法律或仇恨言论;它们希望转向系统性、主动的做法。
3. LGBTI公民社会的分散使许多国家的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话对象,也难以在采取行动前开展有效磋商。企业的努力往往伴有风险,因为它们可能忽视社群中的某些群体,或激怒彼此竞争的组织。
4. 企业领导者和活动人士往往各说各话,难以协调各自对互利伙伴关系的期望。
5. 企业指出,缺乏集体行动机制,例如共同签署法庭之友意见书或开展“低调外交”。
LGBTI活动人士也表达了对企业“在公共领域采取行动”的担忧。首先,企业可能会受到诱惑,在较为宽容的市场以极低成本从亲LGBTI的形象中获益——在这些市场,被视为“进步”确实能带来回报——同时却在其他司法辖区几乎不采取具体行动。
其次,活动人士担心,企业在LGBTI议题上表现负责,却不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利润的事务上负责,例如环境、劳工、税收或其他人权问题。这种风险通常被称为“彩虹漂洗”。
私营部门有效参与面临这些障碍,因此需要全球性非营利组织发挥主导作用,帮助企业找到合适的内部联络人。这些组织可以充当中间方,在与公民社会协商后确定具体行动机会,并在必要时代表企业联盟发声。此类协调平台必须得到活动人士和企业的认可,能够熟练使用双方的语言,有能力推动战略伙伴关系,同时也愿意监督和衡量企业的参与情况。
如今正值风云变幻之际。西方、拉丁美洲和亚洲部分地区的许多国家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我们需要巩固这些成果,并将其拓展至LGBTI社群中最边缘化的群体。世界其他地区则出现了对LGBTI权利的严重压制。在非洲和中东许多国家,日益加深的污名化和歧视已变得十分普遍。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私营部门的帮助。我们应投资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为其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