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值此《世界人权宣言》(UDHR)发表70周年之际,我们不妨停下来想一想,在金融主导的当今世界,这份宣言有多么切合现实。你或许会说:“非常切合。”毕竟,全球金融危机及其后由紧缩政策驱动的种种后果,想必已让这一点痛苦地显而易见?
嗯,也对,也不全对。以2008年11月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那场意义重大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为例,当时金融危机正演变为全球经济危机。峰会首次汇聚了G20各国领导人,会议公报将责任归咎于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称赞自由市场原则是经济繁荣的推动力,认为这些原则“使数百万人摆脱贫困,大幅提高了全球生活水平”;并承诺全球领导人将采取一系列短期和中期行动,恢复“世界经济的稳定与繁荣”。
然而,真正引人注目的是公报没有说什么。在公报的3,582个词中,“人权”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世界上最有权势的领导人齐聚一堂,应对这一代人经历的最重大全球经济事件;这一事件带来了失业、无家可归、贫困和福利削减等广泛社会影响,但战后国际法最重要的成就之一竟连一次提及都不值得。
同样令人震惊的是,似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事实上,远不止G20如此,危机之后几乎所有诊断和应对方案都显著缺少人权考量。金融(甚至金融危机)究竟有什么特质,让政客、政策专家和我们其他人都看不到人权的重要性?正是在那时,带着这个问题,我——一名人权律师——踏入了全球金融领域。这个领域有时荒诞,常常令人震惊,也始终令人生畏;这段经历最终促成了我的一本书——《必要之恶》——于今年早些时候出版。
当然,金融的复杂性和深奥性是答案的一部分。我很快就了解到,连银行家也常常被自己产品的复杂程度弄得一头雾水(一个尤其令人尴尬的例子,见《25西格玛事件有多不走运?》)。但同样明显的是,人权行业也逃避了一项重要任务:以清晰、有说服力的方式解读金融,从而阐明人权为何重要。我和其他人往往会谴责金融的贪婪与恶行,这固然没错,但光凭这一点并不能敲开多少银行家的大门。
对我来说,要把穿凉鞋的脚伸进这扇门,不仅需要努力了解里面那些穿着光鲜鞋履的人在做什么,还需要掌握一种他们能够理解的人权表达方式。就这一点而言,仅仅列举一大堆国际人权条约,然后叉着腰宣称它们为金融政策目标提供了蓝图,是远远不够的。它们并非如此。银行家看得出来,我们也必须明白这一点。
条约中的权利只是人权在现实生活中的基本轮廓。要让这些权利在我们生活的种种现实情境中充实起来并不容易,但若要让《世界人权宣言》的理想从纸面走进实践,这一步必不可少。
我认为,我们在这方面必须迈出的最重要一步,是认识到人权就是日常生活中让生命值得过下去的要素:安全与保障、健康与福祉、受到尊重并被平等对待,以及行使基本自由,按照自己的选择发言、结社、实践和学习。换句话说,这些就是美好生活的基本要素。

的确,我们能享受哪些要素、享受多少,往往取决于我们个人和集体保障这些要素的财力。但金融本身具备提供保障、灵活性、便利和选择的能力,也能创造财富;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金融的潜力,以及它如何决定人权能否得到维护,还是遭到忽视。我发现,这种共同语言能搭起一座桥梁,让金融家产生共鸣,即使他们还不完全清楚该如何跨过这座桥,以及桥的另一端有什么。它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应对当今一些最棘手的金融问题——包括不受约束的金融业如何在过去30年间推动全球财富总量飙升,同时也在各国国内造成前所未有的财富不平等(如上方美国图表所示),而各地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如下方亚洲和非洲平均收入对比图所示)。

如今每一家主要金融机构都已明确承诺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或宣誓支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那么,为什么说到做到仍如此困难?近期一些有害社会的金融不当行为,公然违背了这些企业承诺,其中包括高盛卷入马来西亚1MBD挪用公款丑闻(这还是一个国有发展基金),以及丹麦丹斯克银行(过去曾被视为欧洲最廉洁的银行之一)主导了全球最大洗钱丑闻:该行多年来对非居民俄罗斯公民将总额超过2,000亿欧元存入其爱沙尼亚一家分行的行为视而不见。
看来,高调宣示对社会负责的意愿,在实践中并不足以奏效。如果要让金融业遵守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标准中的“社会”部分,不再停留于空话和修辞,就必须用金融家和人权倡导者都熟悉的语言来表达这些意愿。在这里,运用日常的人权用语有助于解释日常金融活动究竟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影响。
这样做不仅有益于人权,也有益于金融业,因为这能赋予金融业一种使命上的正当性,而不只是扩大财富总量。人权与金融看似并不相配,但实际上二者远比陌生人亲近。它们只需找到恰当的语言来表达这种关系。


